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江蘇省學前教育條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通知》《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以及近年來相關政策法規要求,努力實現依法陽光公平招生,現就我區2024年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提出如下招生辦法。
一、招生對象
1.學前教育全區幼兒園小班招生對象為2021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幼兒。
2.小學教育全區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為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兒童。
3.初中教育全區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為各初中施教區內所有應屆小學畢業生。
以上對象均包括具備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
二、報名時間
全區初中、小學、幼兒園報名時間統一為2024年7月7日至9日。
三、報名材料
1.學前教育符合入園條件的適齡幼兒,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憑戶口簿、不動產權證書、出生醫學證明登記報名。
2.小學教育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憑戶口簿、不動產權證書、出生醫學證明登記報名。
3.初中教育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憑戶口簿、不動產權證書、小學畢業證書登記報名。
四、報名辦法
1.局直幼兒園、城區小學及初中
局直幼兒園,通州城區小學及初中統一采取網上報名方法,報名網址為:https://www.jstzjy.net/或蘇服辦APP。凡不會進行網上報名操作的家長,在報名期限(2024年7月7日至9日)內,可攜相關材料到報名學校(園),由學校(園)安排專人輔導進行網上報名。所有學生均須在網上報名,因故未能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的學生提供一次網上補報名機會,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所有報名學生審核通過后,其信息作為新生注冊學籍依據。
幼兒園:
實驗幼兒園、通州幼兒園、金橋幼兒園、虹西幼兒園、金洲幼兒園、運鹽河幼兒園、杏園路幼兒園、洞庭湖路幼兒園、牡丹江路幼兒園戶籍在對應服務區(詳見各幼兒園招生公告)的幼兒優先入園;如戶籍報名人數超過該園招生計劃,將采取搖號的辦法確定(同一家庭中有幼兒正在需搖號幼兒園就讀,其同胞兄弟姐妹如符合該幼兒園招生條件的可直接入園);未能搖上的幼兒,由區教育體育局統籌安排。如在滿足戶籍人數后有空余學額的,將補錄在服務區內無戶籍但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不動產權證書的幼兒;如此類報名人數超過空余學額數,將采取搖號的辦法確定。
小學、初中:
實驗小學、通州小學、金沙小學、高新區小學、南山湖小學、銀河小學、運鹽河小學、古沙小學、金樂小學、張謇學校、育才中學、實驗中學、金郊初中、金北學校、通高附中(文山初中)、金沙灣學校戶籍在施教區內的適齡兒童少年確保全部入學。如在滿足戶籍報名人數后有空余學額的,將補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內有不動產權證書的適齡兒童少年;如此類報名人數超過空余學額數,將采取搖號的辦法確定。
2.其余各鎮(街道)學校(幼兒園)按照各鎮(街道)核準公布的招生辦法報名。
3.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報名辦法
按照各鎮(街道)核準發布的入學條件執行。金沙街道、金新街道義務教育階段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入學,須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攜帶戶口簿、公安機關簽發并采集錄入信息的有效居住證、與居住證住址相符的合法租房契約、勞動部門備案的用工合同(或承包合同、營業執照)以及學生應具備的相關證明,于2024年7月7日至20日申請登記。登記地點分別為:金沙街道社區教育中心(地址:通海路51號,聯系電話:13962845951)、金新街道辦事處便民服務中心(地址:朝霞路369號二號樓底樓大廳,聯系電話:69983663)。區教育體育局與金沙街道、金新街道聯合會審后,統籌安排到相關學校;不服從安排的,依法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
五、施教區范圍
城區學校按照《2024年南通市通州區城區學校施教區范圍》執行,其余學校按照各鎮(街道)核準發布的施教區范圍招生。
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到城區學校就讀
1.革命烈士,榮立二等功以上的軍人與武警,公安烈士,公安英模,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公安民警,省級及以上勞動模范,“中國好人”,參加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特別貢獻人員,當年援青、援藏、援疆、援陜半年以上人員及現役軍人、消防救援人員的直系子女。(憑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和區教育體育局統一印制的表格到服役部隊團級、區人武部、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委、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衛健委、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總工會、區消防救援大隊分別審定,且由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2.本區引進的國家頂尖人才和在通州工作的省特級教師、正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人才和落戶本區的創新創業獲得省市區級資助項目人才的直系子女。(憑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和區教育體育局統一印制的表格到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區教育體育局、南通高新區管委會、金沙街道分別審定,且由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3. 2023年度全區經濟發展貢獻百強企業(集團)、落戶通州城區的重大(點)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億元以上工業項目)的投資人和聘用的通州戶籍以外的高級管理人才(公司副總級并在本區繳納個人養老保險滿一年以上)的直系子女。(由區財政局、區發改委、南通高新區管委會、金沙街道分別認定,且由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于2024年7月7日至20日在區教育體育局網站下載報名申請表,將相關主管部門認定及相關資料原件、復印件交區教育體育局基教科,由區教體局統籌安排到城區有空余學額的學校。
