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南通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南通市政府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江蘇省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實施方案》,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為建設經濟強、百姓富、環境美、社會文明程度高的新南通打下堅實的法治基礎。
一、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一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為全國首批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地區,我市緊抓改革契機,充分釋放“放管服”改革紅利。按照依法有據、統籌謀劃、整體推進、全面覆蓋的思路,將市本級及11個縣(市、區)全部納入改革試點范圍。以優化工作運行機制為牽引,不斷提質增效。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積極推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推廣“單一窗口”工作機制,全面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工作模式。研究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工作,從人、事、物三個層面分別制定工作標準、質量標準和管理標準,實現“標準全覆蓋、管理全規范、服務全方位、滿意全過程”的預期目標。全面提升建設項目審批效率,加強建設項目全流程高效審批機制建設,推廣節能評估、環境影響評價、安全評價等“多評合一”,在“多圖聯審”的基礎上推廣“聯合審查+網上審圖”,提高審批質效。集中清理涉審中介服務,構建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審批中介服務管理信息系統,開辟中介服務“網上超市”,目前已有8大類123家中介機構進駐。大力整治“紅頂中介”,9個市級部門與所屬68家行業協會全部脫鉤、其余74家行業協會商會實現政社脫鉤、11家市屬事業單位涉審中介職能全部剝離。持續提升政務服務水平,政務服務綜合標準化試點項目率先通過國家評估驗收,構建了涵蓋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及公共服務等內容的政務服務標準體系,形成的《政務大廳投訴處置規范》、《政務服務綜合績效考核規范》、《政務服務大廳建設規范》等3項標準列入國標、省標建設計劃并在全國推廣;整合建立了“12345”政府公共服務平臺,實現“一個號碼管服務”;編制公布了鄉鎮(街道)、村(社區)便民服務事項基本目錄清單,健全了以市政務服務中心為紐帶,覆蓋全市、上下聯動、功能完善的四級便民服務網絡。群眾對辦理事項的滿意度保持在99%以上。至2016年5月,市縣兩級12個行政審批局已全部正常運行,實現一個主體統一對外、責任體系相對明晰。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建立了審管協調聯動機制。我市改革試點工作得到了省法制辦調研組的認可,并順利通過了國家第三方評估組的評估驗收。“一枚印章管審批”的南通實踐,被江蘇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評選為“江蘇省第二批法治實踐優秀案例”。
二是加強清單動態管理。嚴格落實《南通市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目錄清單管理辦法》的要求,按照權力事項調整情況,對權力清單進行實時動態調整并及時向社會公示。對2015年以來行政審批事項變動情況進行全面梳理,重新編制《南通市級行政許可事項目錄清單》,取消行政審批事項37項,承接66項,保留261項行政許可項目。對照權力清單,對部門職責進行梳理,率先在省內制定出臺部門責任清單,明確市級59家部門主要職責627項、具體工作事項3480項,進一步明晰職責邊界。編制《市、縣兩級標準化權力清單及配套辦事指南》,為建設政務服務“一張網”奠定基礎。調整《市級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保留市級收費項目64個,減少一級收費項目14個。調整《政府性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保留收費項目21類78項。完善《市級部門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明確44家市級部門254項公共服務事項。調整公布《市級房地產收費目錄》,保留收費項目29項,比2015年減少7項。市區直接取消、降低、減免各類收費4000多萬元。編制《工商登記前后置目錄清單》,明確市級保留工商登記前后置審批事項70項。編制公布《市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和收費清單》,精簡幅度分別達52%、42%。
三是加大法治市場建設力度。對政策性文件中有關民間資本單獨設置附加條件和歧視性條款等情況進行了清理,凡違反改革精神、違法增加企業負擔、封鎖市場、行業壟斷等內容,一律無條件刪除。出臺了《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以“南通工商企業信用數據中心”為核心,建立了統一的市場主體監管平臺,合計歸集18.8萬戶企業和45.8萬戶個體工商戶的29類數據1700余萬條。面向社會提供企業信用信息分部門查詢、分類別查詢和分戶別查詢,不斷拓展信用信息的運用范圍,實現全社會范圍的“一處失信、處處受制”。截至11月底,已有872家互聯網投資理財類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6人次被列入委托代理黑名單,43人次“老賴”被限制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及高管。全年有22238家企業(個體戶)主動申請移出異常名錄,2.1萬余戶企業主動辦理注銷。
四是持續優化公共服務。不斷完善覆蓋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就業和住房保障等領域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優化配置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資源,全面推進市、縣、鄉三級婦幼保健與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整合。深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市、縣兩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基本形成協調、統一、高效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優化調整教育資源配置,構建了“三院一中心” 的教育改革發展新格局。路網建設持續推進,市區市政道路項目全年合計62個,完成13項,在建16項,開展前期工作13項,完成投資56.4億元。健全完善城鄉均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2016年,全市共計審核發放就業專項資金1.7億元,新增就業8.3萬人。國內首創建筑企業工傷保險項目參保模式,全市所有建筑業農民工全部納入工傷保障范圍。住房保障體系健全率繼續保持全省領先位次,住房保障做到“應保盡保”,且實現當年申請,當年保障。