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67545418/2021-00059 | 分類: | 其他\其他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文號: | 通金管規〔2021〕1號 | ||
成文日期: | 2020-04-30 | 發布日期: | 2020-04-3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關于調整購買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通知 |
關于調整購買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為推動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結合住房公積金運行情況,對購買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進行調整,按照原標準的50%執行,最高貸款額度為20萬元 /人。
本通知自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4月30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仍執行原標準。
特此通知!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