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法拍房業務(以下簡稱“公積金法拍貸業務”)進一步降低了法拍房交易成本,減輕了購房人資金壓力,讓公積金法拍貸業務更規范、更便捷。
一、適用對象和范圍
公積金法拍貸業務適用于全市兩級人民法院對南通市行政區域內個人住房組織的網絡司法拍賣活動,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條件的法拍房買受人,可在未付清全款前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二、申請材料
1.身份證明: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件;
2.婚姻狀況證明:包括婚姻狀況證明等;
3.已付款證明:人民法院或稅務部門出具的繳款憑證;
4.貸款用途證明:人民法院出具的拍賣成交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中須明確:買受人姓名及其身份證號碼、法拍房坐落、法拍房面積、法拍房成交價等;
5.其他資料:擔保資料;人民法院指定賬戶信息;貸款還款賬戶資料;其他需要的資料。
三、業務流程
(一)競拍成功后,借款申請人(買受人)向房產所在地公積金貸款承辦銀行(以下簡稱“受托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
(二)受托銀行初審,系統錄入信息,掃描上傳貸款資料,報公積金中心審批;
(三)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公積金中心完成貸款審批后,向人民法院出具《法拍房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放款承諾書》 ;
(四)公積金中心通知受托銀行向人民法院提交《法拍房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放款承諾書》;
(五)人民法院出具拍賣、變賣成交裁定書,并通知公積金中心(受托銀行)、借款申請人(買受人)辦理房產權屬轉移登記和抵押登記手續;
(六)受托銀行在人民法院出具拍賣、變賣成交裁定書后5個工作日之內,協助借款申請人(買受人)辦妥抵押登記,確認抵押權在房產權屬登記轉移同步設立后提交公積金中心放款。
(七)法拍房抵押權設立后5個工作日之內,公積金中心發放貸款至人民法院提供的執行案款虛擬子賬號。
(八)公積金法拍貸業務辦理后,人民法院如撤銷相關司法拍賣,應以通知書或函等書面形式通知公積金中心,并積極配合做好公積金貸款退還結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