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全市生育保險一次性營養補助標準的通知
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市各相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94號)和《南通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通政規〔2017〕6 號)精神,現調整全市生育保險一次性營養補助標準如下:
一、生育保險一次性營養補助計發標準按上一年度本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112653元的2%執行(取整數),標準為2253元。
二、執行時間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今后,如國家、省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南通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6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