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4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支持各地從當地實際出發完善房地產政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優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會議精神,更好滿足居民合理購房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內容
本通知共12條,分別從調整公積金貸款額度及首付比例、支持剛性和改善性購房信貸需求、給予剛性和改善性購房獎補、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提質增效四方面制定相關政策。主要內容有:
一是在職職工購買首套普通商品住房(以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間在5月20日(含)之后為準)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其公積金貸款額度放寬兩倍,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人、80萬/戶。
二是在職職工購買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以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間在5月20日(含)之后為準)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再按原標準的50%執行,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40萬/人、80萬/戶。通過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從40%調整為30%。
三是取得碩士研究生或高級職稱及以上在職職工購買首套或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以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間在5月20日(含)之后為準)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其最高貸款額度放寬,調整為80萬/人,160萬/戶。
四是居民家庭通過商貸購買商品住房,首套首付比例最低20%,第二套首付比例最低30%。
五是商業貸款利率下限執行全國最低標準(首套利率為LPR減20個基點,二套利率為LPR加60個基點)。
六是居民家庭在主城區(崇川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購買首套或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給予住房總額0.75%的獎補(以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間在5月20日(含)之后為準)。
七是允許優質房地產企業調度本市項目各類保證金等,作為參加主城區土地出讓的競買保證金使用。
八是土地出讓競買保證金比例由出讓總價30%降為20%。
九是優化商品房預售政策。主要是每期預售面積最低標準調整為1萬平方米;預售資金監管實行差別化管理,綠檔房企重點監管資金增加一個領取預售許可后10%的撥付節點,無抵押的項目重點監管資金額度降低10%,支持企業使用保函釋放預售資金。
十是優化安置補償政策,擴大商品房安置比例。
十一是對優質房地產企業按照優質優價原則備案,鼓勵其開發高品質住房。
十二是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效率,辦結時限在法定辦結時限基礎壓縮一半,商品房預售許可3個工作日辦結。
三、主要變化
一是居民購房成本將有所降低。公積金貸款額度提高、首付比例下降、商業貸款利率下調,同時給予一定的購房獎補。
二是房企資金壓力將有所緩解。土地競買保證金比例下降、申請預售標準降低。對優質房企的支持力度加大,對其預售資金的監管在保證安全前提下更加靈活,鼓勵開發高品質項目并實行優質優價。
四、執行說明
本通知內所有政策內容自5月20日起執行。涉及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購房獎補的,均以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間在5月20日(含)之后為準執行。相關條款由各責任單位負責解釋并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