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港閘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市政府的精心指導下,深入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精神及中央、省、市和區委、區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系列部署,緊緊圍繞黨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眾關切,不斷提升政務公開的能力和水平,增強政務公開實效,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一)完善政務公開工作基礎建設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港閘區政府調整了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副區長為組長,政府辦副主任為副組長,明確區政府辦負責牽頭政務公開工作,厘清各部門職責分工,構建“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部門抓落實”的工作格局,深入《南通市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確保政務公開工作全覆蓋、無空缺。區政府利用區長辦公會,聽取有關工作情況匯報,對政務公開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從組織領導層面予以保證。二是加強機構建設。2019年,區政府利用機構改革契機,著力健全政務公開機構設置。區政府辦設立信息公開科統籌全區政務公開工作,各部門、各街道(開發區)均落實專人負責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答復工作,有力保障政務公開各項任務高效落實。三是加強業務學習。2019年,全區通過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集中培訓、網上學法等其他多種形式學習交流,在全區營造了濃厚的學法氛圍。區政府常務會議專題學習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各級領導干部依法行政、公正執法、依法公開的意識和水平得到較大提高。8月29日,區司法局,舉辦全區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業務培訓班,邀請開發區法院資深法官給全區執法人員授課,課上對政府信息公開實務進行了詳實講解,全區各單位、各部門260余人參加,切實提升行政機關法制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
(二)全面推進政務公開重點任務
1.加大“五公開”工作力度。
區政府始終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深入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一是完善民主決策的工作制度。年初發布《港閘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建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等列席政府常務會議制度,嚴格依照《三重一大議事規則》、《政府黨組議事規則》及《港閘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的規定,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事項決策,積極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公眾意見;對涉及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重大事項決策,主動聽取專家意見;對涉及面廣、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規定,多方面聽取社會公眾意見,不斷提高行政決策科學化、法制化、規范化水平。二是嚴格行政作為。區政府確定的重點改革任務、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項目,及時公開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對巡視整改、督查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及時公開。在落實政務公開的過程中,出現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情況,區政府下發整改通知書,督促職能部門及時整改。三是強化政務管理。對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確認、行政檢查等權力事項均上網公示,權力運行實現全程網上留痕。針對公眾普遍關注的衛生防疫、保障性住房、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等方面,執行重點監管;對于精準扶貧、脫貧項目,除公開民生資金等分配使用情況外并接受社會監督。四是服務流程不斷優化。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務服務事項全面網上公開。各區級部門對各類權力事項辦事指南、流程圖等展示信息按照標準化建設不斷完善,做到信息準確,要素齊全。各類政務服務事項的法定辦結時限、承諾辦結時限、咨詢方式、監督渠道均在江蘇政務服務網上進行公示。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全面推進“不見面”審批改革,建成政務公開自助體驗區,打造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平臺。實現“一門、一網”,區政府網站及群眾辦事頁面全面對接江蘇政務服務網,實現數據同源。區政務服務平臺全面對接市政務服務平臺,并接入全省統一建設的身份認證系統、公共支付平臺、電子證照批文庫,郵政EMS系統,實現在線申報、短信通知、二維碼查詢等功能,數據實時傳送至省數據平臺,與市級政務服務平臺實現數據共享。五是深化行政結果公開。依法及時將規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區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審查并在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開,報備率、及時率、規范率均達100%。全區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均在“雙公示”全面公示。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重大執法行為法律文書均在南通市行政執法統一公示平臺公示。
2.加強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區政府進一步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切實保障行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一是推進行政權力清單公開。權力事項“應上盡上、動態調整”,以“三級四同”權力清單為依據,區各相關部門對公示在江蘇政務網的權力事項清單進行動態調整。二是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公示。截止2019年底,“雙公示”信息公示平臺已公示2933條行政許可和741條行政處罰信息。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共歸集各類信息96290條。三是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港閘區2018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2019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均已在政府門戶網站以及省統一平臺公開,全區一級部門2018年決算情況和2019年預算情況也均已在政府門戶網站及省同一平臺公開,細化到機關運行經費及“三公”經費的逐項對比。四是推進巡視整改信息公開。按照政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今年我區將省委第三巡視組巡視反饋問題整改進展情況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同時,區委巡查組巡查各部門、各街道(開發區)情況均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布。五是推進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2019年,港閘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累計完成公共資源交易項目525宗,節約預算經費5770萬元,所有交易項目信息、采購文件、中標或成交結果等信息同時在港閘區政府采購網站進行公開披露。六是推進公共服務信息公開。推進社會救助信息公開,重點做好低保、特困人員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信息公開工作;實行救助過程公開,加大救助對象人數、救助標準、補助水平和資金支出等信息公開力度。七是推進食品藥品安全和醫療衛生領域信息公開。做好法定傳染病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公開,推動各類醫療機構健全信息公開目錄,全面公開醫療服務、價格、收費等信息。八是推進社會組織、中介機構信息公開。加大社會組織成立、變更、注銷、評估、年檢結果、查處結果等信息公開力度。公開提供服務的社會組織和中介機構名稱、經營地址、資質狀況等基本信息,以及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收費標準,方便企業和公眾選擇。推動慈善組織信息公開。
3.加強政策解讀及熱點回應
區政府依托門戶網站、政務微博、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發布轉發各類政策解讀信息12條。區發改委組織企業參加市工信局政策解讀會,形成了區級發展類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利用“服務企業百日行”和區領導掛鉤聯系企業制度,在走企業過程中,向企業進行個性化政策解讀;匯總編制全區政策匯編。
強力引導社會熱點,緊盯網民關注度高、可能引發炒作的涉區輿情,及時協調、指導涉輿單位網上發聲,及時組織回復,疏導網民情緒、主導輿論走向。同時,妥善解答民生訴求,注重服務民生與引領導向相結合,全力塑造港閘網上良好形象。
(三)加強平臺打造,發揮媒體作用
2019年,區政府調整完善門戶網站政務公開欄目,加強政務信息管理情況,區政府門戶網站共發布信息904條。全面清理全區范圍內已注冊的政務新媒體,堅決關停存在“一票否決”事項的政務新媒體,逐步關停使用率不高、管理不規范的政務新媒體。全區保留運營的政務新媒體均已在江蘇省政務新媒體備案檢查系統備案,并合格通過全省政務新媒體季度抽查。全區共清理規范政務新媒體33個,仍保留運營12個,其中微博2個,微信公眾號10個?!案坶l發布”政務微博粉絲量6.4萬,月曝光量達2萬余次?!案坶l視點”微信公眾平臺全年累計發布信息800余條,閱讀總量超過100萬次。
建設新聞發言人隊伍,健全市級媒體周例會、月度重點部門單位新聞發布制度,增設月度“兩辦”通氣會,不斷提升新聞發布工作水平。全年舉辦新聞發布會22場,其中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出席的發布會1場。
(四)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