基本建成公共租賃住房1410套,完成率178%,提前半年并超額完成省下達我市的全年790套的目標任務。截至10月份,市區共發放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租賃補貼473.56萬元,共計3476人次。市區發放戶新增120戶,超額完成省定100戶的目標。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一是積極穩妥推進地方立法工作。作為全省首批獲批行使地方立法權的設區的市,積極開展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編制工作。按照《南通市政府規章制定辦法》的規定,從前期調研、立項管理、研究起草到審議表決實行全流程規范化運作,確保立法質量。制定出臺《2016年市政府規章制定計劃》及實施方案,確定2個正式項目和6個調研項目,并進一步明晰了起草部門、法制機構、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定位,健全政府立法工作機制。2016年,我市首部實體地方性法規《濠河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經省人大批準已公布,市政府及時制定了實施方案保證條例的貫徹落實。《南通市建筑垃圾處置管理條例》(草案),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后提交市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審議通過。我市首部實體政府規章《南通市老洪港應急水庫水源地管理辦法》,也已通過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向社會公布。
二是完善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年初制定《2016年政府規范性文件制發項目計劃》,切實抓好規范性文件立項編制工作,強化源頭管理。嚴格做到“三個一律”,即所有規范性文件全面實行項目化管理,未進入立項計劃的一律不予進入制發程序;所有擬制發的規范性文件必須經過常務會議審議,未經審議的一律不予出臺;所有上常務會議審議的規范性文件必須經過法制審核,未審核或審核不通過的一律不上會。這一做法有效保證了規范性文件的制定質量。積極推進海門市創建全國完善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試點,目前已順利通過驗收,試點經驗在全省完善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試點工作座談會上進行了交流。
三是加強政府規范性政策性文件的規范管理。嚴格按照要求開展規范性文件備案和審查工作,全年共出臺市政府規范性文件5件,備案報備率、及時率、規范率均達100%;共審查縣(市)區政府和市級部門報備的規范性文件84件,依托政府法制監督系統,全面實現規范性文件網上報備審查。組織對9件規范性、政策性文件進行評估,后評估報告經審查后及時向社會公開。邀請政府法律顧問對市商務局、人社局和海門市政府制發的規范性文件進行點評,加強對縣(市)區政府和市級部門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導。完成兩年一次的市政府規范性、政策性文件定期清理,共清理規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322件,其中繼續有效219件,修訂25件,失效30件,廢止48件,清理結果以市政府發文形式向社會公布。積極推行文件清單化管理,現行有效的文件目錄和文本全部向社會公布;依托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實現文件目錄和文本的動態化、信息化,將規范性文件匯編成冊,實現了政府政策制度公開、透明、見底,切實防止將失效的舊文件當做權力“把著不放”。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制度機制。嚴格落實《江蘇省行政程序規定》的各項要求。推廣海門作為省重大行政決策規范化管理試點工作經驗,推行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流程監控、立卷歸檔和卷宗評查制度。推進重大行政決策草案和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論證、評估、審查報告格式化,實現節點管理、流程控制、規范運行。組織制訂《南通市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在反復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擬調整為政府規章,列入2017年政府規章制定計劃。
二是強化決策合法性審查和公眾參與。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程序操作規則,推行合法性審查法律意見書制度,重大行政決策草案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提交討論。全年僅市本級就對政府法律事務協調、政府合同簽訂等出具合法性審查法律意見60余件。積極探索公眾參與不同層級、不同領域決策事項的種類和方式,依托“中國南通”門戶網站和部門網站、四級政務服務平臺、12345政府熱線等搭建政民互動平臺,提高公眾參與政府行政決策的便捷性。建立利害關系人、公眾、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的制度,增強決策透明度,增強聽證的民主性、公開性、公正性、科學性。
三是提高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質量。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決策事項,組織專家、專業機構進行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學性論證。規范重大行政決策專家論證程序,保障專家獨立客觀提出論證意見。市本級全年共論證40項社會發展規劃和專項規劃,19項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面的重大措施,22項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重大舉措,4項重要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政府定價事項,2項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和重大國有資產處置事項。規范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實現部門論證、專家咨詢、公眾參與和專業機構測評相結合,全面實行重大行政決策草案社會穩定、環境和經濟等風險評估,未經風險評估的一律不得作出決策。
