根據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市場監管局關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37期)》、《省市場監管局關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38期)》、《省市場監管局關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4年第1期)》,現將涉及我市的部分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公告如下:
一、蛋黃酥
(一)抽檢基本信息。利群商業集團華東商貿有限公司南通開發區店銷售的蛋黃酥,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及時送達企業,并對利群商業集團華東商貿有限公司南通開發區店實施現場檢查和調查。經調查,該單位共購進該批次不合格產品1公斤,已銷售1公斤,該單位依法發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該單位依法發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當地監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利群商業集團華東商貿有限公司南通開發區店作出沒收違法所得金額31.86元,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二、姜
(一)抽檢基本信息。如東優樂鮮生鮮商行銷售的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如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及時送達企業,并對如東優樂鮮生鮮商行實施現場檢查和調查。經調查,該單位共購進該批次不合格產品12公斤,已銷售12公斤,該單位依法發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當事人履行了法律規定的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義務,當地監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作出免予處罰的決定。
三、散裝怪味豆
(一)抽檢基本信息。啟東市高鑫炒貨廠生產的散裝怪味豆,其中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啟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及時送達企業,并對啟東市高鑫炒貨廠實施現場檢查和調查。經調查,該單位共生產該批次不合格產品5箱, 共計50公斤,已銷售1箱, 共計10公斤,召回4箱, 共計40公斤。當地監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啟東市高鑫炒貨廠作出沒收違法所得金額125元,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四、蓯蓉酒(露酒)
(一)抽檢基本信息。南通市江州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蓯蓉酒(露酒),其中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海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及時送達企業,并對南通市江州酒業有限公司實施現場檢查和調查。經調查,該單位共購進該批次不合格產品22箱, 共計82.50公斤,未有銷售,予以扣押。當地監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南通市江州酒業有限公司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五、即食海蜇頭
(一)抽檢基本信息。啟東市強興水產品廠生產的即食海蜇頭,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啟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及時送達企業,并對啟東市強興水產品廠實施現場檢查和調查。經調查,該單位共生產該批次不合格產品30箱, 共計150公斤,已銷售30箱, 共計150公斤,該單位依法發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當地監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啟東市強興水產品廠作出沒收違法所得金額90元,罰款65000元的行政處罰。
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