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收款賬戶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為推進住房公積金管理規范化,優化銀行賬戶結構,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快住房公積金基礎數據標準貫徹落實和結算應用系統接入工作的通知》(建辦金〔2017〕74號)、《住房公積金資金管理業務標準》(JGJ/T 474-2019)等文件和標準的要求,我中心決定對住房公積金收款賬戶進行調整,有關要求明確如下:
一、2020年11月27日16時起,全面停用海安市、如皋市、如東縣、通州區、海門區、啟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在商業銀行開設的收款賬戶。
二、2020年12月1日起,各單位通過繳存銀行所對應的南通分行收款賬戶繳存住房公積金。請各單位聯系繳存銀行獲取南通分行收款賬戶信息。
三、請各單位向繳存銀行提供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付款賬戶名稱、付款賬號、付款銀行等信息。詳見附表。
四、請各單位在辦理繳存業務過程中,先核定當月繳存人數和繳存金額,再進行轉賬繳存;當月繳存人數和繳存金額不變的,可以直接轉賬繳存。
五、通過銀行柜臺辦理繳存的單位,請在銀行進賬單用途欄或備注欄內填寫單位住房公積金賬號(九位數代碼);通過網銀轉賬繳存的單位,請在摘要欄或附言欄頂格錄入單位住房公積金賬號(九位數代碼)。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