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定,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南通市住房公積金2019年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25名委員,2019年召開1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事項主要包括:
1.審議《關于2018年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和2019年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的報告》。
2.聽取市財政局《2018年住房公積金資金審計情況的匯報》,審議《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財務報表審計情況說明書》和《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管理費用使用審計情況說明書》。
3.審議《2018年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4.審議《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8年年度報告》。
5.審議《關于同意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南通分行開展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的請示》。
6.審議《關于同意如東農村商業銀行承辦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請示》。
7.聽取公積金中心《關于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 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的情況匯報。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市政府直屬不以營利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設10個處(科),6個管理部,5個辦事處。從業人員124人,其中,在編99人,非在編25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19年,新開戶單位2672家,實繳單位20616家,凈增單位1591家;新開戶職工14.55萬人,實繳職工89.52萬人,凈增職工3.87萬人;繳存額140.41億元,同比增長20.96%。2019年末,繳存總額951.65億元,同比增長17.31%;繳存余額312.61億元,同比增長11.11%。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5家,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二)提取:2019年,提取額109.15億元,同比增長20.59%;占當年繳存額的77.74%,比上年減少0.23個百分點。2019年末,提取總額639.04億元,同比增長20.60%。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40萬元,其中,單繳存職工最高額度40萬元,雙繳存職工最高額度80萬元。
2019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2.20萬筆96.26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1.55%、29.35%。
2019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43.59億元。
2019年末,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27.27萬筆702.42億元,貸款余額374.75億元,同比分別增長8.78%、15.88%、16.35%。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繳存余額的119.88%,比上年增加5.4個百分點。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19家,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2.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2019年,發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0億元,回收項目貸款0億元。
2019年末,累計發放項目貸款0億元,項目貸款余額0億元。
(四)購買國債:2019年未購買國債,至年底國債余額為0。
(五)融資:2019年,融資37.83億元,歸還18.84億元。2019年末,融資總額96.23億元,融資余額64.21億元。
(六)資金存儲:2019年末,住房公積金存款0億元。
(七)資金運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項目貸款余額和購買國債余額的總和占繳存余額的119.88%,比上年增加5.4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19年,業務收入114388.71萬元,同比增長14.30%。其中,存款利息1001.18萬元,委托貸款利息113387.53萬元,國債利息0萬元,其他0萬元。
(二)業務支出:2019年,業務支出67140.68萬元,同比增長17.21%。其中,支付職工住房公積金利息45697.18萬元,歸集手續費3533.30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3014.91萬元,其他14895.29萬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47248.02萬元,同比增長10.40%。增值收益率1.60%,與上年持平。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28348.81萬元,提取管理費用4217.99萬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4681.21萬元。
2019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3128.07萬元。上繳財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3990.37萬元。
2019年末,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256299.45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28231.08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19年,管理費用支出4217.99萬元,同比增長34.84%。其中,人員經費2694.34萬元,公用經費289.50萬元,專項經費1234.15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一)個人住房貸款:2019年末,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592.01萬元,逾期率0.16‰。
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2019年,提取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28348.81萬元,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呆壞賬0萬元。2019年末,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256299.45萬元,占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的6.84%,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與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的比率為0.23%。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2019年末,無逾期項目貸款,未計提項目貸款風險準備金,無項目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2019年,實繳單位數、實繳職工人數和繳存額同比分別增長8.36%、4.52%和20.96%。
繳存單位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15.45%,國有企業占1.98%,城鎮集體企業占0.69%,外商投資企業占2.85%,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3.99%,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3.93%,其他占71.11%。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19.83%,國有企業占6.49%,城鎮集體企業占1.42%,外商投資企業占9.95%,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1.77%,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1.59%,其他占58.95%;中、低收入占97.53%,高收入占2.47%。
新開戶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5.47%,國有企業占2.74%,城鎮集體企業占0.68%,外商投資企業占6.58%,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1.68%,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1.60%,其他占81.25%;中、低收入占99.59%,高收入占0.41%。
