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于公布下放區級行使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的通知
通政發〔2014〕7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增強區級經濟發展活力,促進區級經濟發展,提高社會服務效率,根據“能放則放,應放盡放,權責一致,同步下放”的原則,市政府決定向區級政府下放行政審批事項50項,其中行政許可事項36項、非許可行政審批事項5項、行政服務類事項9項,現予公布。
各地、各部門要繼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做好事項下放、承接的統籌協調,市級各部門對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要積極做好跟蹤指導,靠前服務,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要求,同步下放與行政審批相關的行政處罰權、行政管理權,做到權責一致,杜絕責任真空;區級政府要制定承接方案,切實加強事項承接能力建設,對下放事項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和規范管理措施,確保下放事項運行順暢、監管到位。
附件:下放區級行使行政審批事項目錄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