凡弄虛作假,提供、認定不實材料的,一律取消申請資格并視情節通報區委區政府和區紀委監委,依法依紀追究部門及相關責任人責任。
七、工作要求
1.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全區所有招生信息一律以教育行政部門和鎮(街道)黨委、政府(辦事處)發布為準。各學校(園)為招生責任主體單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確保施教區內有戶籍的適齡兒童入學。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各鎮(街道)黨委、政府(辦事處)要根據屬地學校的容納能力,因地制宜及時出臺或調整入學辦法,并經區教育體育局審核后于6月20日前對外公布;屬地學校(園)嚴格按照鎮(街道)黨委、政府(辦事處)出臺的招生辦法執行。各校(園)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規定。
2.所有義務教育學校招生一律實行免試就近入學制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通過任何形式提前爭搶生源、“掐尖”招生。嚴格執行免試入學升學規定,不得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測試面試,嚴禁將學科競賽成績、考級證明(證書)等以及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文化課考試結果、培訓證書作為入學條件和編班依據。所有學校要確保適齡少年兒童均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利。嚴禁收取與入學掛鉤的任何費用。嚴禁小學招收不足入學年齡的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未滿六周歲的兒童不能在義務教育學籍管理系統中取得電子學籍。
3.全面落實規范招生均衡編班要求。所有公辦民辦學校嚴格執行均衡分班并公布結果,按照不超過省定標準班額(小學45人/班,初中50人/班)編班,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要制定科學合理的班級教師配備方案,確保每個班級師資力量大體相當。
4.實行公民同招。公辦民辦學校要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堅決杜絕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各民辦學校在招生前須提交《南通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信息備案表》,經區教育體育局審核后報南通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備案。民辦學校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計劃,報名人數不滿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派位入學。
5.加強特殊群體關愛。切實做好留守兒童少年、特需兒童少年、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的入學及關愛工作,建立健全入學工作臺賬,確保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積極推進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特需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中、重度特需兒童少年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需專人護理、無法到校就讀的特需兒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門服務。
6.強化控輟保學。全面貫徹《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保障每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及時更新全國基礎教育管理服務平臺控輟保學臺賬中疑似輟學和輟學學生信息,健全控輟保學常態長效機制。建立“一對一”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少年工作臺賬,并全力做好勸返復學工作。
7.各校(園)要公布本校(園)招生辦法,公開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并對招生辦法、群眾關心的熱點疑點問題做好宣傳解釋工作。要分類分時段分空間有序安排到校報名(審核)人數,嚴控人員聚集,熱情周到為報名人員提供服務,努力做到一次辦結。區教育體育局將對招生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對違反招生規定的學校和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八、相關說明
1.城區實行網上報名的學校(園)繼續實行學段學位管理制度,學區內的同一住宅用房小學六年內只可提供一個入學學額,幼兒園、初中三年內只可提供一個入學學額(同一家庭除外)。
2.城區實行網上報名的學校(園)實行獲證時限制度,入學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不動產權證書取得、戶籍遷入時間都必須在2024年6月30日(含)以前。
3.不動產權證書是指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的普通住房的全部產權,且產權證載明為住宅用途,僅有部分產權房屋、非住宅用房產權、期房不得作為入學條件。居民自有的合法自建房、拆遷安置房視同享有完全產權,須提供產權證(或建房報告)、拆遷安置協議等證明材料。
4.金沙街道、金新街道拆遷戶,根據拆遷安置協議,由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由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戶口簿、拆遷安置協議原件、街道證明到安置地所屬施教區學校報名;無拆遷安置協議的,仍在戶籍地所屬施教區學校報名。
5.以下對象納入統籌安排入學范圍:一是入學兒童少年戶籍不在城區但其法定監護人在城區有不動產權證書的;二是城區學校(園)搖號未搖上的兒童少年;三是其他按政策應該統籌安排入學的對象。
6.任何企業、開發商和其它非授權單位、部門自行公布的招生辦法及施教區范圍一律無效。對發布虛假廣告、散布謠言,干擾招生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并納入區誠信體系。
本辦法由區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聯系人:蔡華軍,聯系電話:86513425、86514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