(二)提取業務:2019年,29.51萬名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109.15億元。
提取金額中,住房消費提取占86.35%(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5.80%,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40.48%,租賃住房占0.07%,其他占0%);非住房消費提取占13.65%(離休和退休提取占9.1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0.15%,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15%,其他占4.23%)。
提取職工中,中、低收入占97.06%,高收入占2.94%。
(三)貸款業務
1.個人住房貸款:2019年,支持職工購建房271.17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15.96%。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185012.10萬元。
職工貸款筆數中,購房建筑面積90(含)平方米以下占11.36%,90-144(含)平方米占74.61%,144平方米以上占14.03%。購買新房占64.20%(其中購買保障性住房占0%),購買二手房占35.8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14.96%,雙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80.29%,三人及以上繳存職工共同申請貸款占4.75%。
貸款職工中,30歲(含)以下占34.06%,30歲-40歲(含)占38.39%,40歲-50歲(含)占21.90%,50歲以上占5.65%;首次申請貸款占76.97%,二次及以上申請貸款占23.03%;中、低收入占99.90%,高收入占0.10%。
2.異地貸款:2019年,發放異地貸款993筆40153.66萬元。2019年末,發放異地貸款總額103714.46萬元,異地貸款余額91746.51萬元(不含系統升級前數據)。
3.公轉商貼息貸款:2019年,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0筆0萬元,支持職工購建住房面積0萬平方米,當年貼息額5077.93萬元。2019年末,累計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14387筆613597.65萬元,累計貼息19575.84萬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2019年末,累計試點項目0個,貸款額度0億元,建筑面積0萬平方米。
(四)住房貢獻率:2019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35.67%,比上年增加9.32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當年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受委托辦理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2019年中心未對內設機構及職能進行調整,承辦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無變化。
(二)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
1.當年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等繳存政策調整情況。
(1)繳存基數限額:2019年度,最高繳存基數為22000元,最低繳存基數為2020元。
(2)確定方法:最高不超過南通市統計局公布的市區2018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最低不低于南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資標準。
(3)繳存比例調整:
各單位繳存比例為:單位與職工各8%~12%。對新開戶企業,最低可按5%執行,已建制企業可在5%-12%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
2.當年提取政策調整情況。
《關于調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相關規定的通知》(通金管〔2019〕55號):租賃住房的,在租賃期限內每年可以申請提取一次。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按照實際房租支出金額提取。租賃商品住房的,提取額度不得超過實際房租支出金額且最高額度為每人每月900元,有效治理了違規提取,維護了廣大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
3.當年貸款政策調整情況。
2019年,我中心貸款政策未調整。
4.當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執行標準。
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按照1.5%付息;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五年期(含五年)以下為2.75%,五年期以上為3.25%。
(三)當年服務改進情況。
1.繼續落實《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四部門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四部門關于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的通知》(蘇建金管〔2018〕2號文)精神,對相關樓盤實施公積金按揭貸款預準入制度,樓盤必須與中心簽訂《按揭貸款協議》,承諾不得拒絕購房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后,才可領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進一步維護了廣大公積金繳存職工合法權益。
2.優化公積金審批流程,合并貸款申請審批表格,將原來的多種表格合并成一張《申請審批表》,并通過公積金信息系統自動生成、打印,方便了借款申請人。修改完善了《南通市住房公積金個人借款合同》文本,新文本于6月1日起正式使用。
3.深化“放管服”建設。
2019年是中心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關鍵之年,中心堅持換位思考,減層級、減事項、減材料、減環節,精準發力,陸續上線公積金網上營業廳、手機APP等八個服務渠道,真正實現“零跑腿、零見面、零材料”,讓繳存職工享受到公積金+互聯網帶來的便利。
4.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大力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大幅縮短辦結時間。根據市政務辦關于“一張網”信息維護的工作部署,重新梳理服務事項,精簡審批材料,縮短辦事時間,減少審批環節,如單位確有困難需要降低繳存比例由原來10個工作日縮短到2個工作日,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由3個工作日縮短到即時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由15個工作日縮短到7個工作日。
5.加快處理群眾訴求,切實維護職工權益。中心共受理“市長信箱”12起,12345政府熱線轉辦301起,省廳交辦2起。受理12329客服熱線、繳存貸款等方面投訴499起,網上咨詢3156條,均給予妥善處理。全年12329公積金熱線接聽電話472314,其中人工125727個,比上年增加了26.70%。
6.做好宣傳及政務公開工作,全年在《南通日報》、《江海晚報》、電臺、電視臺發布動態新聞稿30多篇,在中心網站發布工作動態70條,并及時更新其它政策文件、公告公示、人事信息等20多條,及時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發布工作。發布公眾微信23條,及時給繳存市民普及公積金政策。
(四)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
1.繼續推進綜合服務平臺的建設,不斷優化程序及流程。
2.按照住建部“互聯網+監管”要求,建設了南通住房公積金風險防控平臺,與中心業務系統數據自動比對篩查,精準定位疑點數據。
3.完成公積金數據平臺接入工作,完成了與全國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自動對接。
4.上線公積金電子檔案管理系統,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方便檔案的復用和查閱,實現綜合業務管理系統與電子檔案資料的雙向交互,促進業務流程再造和精細化管理。
(五)當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職工所獲榮譽情況。
1.文明單位地市級6個。
2.三八紅旗手省部級1個。
3.先進集體和個人省部級3個。
4.其他省部級4個。
(六)當年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情況。
2019年,下發行政處罰決定2家,責令限期繳存21家,完成追繳公積金6.6萬元。全年共下發督辦通知4份,敦促各部門加強企業建制、基數調整和催繳挖潛相關工作。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情況。
中心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取得成效。成立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要求各部門高度重視、嚴格執行,層層落實。一方面從窗口日常工作中排摸整理,通過建立窗口人員工作群對發現的虛假材料進行及時交流和通報,對苗頭性的問題及時進行打擊,另一方面密切關注群眾的來訪、來電、來信、12329熱線、12345市長信箱中的相關信息等開展相關治理工作。全年發現以虛假材料騙取公積金165筆,協助公安部查詢相關線索9筆,協助公安部進行違規提取案件取證工作9筆,向公安機關移交線索17筆,立案17筆,更好地維護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