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
的規定,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南通市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25名委員,2020年召開1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事項主要包括:
1.審議《關于2019年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和2020年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的報告》。
2.聽取市財政局《2019年住房公積金資金審計情況的匯報》,審議《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財務報表審計情況說明書》和《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管理費用使用審計情況說明書》。
3.審議《2019年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4.審議《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9年年度報告》。
5.聽取公積金中心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審計自查整改情況匯報。
6.聽取公積金中心《關于調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相關規定的通知》情況匯報。
7.審議《關于受托銀行承辦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的管理意見》。
8.審議《關于同意招商銀行南通分行開展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的請示》。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市政府直屬不以營利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設10個處(科),6個管理部,5個辦事處。從業人員142人,其中,在編96人,非在編46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20年,新開戶單位3771家,凈增單位1792家;新開戶職工14.59萬人,凈增職工3.66萬人;實繳單位22408家,實繳職工93.18萬人,繳存額170.48億元,分別同比增長8.69%、4.09%、21.42%。2020年末,繳存總額1122.13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7.91%;繳存余額353.94億元,同比增長13.22%。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7家。
(二)提取:2020年,31.94萬名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129.15億元,同比增長18.32%;提取額占當年繳存額的75.76%,比上年減少1.98個百分點。2020年末,提取總額768.19億元,比上年末增加20.21%。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單繳存職工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40萬元,雙繳存職工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80萬元。
2020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2.21萬筆99.64億元,同比分別增長0.45%、3.51%。
2020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49.23億元。
2020年末,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29.48萬筆802.06億元,貸款余額425.16億元,分別比上年末增加8.10%、14.19%、13.45%。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繳存余額的120.12%,比上年末增加0.24個百分點。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19家。
2.異地貸款:2020年,發放異地貸款1281筆57320.65萬元。2020年末,發放異地貸款總額161035.11萬元,異地貸款余額137780.94萬元(不含系統升級前數據)。
3.公轉商貼息貸款:2020年,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0筆0萬元,當年貼息額4515.94萬元。2020年末,累計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14387筆613597.65萬元,累計貼息24091.78萬元。
(四)購買國債:2020年未購買國債,至年底國債余額為0。
(五)資金存儲:2020年末,住房公積金存款10.85億元,其中,活期0.03億元,協定10.82億元(包含融資金額)。
(六)資金運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項目貸款余額和購買國債余額的總和占繳存余額的120.12%,比上年末增加0.24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20年,業務收入135602.52萬元,同比增長18.55%。其中存款利息1042.38萬元,委托貸款利息134560.14萬元,國債利息0萬元,其他0萬元。
(二)業務支出:2020年,業務支出80312.56萬元,同比增長19.62%。其中支付職工住房公積金利息51533.20萬元,歸集手續費3830.61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3272.89萬元,其他21675.86萬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55289.96萬元,同比增長17.02%。增值收益率1.65%,比上年增加0.05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33173.98萬元,提取管理費用3879.30萬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8236.68萬元。
2020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4217.99萬元。上繳財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4681.21萬元。
2020年末,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289473.43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46467.77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20年,管理費用支出3879.30萬元,同比下降8.03%。其中,人員經費3027.99萬元,公用經費174.52萬元,專項經費676.79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個人住房貸款:2020年末,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658.17萬元,逾期率0.155‰。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289473.43萬元。2020年,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呆壞賬0萬元。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19.52%,國有企業占6.77%,城鎮集體企業占1.37%,外商投資企業占10.76%,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57.08%,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1.76%,靈活就業人員占0.08%,其他占2.66%;中、低收入占98.27%,高收入占1.73%。
新開戶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7.50%,國有企業占4.92%,城鎮集體企業占1.09%,外商投資企業占6.92%,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72.43%,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2.65%,靈活就業人員占0.05%,其他占4.44%;中、低收入占99.83%,高收入占0.17%。
(二)提取業務。
提取金額中,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8.19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45.593%,租賃住房占0.089%,支持老舊小區改造占0%,離休和退休提取占8.98%,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0.231%,出境定居占0.002%,其他占6.912%。提取職工中,中、低收入占97.39%,高收入占2.61%。
(三)貸款業務。