四是積極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普遍落實。截至目前,市、縣兩級政府全部強化了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建設,外聘了兼職法律顧問;市政府41個組成部門均設立法制處室或配備專職法制工作人員,其中38個重點部門全部外聘了兼職法律顧問;縣(市、區)主要執法部門普遍外聘了兼職法律顧問。市政府印發了《關于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意見》,成立了“南通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市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成立以來,參與市政府101項重大行政決策論證,確保了重大行政決策合法率100%;參與市政府5件規范性文件、縣(市、區)政府及市級部門84件規范性文件的起草論證,確保了這89件文件通過上級政府備案審查率達100%;參與全市各級行政機關重大合同審查逾800件,有力防范了行政機關的合同風險;服務于南通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全國試點、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全國試點、海門全國完善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試點,為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發揮了積極作用。
四、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依法推進綜合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緊抓國家級綜合執法改革試點市的契機,在市場監管三合一改革的基礎上,以“四個一”為重點,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深入推進綜合執法,即在市級部門實現“一個部門一個機構管執法”,在縣(市)實現“一個領域一支隊伍管執法”,在市轄區實現“一個街道一支隊伍管執法”,在重點中心鎮和開發園區實現“一個區域一支隊伍管執法”。行政執法主體更加集中、基層執法力量有效加強、執法效能顯著提升。制定了《市級部門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方案》及縣(市、區)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文件,市場監管、環境保護、城市管理三大領域的綜合執法改革依法有序開展。健全完善綜合執法體制改革與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同步開展的具體程序、工作機制,進一步理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機構與原部門的職責關系,編制集中執法事項清單。以市場監管領域綜合執法為重點,開展專題調研并形成調研報告。針對調研中發現的問題,制定《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范(試行)》、《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文書示范文本》等文件,為在綜合執法領域探索開展執法程序、行為、文書標準化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礎。在環境保護領域,28個基層環保分局全部正常運行,屬地監管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在城市管理領域,市區管理層級關系進一步理順,管理權限進一步明確,執法效能進一步提升。南通被列為國務院法制辦政府法制協調司行政執法制度建設基層聯系點。
二是健全執法行為監管機制。嚴格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審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著力加強對執法行為的日常監管,建立健全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年度零報備制度。根據部門職責,分類建立事中事后監管制度,明確同級部門之間、上下級部門之間的職責分工,有效實現審管銜接、無縫對接。按照有權必有責的要求,進一步明確執法責任主體,嚴格確定部門及機構、崗位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制定執法責任清單,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全面推廣“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編制37個市級部門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了抽查依據、抽查內容、抽查比例、抽查頻次、抽查方式等。構建執法人員監督管理系統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市級部門所有執法人員信息全部入庫,進一步嚴格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將執法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市誠信體系建設,建立違法人員黑名單制度,在適當范圍內及時公開執法檢查情況。全年共審查重大行政處罰決定13件,抽查行政處罰案卷218卷,評查情況及時通報,并督促整改。
三是深入推進“兩法銜接”工作。進一步加強“兩法銜接”案情通報、案件咨詢、信息共享、議事協調、協作配合、日常聯絡等制度和機制建設。認真貫徹實施省規定的“兩法銜接”移送標準,及時印發推進和督促落實,并將是否涉及“兩法銜接”移送列為重大行政處罰集體討論和法制審核以及案卷評查的必備內容。組織召開全市“兩法銜接”工作交流會,及時總結推廣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突出征地拆遷、食品藥品、環境保護、侵權假冒等重點領域“兩法銜接”工作,完善工商、質監、食藥監、環保、國土等重點執法部門與檢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門建立“兩法銜接”聯席會議制度及聯合執法機制,加大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案件的查處力度,在維護經濟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五、加強行政監督,規范權力運行
一是健全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草案以及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提交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時,市監察局全程列席,進行廉潔性審查。出臺了《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范(試行)》,對全市范圍內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和文書進行了統一。推行行政許可質量社會評議制度,以第三方回訪的形式進行隨機抽查回訪接受群眾評議,行政許可滿意度一直在99.5%以上。
二是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和司法監督。主動接受黨委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切實履行政府及部門黨組(黨委)的主體責任和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人責任,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認真落實市人大評議提出的整改措施,各部門成立專門班子,制定工作方案,領導班子成員帶隊上門向服務對象征求意見,對發現的問題即知即改。對市人大提出的162條針對性意見,各部門都能在規定時間內整改落實,并書面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辦理人大代表建議252件,滿意率達95%以上。辦理政協委員提案375件,滿意率達99%以上。尊重并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全市行政訴訟案件1608件,判決執行率為100%。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規定5種情形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必須出庭應訴。
