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的通知》《國務院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精神,切實加強我省政務誠信建設,充分發揮政府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表率作用,進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誠信江蘇建設水平,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部署要求,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將政務誠信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和引領,將依法行政、陽光行政和加強監督作為推進政務誠信建設的重要手段,將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政務誠信監測治理機制和政府失信責任追究制度作為推進政務誠信建設的主要方面,將危害群眾利益、損害市場公平交易等政務失信行為作為治理重點,不斷提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誠信行政水平和公務員誠信履職意識,為扛起“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光榮使命,譜寫“強富美高”新江蘇現代化建設新篇章提供堅實保障。
(二)基本原則。
——依法行政。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要求。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將依法行政貫穿于決策、執行、監督、服務的全過程,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的法定程序。按照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要求,切實做到依法決策、依法執行和依法監督。
——政務公開。推進陽光行政,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在保護國家信息安全、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前提下,依法公開政務信息,提高政務透明度。嚴格依法依規開展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招商引資等工作,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
——勤政高效。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行政流程,加強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推行政務服務網上辦、集成化、免證辦等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著力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不斷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
——守信踐諾。將公平正義作為政務誠信的基本準則,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各領域貫徹公平正義原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務員要清正廉潔,恪盡職守,敢于擔當。建立健全守信踐諾機制,準確記錄并客觀評價職權范圍內行政事項以及行政服務履約踐諾情況。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債務融資、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等市場交易領域應誠實守信,嚴格履行各項約定義務。
——失信懲戒。加大對地方政府和公務員失信行為的懲處和曝光力度,對社會關注度高、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政務失信易發多發領域進行重點治理。加強社會各方對政務誠信的評價監督,形成多方監督的信用約束體系。對公務員在行政過程中懶政怠政,不遵守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以權謀私、濫用職權、失職瀆職等行為,特別是嚴重危害群眾利益、有失公平公正、交易違約等行為,要加大查處力度,構建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系。
(三)主要目標。至2025年,全省政務信用管理體系和政務誠信監督體系更加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和失信責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實現政府部門信用信息記錄、歸集、共享全覆蓋,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取得積極進展,全省政務誠信水平顯著提高。
二、建立健全政務信用管理體系
(一)加強公務員誠信教育。深入開展公務員誠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弘揚誠信文化,將信用建設納入公務員培訓和領導干部進修課程,在黨員干部理論培訓、干部網上學習、公務員在職培訓和黨校教學安排中增加信用知識內容。組織開展公務員集體簽名承諾、崗位誠信標兵推選及模范先進事跡巡回宣講等誠信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增強公務員信用意識和誠信行政的自覺性。
(二)建立健全政務信用記錄。依托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完善政府部門信用管理功能,推動與省公共資源交易信用信息庫、省行政執法管理和監督綜合平臺的信息共享。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基礎,常態化歸集政府部門信用信息,完善政府部門信用檔案。要將政府部門和公務員在履職過程中,因違法違規、失信違約等被司法判決、行政處罰、處分、問責處理的信息納入政務失信記錄;經認定符合容錯糾錯情形和條件的,可不納入政務失信記錄。
(三)推進政務信用信息公開和應用。依托“信用江蘇”網、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信用門戶網站、各行政執法機關門戶網站等依法依規逐步公開政府部門政務失信記錄。依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網依法依規公開行政機關被法院判決敗訴的裁判文書,公開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的政府部門的信息。推動公務員錄用、調任人選社會信用記錄查詢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穩步推進各地各部門在評優評先中開展政務信用記錄查詢。按照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要求,加強政務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使用全過程的安全保障。
(四)實施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明確政府部門和公務員的信用信息分類,對于誠信事跡突出并受到表彰獎勵的政府部門和公務員予以守信激勵。強化對失信政府部門和公務員的信用監管、約束和懲戒,建立政府失信責任追究制度。政府部門存在政務失信記錄的,要根據失信行為對經濟社會發展造成的損失情況和社會影響程度,對具體失信情況書面說明原因并限期整改,依規取消相關政府部門參加各類榮譽評選資格,對造成政務失信行為的主要負責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開展區域政務誠信狀況評價,在改革試點、項目投資、專項資金安排、社會管理等政策領域和評優評先、績效考核中應用政務誠信評價結果。
(五)健全信用權益保護機制。完善政務信用信息保護機制,依法依規采集政府部門和公務員政務失信記錄。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異議申訴制度,擴展信用修復渠道和方式。建立容錯糾錯的關愛機制,嚴格規范認定容錯的程序,鼓勵自我糾錯、主動自新。政府部門和公務員在政務失信行為發生后主動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的,可從輕或免于懲戒。
三、加強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
(一)加強政府采購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完善政府采購誠信體系,建立政府采購方面的政務誠信責任制,加強對采購人在項目履約驗收、合同履行、款項支付等環節信用情況的監督,依法處理采購人及有關責任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違法違規失信行為。完善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提高政府采購活動透明度。完善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信用信息庫,健全采購人信用信息庫,積極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
