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07264/2023-22651 | 分類: | 工業、交通\水運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通政辦發〔2023〕60號 | ||
成文日期: | 2023-12-15 | 發布日期: | 2023-12-1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小廟洪航道擴能提升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
啟東市、海門區人民政府,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小廟洪航道擴能提升工程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小廟洪航道擴能提升工程實施方案
小廟洪航道是南通港通州灣港區呂四作業區、通州灣三夾沙作業區、海門作業區及通州灣一港池目前唯一的進出航道,全長約80公里。為滿足呂四起步港區集裝箱碼頭和中天精品鋼等重大產業項目急劇增長的海運通航需求,提升小廟洪航道通航能力,提高船舶通航效率和安全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原則
1.建管并重、多措并舉。堅持航道綜合管理能力提升與工程建設統籌推進,防止重建設輕管理,健全航道建管并重機制。積極運用見效快、投資小的非工程類管理措施,多措并舉推動航道通航能力有效提高。
2.問題導向、強化統籌。深入調查研究影響航道通航能力的各種制約因素,科學論證各種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案,聚焦限制夜航、商漁船混行、漁港與商港共存于一個港池等重點問題,統籌各區域各部門資源力量,協調推動問題根本解決。
(二)工作目標
一是到2025年前,實現大小船分流通航,強化商船、漁船通航安全管控,開通有安全保障的夜航,有效提高小廟洪航道通航能力和安全水平,滿足至2030年通航需求。
二是科學協調沿海臨港產業與傳統漁業發展關系,實現臨港產業與漁業產業協調發展。2024年底前形成海門東灶漁港發展初步方案。
三是完善市、縣“商漁共治”聯動協作,系統推進商船、漁船共治行動,2024年底前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贏”的海上安全生產治理體系。
四是力爭在2028年開始啟動航道的設計、報批、建設工作,2030年底前完成小廟洪5萬噸級乘潮雙向航道擴建工程。
二、重點任務
(一)設置推薦航路。在現行主航道外側利用自然水深條件設置推薦航路,滿足5000噸級以下船舶全潮通航需求。市交通運輸局牽頭設計推薦航路方案,開展船舶操縱模擬實驗、通航安全論證。市交通公共事業發展中心向江蘇海事局報批推薦航路劃定方案,南通海事局進行通航驗收并發布通航參數通告。設置推薦航路時需疏浚、設置航標等實際工程量的,以市交通公共事業發展中心為報批主體,南通港集團為工程實施主體。
(二)加強漁船習慣性航路與商船航道交會區、重疊區的安全管控措施。市交通運輸局會同市農業農村局、南通海事局研究制定呂四中心漁港、蒿枝漁港漁船習慣性航路與小廟洪主航道商船航路交會區設置警戒區方案。南通海事局、市農業農村局協同制定并落實三夾沙南航道段管控措施,防范商漁船混行導致的碰撞風險。
(三)健全“商漁共治”聯動協作機制。市農業農村局、南通海事局會同相關縣(市、區)盡快建立健全聯合巡查執法、聯合搜救、信息通報、教育培訓、聯合會商、聯合調查、聯合督察、值班聯動等八項協同機制。
(四)開通有安全保障的夜航。南通海事局進一步強化集裝箱船舶夜航安全保障。加快開展通州灣進港南航道船舶夜航專題論證工作,積極爭取上級海事部門的支持,推動修訂《南通沿海港口及其附近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規定》中的夜航限制條款,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進集裝箱船舶夜航的常態化開展,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探索開通其他船舶夜航。
(五)開展海門東灶漁港發展方向專題研究。圍繞商港與漁港共存于一個港池、漁船習慣性航路與商船航路重疊等問題,市農業農村局牽頭海門區等屬地政府開展東灶漁港發展方向專題研究工作,形成海門東灶漁港發展初步方案。
(六)適時開展雙向航道擴建工程。以市交通公共事業發展中心為報批主體、南通港集團為工程實施主體,實施雙向航道擴建工程,根據目前航道建設條件,先實施呂四10萬噸級航道與小廟洪上延航道(至東灶通用碼頭)5萬噸級乘潮雙向擴建工程。加快排除制約因素,推動三夾沙南航道段擴建工程盡快實施。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各相關地區、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凝聚各方力量,抓好各項重點任務推進。要壓實工作責任,各牽頭單位主要領導牽頭部署推進,明確一位分管領導負責,并建立工作專班。各配合單位要按照牽頭單位的統一部署,狠抓相關工作推進,確保各項重點工作高標準完成。要深化工作研究,細化工作方案,制定任務清單,明晰路線圖和時間表,確保各項任務如期完成。
(二)強化協同,形成合力。航道擴能提升工程是一項綜合性、長期性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強化大局意識、底線意識,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圍繞小廟洪航道擴能提升涉及的各項工作和航道安全管理,加強溝通協調,協同開展調研,共同落實有關工作舉措,提升工作成效。市級層面建立“協調、通報、督辦”的工作推進機制,督促各地各部門抓好重點任務落實。
(三)加強管理,強化保障。按照區分輕重緩急、適度超前的原則,合理安排航道的建設、管理等資金。市、縣財政部門及時落實資金保障。相關職能部門積極爭取上級補助資金。涉及航道工程建設的資金來源及分擔方案按《通州灣新出海口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暨通州灣新出海口開發建設推進會議紀要》執行。學習借鑒、深入研究總結航道建設管理方面的經驗做法,不斷提升我市航道建設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