三是實施行政監督和審計監督。對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嚴格落實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并定期輪崗等制度。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強化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工作方案》,制定責任清單,開展專項督查,在全市通報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結果。強化責任追究,嚴格實施一案雙查,查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案件。嚴格實施審計監督,實施審計(調查)項目106個,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問題金額達3.02億元,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核減3.15億元;向司法機關移送案件線索2件;在南通日報、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審計結果47篇次。組織開展了2016年審計整改專項督查工作,抽取2015年審結的通州灣示范區2014年度財政決算及其他財政收支等6個審計項目進行現場檢查,涉及整改事項96項。在省內率先實施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資源環境責任)審計,并獲江蘇省第二批法治實踐優秀案例提名獎。
四是完善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機制。建立網民訴求反饋機制。借助市“12345” 政府公共服務平臺、市長信箱、濠濱論壇、西祠胡同論壇,以及各級各類政務微博、官方微信等網絡平臺,暢通民意表達,自覺接受監督。截至11月底,人民群眾共撥打市12345政府熱線273082次,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49.4%,接聽有效來電151919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12.1%;共受理公眾網絡有效訴求2482件,共發布2502條。共回訪工單22084次,公眾綜合滿意率為93.73%。優化網絡問政機制。建立網民見面會制度,定期邀請網絡名人,就房屋征收、拆遷安置、物業管理、違章搭建等問題進行現場問政,由各相關職能部門現場作答,更好地推動網絡問政、網下解決。
五是全面推行政務公開。突出重點信息公開。圍繞年度內重點推進的深化改革、促進經濟發展、民生改善、助力政府建設等四個領域18項公開任務,制定推進方案。全面公開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目錄清單》、《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基金項目目錄清單》、《政府專項資金管理清單》和《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等五張清單。清單動態調整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全面公開除涉密單位外82家一級預算單位(含所屬單位)的部門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會議費及培訓費預算和年度決算。全面公開市區拆遷安置房建設專項規劃、保障性住房分配對象等公共資源配置信息。政務公開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進一步提升。圍繞推動新一輪更加積極的就業創業政策落地生效,在“南通就業網”集中公開42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等。構建立體式發布渠道。在黨委政府、新聞網站開設發言版塊,在商業網站設立1200多個發言賬號,建立800多個微博微信官方賬號。以南通發布、掌上南通為代表的新聞客戶端5個。聯合新華社打造的全省首家黨政客戶端矩陣“江海南通”,集納近30個黨政、新聞客戶端,日均發布信息約900條。全市政府網站組織“在線訪談”200余期。免費發放《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報》近2萬冊。主要負責人當好第一發言人。市委書記陸志鵬、市長韓立明帶頭“發聲”出席媒體見面會。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一是行政復議定分止爭作用發揮明顯。2016年,全市共收到各類復議申請952件、受理846件,其中市政府本級收到263件,受理196件,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功能得到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委員會案審機制常態化運行,全年共召開案件審理會6次,討論疑難、復雜案件20余件,效果初步顯現。健全完善復議統計分析、案情研判、定期專報等工作制度,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加大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力度,全市各級復議機構通過調解、和解方式終止案件102件,占結案總數的16.06%,較好地實現了案件辦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二是行政應訴工作依法規范運行。2016年,全市行政應訴案件共計1608件,其中以市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211件。針對復議、應訴案件數量長期居高不下的局面,我市建立健全了行政機關、復議機關、司法機關聯動工作機制,通過定期召開復議審判工作聯席會議等形式,加強訴訟動態分析研判和重點難點問題研究。10月份市政府專門召開復議應訴工作座談會,研究工作中存在問題和解決措施,推動化解行政爭議責任的落實。切實加強對信息公開等重點類型案件的研究,依法妥善處理濫用訴權、信息申請權等一批重點案件,有效遏制了浪費行政與司法資源、損害國家和公共利益等行為。組織開展行政復議應訴人員輪訓,著力提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應訴能力。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海安樣本、南通現象”的示范效應進一步放大。
三是多措并舉做好調解工作。著力建立健全行政調解制度。在強化落實《關于加快推進行政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的實施意見》的同時,市政府層面積極研究制定《南通市行政調解辦法》,明確行政調解的范圍、原則、程序、當事人權利義務等內容;部門層面也圍繞各自領域行政管理事項的調解內容建立工作制度。市工商局出臺了《關于加強行政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市房管局等7個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深化房屋征收糾紛專業調處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等。切實加大“大調解”聯調力度,堅持既相對獨立、各司其職,又相互銜接、整體聯動的原則,暢通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及信訪督導之間的工作流程,綜合利用行政、司法、綜治、信訪等各方資源,為矛盾糾紛主體增加溝通和協調的機會,對不愿進行行政調解或未達成協議的,積極引導當事人運用行政復議、裁決等方式進行解決。