(二)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強化政府的契約意識、誠信意識和責任意識,建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失信違約記錄。規范政府在合作項目中的履約行為,提高政府履約能力,切實履行法定義務,優化社會資本參與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信用環境。明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中政府方責任人及其在項目識別、項目準備、項目采購、項目執行、項目移交等階段的誠信職責,建立項目責任回溯機制,并將有關政府失信行為信息及時推送至同級公共信用信息系統。
(三)加強招標投標領域政務誠信建設。運用“互聯網+招標投標”方式,完善全省統一的招標投標信用信息系統及服務平臺,把失信被執行人等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納入該平臺,實現自動比對、自動攔截、自動監督。制定完善信用承諾和信用查詢制度,建立招標投標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體系。加強招標投標信用信息公開,及時向社會公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掌握的有關招標代理機構信用信息及動態監管信息等。加強失信責任追究,依法依規處理和懲戒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失信行為。推廣應用第三方信用報告制度。
(四)加強招商引資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完善招商引資規章制度,嚴格依法依規出臺優惠政策,避免惡性競爭。規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資行為,明確政府在招商引資過程中的權力限制及職責,認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和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不得以政府換屆、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理由違約毀約。加強對地方政府承諾事項延續性的監督。建立符合市場規律的招商引資評價體系。建立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調整補償機制,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變政府承諾和合同約定的,要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對相關企業和投資人的財產損失依法予以補償。
(五)加強地方政府債務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完善地方政府債務領域信用評級制度,促進政府舉債依法依規、規模適度、風險可控和程序透明。完善政府債務監督制度,認真落實地方政府法定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相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地區進行風險預警或提示。建立地方政府債務應急處置機制和考核問責機制,把地方政府債務作為政績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并將債務審計列入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將債務管理列入財政工作考核。強化對各級人民政府任期內債務舉借、使用和管理情況的考核、審計和責任追究。
(六)加強統計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健全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體系,夯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相關責任,嚴肅處理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行為。強化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人員的誠信教育,引導政府統計人員依法統計、誠信統計,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開展統計誠信承諾活動,明確守法、守信、自律等方面的自我約束和應承擔的責任。依法依規認定、公示統計嚴重失信企業,加強對統計嚴重失信企業的日常監管。
(七)加強鄉鎮和街道政務誠信建設。建立鄉鎮和街道公開承諾制度,加大鄉鎮和街道政務、財務等公開力度,促進各項公共服務和優惠政策有效落實到社會公眾。提升“政社互動”制度化水平,依法厘清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與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權責關系。把政務誠信建設的要求融入文明村鎮創建內容,加大測評權重。開展縣級地區創新信用管理與服務試點工作,將信用體系建設向村居、社區推進。
四、構建廣泛有效的政務誠信監督體系
(一)建立政務誠信專項督導機制。上級政府要對下級政府和本級政府部門進行政務誠信監督檢查,實施政務誠信監測評價,重點將依法行政、政務公開、“放管服”改革、環境保護、統計數據質量、勞動用工、社會保障、公共資源交易、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社會誠信狀況和人民群眾滿意度等工作納入政務誠信評價內容,評價結果作為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參考。
(二)建立橫向政務誠信監督機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級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將辦理和落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情況作為政務誠信建設的重要考量因素。政府部門要自覺接受同級審計、財政部門對行政行為、財政財務收支的監督,切實提高政務誠信水平,樹立政府公開、公平、清廉的誠信形象。
(三)建立社會監督和第三方機構評估機制。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暢通民意訴求和投訴渠道,接受社會各界對政務誠信建設情況的監督和評議。實施區域政務誠信大數據監測預警。支持信用服務機構、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機構對各地區各部門政務誠信建設績效開展綜合評價評級,加強社會監督。
五、健全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統籌推進本地區本部門政務誠信建設工作。要充分發揮各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的作用,協調解決政務誠信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并推進政務誠信建設的各項措施。各級社會信用綜合管理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健全考核推進機制,強化督促檢查指導,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推進。
(二)完善制度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務誠信建設制度,規范開展政務誠信建設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政務公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失信責任追究、公務員誠信、政務誠信評價等制度建設,為政務誠信建設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撐。
(三)推進試點示范。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圍繞依法行政、勤政高效、政務公開、守信踐諾機制建設、信用產品應用、基層治理、誠信教育等方面,積極開展先行先試和試點示范,探索政務誠信建設新路徑、新模式。省社會信用綜合管理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及時總結推廣典型做法和創新舉措。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妒≌P于印發江蘇省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實施意見等文件的通知》(蘇政發〔2018〕23號)同時廢止。
附件:《省政府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重點任務分工表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