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07264/2024-11743 | 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通政辦發〔2024〕27號 | ||
成文日期: | 2024-08-31 | 發布日期: | 2024-09-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部分新興行業和職責交叉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部分新興行業和職責交叉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8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部分新興行業和職責交叉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分工
為進一步壓緊壓實新興行業和職責交叉領域安全監管責任,有效防范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切實堵塞安全監管盲區漏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按照“業務相近”原則,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部分新興行業和職責交叉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分工明確如下。
一、新型燃料(醇基燃料、“環保油”“植物油”等)
(一)數據部門負責依法對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新型燃料經營行為實施安全許可。
(二)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對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新型燃料生產、經營行為實施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等行為。
(三)公安部門負責新型燃料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打擊涉新型燃料違法犯罪行為。
(四)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新型燃料運輸企業、車輛的資格管理和相關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的資格認定,依法查處不符合條件、不具備資質等違法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為。
(五)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新型燃料包裝物、容器和灶具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實施監管;對屬于非危險化學品的新型燃料產品質量實施監管,依法查處無照經營、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等違法行為。
(六)消防救援部門負責依法開展監管范圍內新型燃料儲存、使用單位消防監督檢查。
(七)商務、文化廣電和旅游、農業農村、教育、衛生健康、民政等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加強新型燃料流通使用環節管控,督促指導使用新型燃料的餐飲場所、酒店賓館、學校、醫院、養老院、休閑農業經營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各類企事業單位食堂等加強安全使用管理。
二、醫養結合機構
(一)衛生健康部門負責醫養結合機構中以醫辦養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協同民政部門督促指導以養辦醫單位涉醫場所加強安全管理。
(二)民政部門負責醫養結合機構中以養辦醫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
(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指導醫養結合機構落實房屋安全技術標準。
(四)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醫養結合機構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
(五)消防救援部門負責依法開展監管范圍內醫養結合機構消防監督檢查。
三、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托育機構)
(一)衛生健康部門牽頭負責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托育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制定嬰幼兒照護服務政策規范,開展嬰幼兒照護衛生保健和嬰幼兒早期發展業務指導。
(二)公安部門負責監督指導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托育機構)開展治安防范。
(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托育機構)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
(四)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托育機構)的消防審驗。
(五)城市管理部門負責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托育機構)戶外廣告安全監督管理。
(六)消防救援部門負責依法開展監管范圍內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托育機構)消防監督檢查。
四、產后母嬰照料服務機構(月子中心)
(一)衛生健康部門牽頭負責產后母嬰照料服務機構(月子中心)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督促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產后母嬰照料服務機構(月子中心)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
(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產后母嬰照料服務機構(月子中心)的消防審驗。
(四)消防救援部門負責依法開展監管范圍內產后母嬰照料服務機構(月子中心)消防監督檢查。
五、校外培訓機構
(一)教育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安全監督管理的協調工作。
(二)文化廣電和旅游部門負責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
(三)體育部門負責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
(四)科學技術部門負責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
(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職業技能類培訓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
(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指導校外培訓機構落實房屋安全技術標準。
(七)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校外培訓機構戶外廣告的安全監督管理。
(八)消防救援部門負責依法開展監管范圍內校外培訓機構消防監督檢查。
(九)應急管理、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管轄領域內社會培訓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
六、戶外露營基地(場所)
(一)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戶外露營基地(場所)的規劃選址,指導做好周邊地質災害監測和防治工作,按職責分工做好森林防火監督檢查工作。
(二)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綜合指導各地和相關部門做好戶外露營基地(場所)森林防滅火工作。
(三)消防救援部門負責依法做好監管范圍內戶外露營基地(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四)文化廣電和旅游部門負責A級旅游景區內戶外露營基地(場所)的安全監督管理。
(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城市公園綠地開放共享區域帳篷區場所(含市民游客自行搭設和戶外露營經營單位搭設)的安全監督管理。
(六)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戶外露營基地(場所)內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
(七)氣象部門負責重大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及時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七、新興項目(皮劃艇、摩托艇、龍舟、滑翔傘、熱氣球、直升機觀光、滑冰滑雪等)
(一)文化廣電和旅游部門負責A級旅游景區內新興項目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體育部門負責新興項目領域體育賽事訓練及比賽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
(三)公安部門負責涉及新興項目的大型群眾性活動現場安全監督管理。
(四)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管轄場所內新興項目的安全監督管理。
八、無人機
公安、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應急管理等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無人機航空噴灑(撒)、航空攝影、表演飛行、非現場執法、低空物流等活動安全監督管理。
九、企業自建加油站點
應急管理、發展和改革、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農業農村等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督促主管行業領域內企業加強對自建加油站點、自建油罐的安全管理。
各地要參照職責分工,及時研究明確轄區內新興行業和職責交叉領域安全監管職責,堅決防范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各新興行業和職責交叉領域牽頭部門、責任部門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線索移交、聯席共商、聯合檢查等機制,全面摸清行業領域底數、產業特點及主要風險,持續推進問題隱患排查整治,動態更新風險底數、管控措施“兩張清單”;數據、市場監管部門要定期將相關新興行業和職責交叉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審批登記信息推送至相關牽頭部門。各級安委辦要將新興行業和職責交叉領域安全監管職責落實情況納入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范疇,確保責任落實落地。
本通知印發后,法律法規、上級文件對上述行業和領域職責分工予以明確的,從上級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