四是改革信訪工作制度。建立網上信訪平臺。在全市134個市直部門和單位、10個縣(市、區)、103個鄉鎮(街道)、493個縣級職能部門和單位開通運行南通“陽光信訪”信息系統,并在市、縣兩級門戶網站共開通10個網上投訴平臺,實行信訪事項網上受理。建立運行機制,規范辦理流程,壓實工作責任,構建了統一受理、統一交辦、統一督辦、統一考核的網上信訪工作格局。各級各部門嚴格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原則,落實專人辦理,并建立臺賬管理、限時辦結、審簽報送等工作制度,形成了責任清晰、協調聯動、運轉高效的運行機制。對于依法應當或已經通過訴訟、行政復議、仲裁等法定途徑處理的糾紛和法院、檢察院職權范圍內的來信來訪,履行告知程序。制定了《南通市陽光信訪信息系統運行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從程序和實體上明確相關要求。建立了分類處理信訪訴求責任清單。
七、落實法治政府建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市委將法治工作的要求落實到全市統一部署中,研究制定了《南通市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綜合考核辦法》、《2016年南通市依法治市工作要點》等文件,將法治政府建設作為對縣(市)、區推進“四個全面”情況的重要考核內容,強勢推進。市委副書記、市長韓立明同志在年初的工作報告中提出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提升政務效能、規范行政行為、扎實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的要求,并召開全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進行研究部署。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長王劍鋒同志專題調研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對貫徹會議精神、抓好工作落實提出具體要求,并就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和綜合執法體制改革、依法化解行政爭議等重點、難點問題進行研究。聚焦改革中的“痛點”、“難點”和“堵點”,多次召開座談會、推進會,梳理問題、研究對策。立足源頭化解,組織召開復議應訴聯席會議,剖析矛盾根源,明晰責任分工、促進爭議化解。
二是細化工作方案。年初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2016年全市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要點》,明確8個方面27項主要工作,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開展指明了方向。《江蘇省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實施方案》下發后,我市及時研究貫徹落實,經過廣泛征求意見、多次修改完善,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出臺了《南通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從6個方面提出31項任務共102項具體措施,同時明確了責任主體、序時進度和檢驗形式,確立了今后一段時期全市推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的重點。
三是強化法治思維。狠抓領導干部這一“關鍵少數”,通過進一步健全干部學法制度,切實提升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服務發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制定領導干部年度學法計劃并切實抓好組織實施,做到計劃、內容、時間、人員、效果“五落實”。嚴格落實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年內學法4次,對《法治政府建設綱要(2015-2020年)》、《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關于對整治“地條鋼”、清理鋼鐵行業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及淘汰落后產能專項行動中工作不力、作風不實問題實施問責的暫行辦法》、《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重要法律法規進行了學習。依托高校優質師資,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專題培訓,組織縣(市)區政府及市級部門分管領導60余人赴中國人民大學進行培訓。規定各級黨校主體班必須將依法行政專題作為培訓科目,培訓學時不得少于8小時。嚴格落實非人大任命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全年共組織3期共61人參加并通過了考試。副處級以上干部未通過法律知識考試一律不予任職。法治宣傳工作取得新成效,2016年5月,南通市再次被表彰為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先進城市。
四是加強考核評價。市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制定了《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評實施方案》,充分發揮指導協調職能,強化日常考核和專項評價的綜合評判,通過百分制考核進一步提升考核的科學性、實效性。日常考評部分,從提升法治思維、創新行政管理、制定重大決策、加強制度建設、規范行政執法、化解社會矛盾、強化行政監督、落實工作保障等8個方面,對縣(市)、區政府和市級部門日常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紀實評價。專項評價部分,更加注重從年度各項重點工作任務的落實方面進行考評,并通過組織法律知識考試和案卷評查等形式檢驗工作實效。考核結果作為對縣(市)區推進“四個全面”工作考評以及市級部門綜合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引起各級各部門的高度重視。
2016年,我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是法治隊伍建設還不能很好地適應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新要求。2017年,我市將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部署,堅持更高標準,爭創特色亮點,把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水平提高到一個更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