區政府結合全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實際,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公開“四項制度”。一是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備案制度。區政府辦根據申請人遞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實行辦文流轉,由區政府分管領導轉至相關部門、街道進行信息檢索。各街道、部門對于接收到的信息公開申請必須第一時間登記備案,疑難復雜政府信息申請須向區政府辦備案,通過登記備案制度,在區街兩級實現良好的信息互通,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的答復工作。二是復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會商會辦制度。針對街道、部門及區本級政府收到的復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區政府辦、司法局、案涉街道或部門、法律顧問第一時間形成工作組,會商答復意見,嚴格把關。同時加強與法院的溝通,聽取法官意見。最終形成合法、合理、統一、準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三是政府信息公開聯合承辦制度。區政府辦對區本級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均實行聯合承辦制度,由區政府辦信息公開科擬定的政府信息公開答復書,須經由區司法局核稿審查后,再經過政府信息公開機構負責人、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分管領導兩道審核關口,確保信息答復的合法性、準確性。四是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核、通報和督查考核機制。嚴格規范保密審查程序。按照“誰發布、誰負責”原則,加強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保密審查,明確審查程序和責任,規范流程,把好關口。強化通報機制。區政府辦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政府門戶網站管理相結合,通過網站每月發布信息通報,實施稿酬制度,調動基層信息報道積極性。及時發布《港閘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對全區信息公開工進行客觀評價。強化督查考核機制。每年年底對各街道、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年度考核;對信息公開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區政府辦及時反饋至相關街道和部門,指導督促相關街道和部門進行整改。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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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1 |
1 |
4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19 |
2 |
15339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12 |
2 |
549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2846 |
0 |
311 |
|
行政強制 |
166 |
0 |
62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28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萬元) |
||
政府集中采購 |
327 |
13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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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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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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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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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16 |
0 |
0 |
0 |
0 |
0 |
216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66 |
0 |
0 |
0 |
0 |
0 |
66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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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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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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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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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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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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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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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33 |
0 |
0 |
0 |
0 |
0 |
133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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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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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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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206 |
0 |
0 |
0 |
0 |
0 |
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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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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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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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10 |
0 |
5 |
0 |
15 |
0 |
0 |
0 |
0 |
0 |
4 |
0 |
0 |
0 |
4 |
五、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對照上級要求和發展需要,我們的工作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一是政務公開工作機構人員配置不足。區政府專職從事政務公開的人數較少,各街道(開發區)還未建立政務公開工作機構,從事政務公開工作人員均為兼職。二是政務公開工作還要深化。一些部門對政務公開的重視程度還不夠,信息公開的隨意性較大。政務公開的深度和廣度還不夠,及時和準確回應社會關切問題的能力還要提高。三是依申請公開信息的答復水平還要提高。一些部門對新《條例》的理解還不到位,信息公開答復專業性有所欠缺,答復不夠準確規范。
2020年,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相關文件精神,深入細致地調查研究,積極吸取先進地區好的經驗做法,進一步擴充公開內容、完善公開手段、深化公開效果,健全完善工作機制、監督機制、考評機制,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
一是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工作。切實加強公開平臺建設,持續完善公開制度和標準規范,打造更加完善便民的互聯網+政務公開平臺。著力抓好政策發布解讀回應工作,大力推進政務陽光透明,推動政務公開向質量型轉變。我區擬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或工作安排,提出具有港閘特色的政務公開任務書、路線圖和時間表。推進全區政務公開工作邁上新臺階。二是全面提升依申請公開答復水平。全面提升全區各職能部門、街道(開發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答復水平。繼續通過專題講座、業務培訓等形式,加強對新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學習,著力推進全區信息公開依申請答復規范化,提高全區各職能部門、街道(開發區)法制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答復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參與會辦政府信息公開答復機制,保障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答復合法、準確。三是規范政務新媒體建設管理。按照省、市政務公開辦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大對區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的日常監管力度,深入推進政務新媒體集約整合,壓實主管單位工作責任,嚴格落實網絡意識形態責任制,強化內容建設和信息發布審核,確保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的安全運行和便捷暢通。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