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區政府,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市住房保障發展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主城區(崇川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錫通科技園區,下同)住房保障體系,加大對環衛、公交(含軌道交通)公共服務一線住房困難職工的精準保障力度,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發展公租房的意見》(建?!?019〕55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0年公租房保障工作要點的通知》(建辦保函〔2020〕254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分解下達2021年度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老舊小區改造目標任務的通知》(蘇政傳發〔2021〕68號)、市政府關于印發《南通市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通政規〔2013〕7號)等文件精神,經市政府同意,將主城區環衛、公交一線職工全部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租賃補貼保障范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一)工作條件
申請人與所在單位簽訂連續勞務合同(勞務派遣合同)一年以上或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半年以上,且正從事環衛、公交公共服務一線工作。
所在單位為經市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或市交通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在主城區提供公共環境衛生或交通服務的企事業單位。
環衛公共服務一線職工指從事道路清掃保潔、垃圾收運處理、公廁保潔、河道打撈等環衛現場作業人員及環衛設施設備維修維護人員。
公交公共服務一線職工指駕駛員、修理工、調度員、場站站務員等作業人員。
(二)住房條件
申請人未享受過住房保障政策,申請人及配偶、無婚史子女在主城區無房產或家庭人均房產建筑面積低于20平方米,且申請人在主城區實際居住,房產認定標準參照《南通市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通政規〔2013〕7號)標準執行。
(三)家庭經濟條件
申請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2021年4月1日起為月3680元(含)以下),具體標準隨年度住房保障標準動態調整。家庭成員非主城區戶籍人口且未在主城區實際居住的,不納入申請人家庭人均年收入計算范圍。
二、申請材料
(一)《南通市市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1);
(二)申請人及其配偶、無婚史子女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復印件及房產等證明文件;
(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在本單位繳納社保證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三、申請流程
(一)集中申請。環衛公交一線職工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保障為常態化受理,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交《申請表》及相關材料,用人單位核實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并進行公示初審后,報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復核并簽署意見。各用人單位于每季度第2個月上旬,匯總經行業主管部門復核的申請材料,集中送市住房保障發展中心。
(二)部門審核。市住房保障發展中心收到用人單位統一遞送的申請材料后,進行審核,將審核通過的申請人列入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保障人員名單。
(三)資格公示。市住房保障發展中心將符合條件的環衛、公交職工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保障人員名單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
(四)資格認定。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住房保障發展中心分級分檔明確保障標準,進行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保障,不符合保障條件的不予保障。
四、保障標準
環衛公交一線職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對環衛公交一線職工個人進行分級分檔保障,保障面積按一人戶確定為28平方米,租賃補貼標準參照《關于調整主城區住房保障標準的通知》(通住建?!?021〕73號)中城鎮家庭補貼標準,租賃補貼原則上每季度發放一次。其家庭成員符合城鎮家庭住房保障標準的,仍按城鎮家庭住房保障流程申請保障,保障面積分別計算。
五、其他規定
(一)每年初,由市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和市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分別組織對環衛和公交一線在保職工進行集中年度復核(見附件2《南通市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家庭年審表》),用人單位統一于當年1月底前將復核結果送市住房保障發展中心,市住房保障發展中心核查后,符合保障條件的由市住房保障發展中心按規定標準發放租賃補貼,不符合保障條件的終止住房保障。
(二)本通知所規定的連續工作年限和社保繳納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申請日。
(三)保障對象如離職或發生崗位、收入、房產等相關情況變化的,由用人單位及時向市住房保障發展中心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變更單》(見附件3),市住房保障發展中心根據變更情況確定是否予以繼續保障。
(四)申請人及用人單位隱瞞事實、提供虛假材料、偽造證明材料的,經審查發現,取消其保障資格,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并按《南通市市區住房保障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處理。
(五)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申請流程,嚴格把關。環衛、公交一線職工用人單位應建立透明的工作機制,確保公平、公開、公正。
本通知自2021年11月1日起實施。
附件:1.南通市市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
2.南通市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家庭年審表
3.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變更單
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南通市交通運輸局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南通市財政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