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情況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屬的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的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為: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和歸還;
(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負責對住房公積金經辦銀行業務上的管理;
(八)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情況。
1.根據部門職責分工,本部門內設機構包括綜合科、信息技術科、歸集管理科、資金運作科、會計核算科、財務審計科、政策法規科、監察室、行政服務處、客戶服務中心,以及崇川區辦事處、開發區辦事處、港閘區辦事處、政務中心辦事處、通州灣辦事處和通州管理部、海安管理部、如皋管理部、如東管理部、海門管理部、啟東管理部六個經辦網點。本部門無下屬單位。
2.從決算單位構成看,納入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門匯總決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共計1家,具體包括: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部門本級。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2018年,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圍繞“解放思想、追趕超越、爭當先鋒,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服務民生、改善民生,凝心聚力,攻堅克難,團結一心,勤政廉政,扎實穩步推進住房公積金各項工作,為支持職工改善居住條件、建設宜居南通作出了新的貢獻。
(一)業務運行情況。
2018年,新開戶單位2469家,實繳單位19025家,凈增單位1395家;新開戶職工15.52萬人,實繳職工85.65萬人,凈增職工5.45萬人;繳存額116.08億元,同比增長12.71%。提取額90.51億元,同比增長7.38%;占當年繳存額的77.97%,比上年減少3.87個百分點。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81萬筆74.42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7.53%、25.94%,無違規發放貸款情況發生。個貸比率114.48%,貸款逾期率0.23‰。全市實現公積金業務收入10.01億元,比上年增長10.54%;業務支出5.73億元,比上年增長11.73%;實現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4.28億元,比上年增長8.99%;向市財政上繳資金1.57億元,支持市政府住房保障建設。
至2018年末,全市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811.24億元,同比增長16.70%;繳存余額281.35億元,同比增長9.99%。提取總額529.89億元,同比增長20.60%。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25.07萬筆606.16億元,貸款余額322.08億元,同比分別增長7.78 %、14.00%、13.95%。累計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1.44萬筆61.36億元。
(二)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
1.《關于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通金管〔2018〕18號文):自2018年4月1日起,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不再需要提供《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極大提升服務效能。
2.《關于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意見》(通金管〔2018〕42號文):2018年7月9日起,規范改進提取政策,優化提取流程等,開展治理違規提取。
(三)服務改進情況。
1.規范服務標準。2018年中心重新編寫了公積金業務服務標準,簡化并優化各項業務辦理流程,確保了業務操作標準的統一性、正確性、精準性。
2.加強政務公開。高效辦理政務熱線、政府信箱、門戶網站等流轉的來電來件,走進南通電臺“民心專列·政風行風熱線”欄目,積極聽取回應市民訴求,著力解決熱點難點問題。在南通公積金網站和政府網站主動發布預決算情況、各類項目招標中標公告,2017年年度報告和年度重點工作目標規劃等,每月更新公積金月度繳存、貸款情況,在網站公開各類工作動態、政策文件等信息。
3.完善政策規定,維護職工權益。針對部分開發企業拒絕或變相拒絕職工使用公積金的情況,中心主動向市房管局匯報,制定了公積金按揭貸款樓盤預準入的措施,有力維護了職工購房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權利。
4.宣傳造勢,輿論先導。繼續開展年度公積金宣傳月活動,借助各類媒介,多途徑廣泛宣傳公積金政策法規和惠民措施,不斷提升制度影響力和政策知曉度。利用南通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紙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各項最新政策規定、業務流程;與市司法局合作,印發崇法報3萬份,向廣大市民宣傳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等政策。
(四)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
陸續與南通大數據中心建立人社、民政、不動產登記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全面推進綜合服務平臺建設,于12月份進入上線試運行階段,開通了公積金網上服務大廳、微信、APP等渠道,并在網廳開通離退休提取業務。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公積金基礎數據標準》、《住房公積金銀行結算數據應用系統與公積金中心接口標準》的工作要求,制定周密的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4月完成了基礎數據貫標和接入銀行結算系統軟件開發工作,6月1日“雙貫標”信息系統上線運行,9月14日中心順利通過了住建部檢查組對“雙貫標”工作的檢查驗收。
第二部分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收入、支出總計3209.93萬元,與上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166.83萬元,增長5.4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其中:
(一)收入總計3209.93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3143.03萬元,為當年從財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與上年相比增加187.97萬元,增長6.36%。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為收到上級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與上年持平。
3.事業收入0萬元,為開展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與上年持平。
4.經營收入0萬元,為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與上年持平。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為附屬獨立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與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萬元,為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與上年持平。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為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主要為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8.年初結轉和結余66.90萬元,主要為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未清算的養老保險及職業年金。
(二)支出總計3209.93萬元。包括:
1.城鄉社區支出496.93萬元,主要用于政府城鄉社區事務支出。與上年相比增加80.96萬元,增長19.46%,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2631.14萬元,主要用于反映政府住房方面的支出。與上年相比增加70.91萬元,增長2.7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3.結余分配0萬元,為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主要是對非財政補助結余按規定計算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和轉入事業基金等,與上年持平。
4.年末結轉和結余81.86萬元,為單位結轉下年的項目支出結轉和經營結余。主要為本單位以前年度預算安排的養老保險及職業年金未清算,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使用的資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合計3143.0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143.03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合計3128.0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492.23萬元,占79.67%;項目支出635.84萬元,占20.33%;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3209.93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166.83萬元,增長5.48%。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總體情況,既包括使用本年從本級財政取得的撥款發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生的支出。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3128.07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51.87萬元,增長5.1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2827.10萬元,支出決算為3128.0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0.65%。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預算增加基本支出、使用上年結轉的項目支出。追加的基本支出包含勞務人員費用、績效考評等;使用上年結轉的項目主要是信息化項目及網絡設備設施運行維護費。其中:
(一)城鄉社區支出(類)。
1.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為596.40萬元,支出決算為496.9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3.32%。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網絡設備設施運行維護費部分結轉至下年支付。