個人住房貸款:2020年,支持職工購建房264.69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含公轉商貼息貸款)為15.54%,比上年末減少0.42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166440.29萬元。
職工貸款筆數中,購房建筑面積90(含)平方米以下占13.77%,90-144(含)平方米占72.23%,144平方米以上占14%。購買新房占60.11%(其中購買保障性住房占0%),購買二手房占39.89%,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舊小區改造占0%),其他占0%。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43.95%,雙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50.86%,三人及以上繳存職工共同申請貸款占5.19%。
貸款職工中,30歲(含)以下占32.71%,30歲-40歲(含)占39.07%,40歲-50歲(含)占21.91%,50歲以上占6.32%;首次申請貸款占77.87%,二次及以上申請貸款占22.13%;中、低收入占99.995%,高收入占0.005%。
(四)住房貢獻率。
2020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21.99%,比上年減少13.68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情況和政策實施成效。
1.疫情期間積極倡導線上辦理業務。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中心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全力支持、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暫時關停窗口現場辦理業務。1月30日開始通過短信通知在微信、網站、APP等各種新媒體途徑陸續發布各類信息,引導繳存市民辦理線上業務。
2.及時出臺緩繳政策,助力企業復工復產。中心在2月份出臺了《關于疫情期間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住房公積金的通知》,針對因疫情影響暫時無力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可以申請階段性緩繳住房公積金,期限最長可至2020年6月底前。全市共有819家企業申請緩繳,涉及職工83938人,總計緩繳金額2.48億元。
3.認真貫徹落實新冠肺炎疫情住房公積金貸款階段性支持政策,明確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經中心批準同意緩繳的,在緩繳期間申請公積金貸款,繳存時間可連續計算,不影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還款的職工,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人行,免收逾期罰息。
(二)當年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受委托辦理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受委托辦理繳存業務金融機構增加郵儲銀行、招商銀行,受委托辦理貸款業務金融機構和去年一致。
(三)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
1.當年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
出臺《關于調整南通市市區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通金管〔2020〕36號),規定:(1)住房公積金繳存月工資基數按職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工資總額)核定。具體口徑按國家統計局現行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執行。
(2)各單位和職工的繳存月工資基數最低不低于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資標準;最高不超過南通市統計局公布的市區2019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倍,我市2020年度繳存月工資基數上限為25000元。(3)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各5%-12%,繳存單位可在5%-12%區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
2.當年提取政策調整情況。
出臺《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范圍的通知》(通金管〔2020〕26號)(通金管〔2020〕27號),規定繳存職工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4)出境定居的;(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6)無房職工租住住房的;(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8)人民法院判決書涉及住房公積金的;(9)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應由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或權益代理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類型由原有的19種歸并為9種類型,取消了“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連續兩年以上(不含兩年)未重新就業,且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等六類提取情形。
3.當年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情況。
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成套住房情況認定:①調整認房范圍:房屋套數認定以購房地、公積金繳存地、戶籍所在地住房信息為依據;②調整認貸時間:取消原認貸5年的期限;③重申:不得向購買第三套住房的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向繳存職工發放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
4.當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執行標準。
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按照1.5%付息。
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五年期(含五年)以下為2.75%,五年期以上為3.25%。
(四)當年服務改進情況。
1.在2019年部分業務實現了“同城通辦”、窗口一站式辦理的基礎上,2020年研究出臺了《關于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業務全市通辦的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業務實現“全市通辦”、“就近辦”。
2. 在全省率先引入電子簽章功能,實現了群眾足不出戶即可辦理異地貸款證明和公積金貸款結清證明。簡化了公積金同城轉移業務。職工可直接在轉入單位所在轄區的公積金中心分支機構提出申請、現場辦理,只需跑一次即可。
3.根據“三集中、三到位”要求,5月份對政務中心辦事處與崇川區辦事處窗口進行了整合,公積金提取、繳存、轉移、貸款等窗口業務全部入駐市政務中心。在全市11個政務中心自助大廳安裝了住房公積金自助查詢機和自動叫號系統,方便職工辦理各項業務。
4. 2020年8月,中心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工作以“優秀”等級通過住建部的檢查驗收。截止到2020年年底,綜合服務平臺網廳渠道累計注冊用戶 150027人,微信累計注冊用戶133710人,APP累計注冊用戶76734人,支付寶渠道累計用戶578536人。
(五)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
積極融入長三角住房公積金一體化戰略合作,8月份簽署了《長三角住房公積金一體化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積極對接長三角“一網通辦”平臺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業務。
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公積金繳存登記 “多證合一”數據共享。為新辦企業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網上預開戶業務。
檔案電子化建設初見成效。公積金電子檔案系統于2020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實現了電子檔案與業務系統的無縫對接、提高了檔案管理水平,方便檔案的復用和查閱。
(六)當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職工所獲榮譽情況。
1.三八紅旗手省部級1個。
2.先進集體和個人省部級4個,地市級1個。
3.其他省部級2個。
(七)當年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情況。
2020年向41家企業下發了責令限期繳存決定書,對11家拒不辦理繳存的企業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