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67545418/2020-00052 | 分類: | 勞動、人事、監察\社會保障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文號: | 通金管〔2020〕31號 | ||
成文日期: | 2020-05-09 | 發布日期: | 2020-05-0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關于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業務關于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業務 |
關于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業務
全市通辦的通知
各管理部、辦事處: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務質量,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業務全市通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繳存登記業務
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各窗口工作人員在受理非所轄區域單位繳存登記業務申請時,應先與該單位所轄管理部、辦事處取得聯系,待確認申請單位的繳存登記人數、基數等事宜后,辦理繳存登記手續。
二、審批提取業務
職工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業務的,申請職工應使用直連提取模式,辦理流程與原所轄管理部、辦事處提取審批流程一致。
各管理部、辦事處配備2名窗口工作人員進行提取業務的初審、復核工作,工作人員應對所辦的業務仔細、認真審核,如有疑問,及時與業務所轄管理部、辦事處聯系。
全市通辦業務事項詳見《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全市通辦事項》(附件1)。
三、業務操作規則
全市通辦業務的規則為:各管理部、辦事處2名工作人員以專用用戶名登錄相關管理部、辦事處業務操作系統,辦理相關業務。例如:操作員王一(崇川區辦事處工作人員),如需操作海門管理部繳存提取業務的,可使用海門管理部的專用用戶名,如:hmwy(該用戶名為海門王一的拼音首字母組合),登錄信息系統操作相關業務。
四、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執行。
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5月9日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全市通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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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提取業務事項 |
全市通辦 |
效果 |
要求 |
1 |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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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只需就近跑管理部、辦事處柜面申請一次即可。 |
申請職工需辦理銀行卡(一類借記卡)綁定住房公積金賬戶手續,實行直連提取方式。 |
2 |
離休、退休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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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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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出境定居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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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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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無房職工租住住房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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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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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人民法院判決書涉及住房公積金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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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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