(二)住房保障支出(類)。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157.41萬元,支出決算為276.5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75.68%。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結轉的信息化項目。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年初預算為124.79萬元,支出決算為125.1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3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
3.城鄉社區住宅(款)住房公積金管理(項)。年初預算為1948.50萬元,支出決算為2229.4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4.42%。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預算增加基本支出、使用上年結轉的項目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492.23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2231.7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385.26萬元、津貼補貼430.89萬元、績效工資654.67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176.95萬元、職業年金繳費70.50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69.01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42.28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22.95萬元、住房公積金153.15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00.51萬元、退休費21.97萬元、救濟費3.29萬元、獎勵金0.06萬元、其他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30萬元。
(二)公用經費260.4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4.47萬元、水費0.27萬元、電費4.55萬元、差旅費131.95萬元、維修(護)費2.15萬元、租賃費3.16萬元、會議費3.40萬元、培訓費16.10萬元、公務接待費0.37萬元、勞務費2.75萬元、工會經費17.94萬元、福利費32.9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2.39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09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6.87萬元。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總體情況,既包括使用本年從本級財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發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生的支出。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128.07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51.87萬元,增長5.1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2827.10萬元,支出決算為3128.0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0.65%。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預算增加基本支出、使用上年結轉的項目支出。追加的基本支出包含勞務人員費用、績效考評等;使用上年結轉的項目主要是信息化項目及網絡設備設施運行維護費。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492.23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2231.7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385.26萬元、津貼補貼430.89萬元、績效工資654.67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176.95萬元、職業年金繳費70.50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69.01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42.28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22.95萬元、住房公積金153.15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00.51萬元、退休費21.97萬元、救濟費3.29萬元、獎勵金0.06萬元、其他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30萬元。
(二)公用經費260.4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4.47萬元、水費0.27萬元、電費4.55萬元、差旅費131.95萬元、維修(護)費2.15萬元、租賃費3.16萬元、會議費3.40萬元、培訓費16.10萬元、公務接待費0.37萬元、勞務費2.75萬元、工會經費17.94萬元、福利費32.9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2.39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09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6.87萬元。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情況說明。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決算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22.39萬元,占“三公”經費的98.37%;公務接待費支出0.37萬元,占“三公”經費的1.63%。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決算支出0萬元,年初預算未安排,決算數與上年持平。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安排的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22.39萬元。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決算支出0萬元,年初預算未安排,決算數與上年持平。本年度未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購置公務用車。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支出22.39萬元,完成預算的72.69%,比上年決算增加3.81萬元,主要原因為加強歸集力度、車輛老化。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壓縮公務用車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主要用于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汽車保險費等。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11輛。
3.公務接待費0.37萬元,完成預算的2.68%,比上年決算減少0.19萬元,主要原因為接待批次人次減少;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接待批次人次減少。其中: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37萬元,接待3批次,31人次,主要為接待兄弟城市來通考察調研;國(境)外公務接待支出0萬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會議費決算支出3.40萬元,完成預算的21.12%,比上年決算減少0.02萬元,主要原因為嚴格會議審批;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壓縮經費,嚴格會議審批。2018年度全年召開會議165個,參加會議2371人次。主要為召開歸集擴面會議、公積金全員大會、班子會議、專題會議等。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培訓費決算支出41.1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比上年決算增加8.67萬元,主要原因為為了更好地提升人員綜合素質增加培訓費用;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2018年度全年組織培訓9個,組織培訓292人次。主要為全員培訓、提高素質、提升服務、推動高質量發展培訓、銀行經辦人員培訓等。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本年收入決算0萬元,本年支出決算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十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萬元,與2017年持平。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09.7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8.1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81.5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06.33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50.7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01.0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48.19%。
十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1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廳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11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6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
十四、預算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本部門2018年度共2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工作,涉及財政性資金合計159.44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
附件:《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門決算表》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9年8月29日
發文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門決算公開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