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2021年,南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南通市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等文件精神,切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各項制度,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現將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動公開
根據《南通市機構改革方案》及省市網站平臺調整方案,對照全國政府網站普查標準、《網站發展指引》等要求對局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目錄、相關欄目及內容進行相應調整,力求分類更科學,查詢更方便。2021年,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5432條,其中:動態新聞類信息更新1072條,通知公告類(含公示公告和不動產登記公告)信息更新3401條,信息公開目錄信息更新959條。
充分發揮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靈活性強、交互性好的優勢,做好信息發布、決策解讀和辦事服務工作,進一步增強公開實效,不斷提升平臺交互體驗。全年共發布微信公眾號121期,關注用戶達59704人,數篇信息文章被學習強國、新華網等媒體轉載。全年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103件(其中主辦20件,協辦83件),代表委員滿意率為100%,辦理交辦、進展及結果全過程公開。
結合部門職能對《南通市完善集體林權制度實施方案》《市政府關于公布南通市所轄各縣(市)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標準的通知》《南通市市區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辦法》等3個文件進行了政策解讀,并在門戶網站公布。召開了以“全面推行林長制 守護江海生態美”為主題的新聞發布會。指導各縣(市、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修訂完善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特別是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2021年5月1日實施的《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做好《農村集體土地征收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的調整完善。
(二)依申請公開
我局修訂出臺了《南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管理辦法》,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登記、受理、審查、處理、答復等各環節流程。堅決落實“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的工作原則,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予公開的信息以外,對非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盡量公開;對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有而事實上需要少量加工匯總的政府信息,也及時整理公開,提升了申請人的滿意度,減少了行政爭議。
2021年,我局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559件,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1件,本年度辦結557件。其中:予以公開105件,部分公開99件,不予公開31件(行政查詢事項14件,過程性信息6件,屬于國家秘密6件,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1件),無法提供303件(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297件,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3件,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3件),不予處理15件(重復申請13件,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2件),其他處理4件。
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復議15件,結果維持13件,尚未審結1件,其他結果1件。未經復議直接起訴8件,結果維持5件,尚未審結3件。復議后起訴1件,結果維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公開制度。按照新條例和新目錄的內容要求,明確各板塊責任人,落實專人負責收集信息并發布。健全政務公開制度,及時完善政府信息報送、信息審查制度、發布公開指南等,進一步規范公開內容、突出公開重點及公開程序,確保政務公開工作有序開展。
二是加大政策解讀力度。結合工作實際,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基本原則,做到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材料同步公開,加大政策解讀力度,提高政策解讀質量。
三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積極應對網上敏感輿情、熱點問題和突發事件,在規定的工作日內進行回復、答疑,正面引導輿論。2021年,12345熱線共受理群眾投訴、咨詢求助648件,廳長、市長等信箱答復243件,按時辦結率均為100%。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我局信息公開主要平臺有南通市政府門戶網站、南通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部門網站、南通自然資源和規劃黨建網站、“南通自然資源和規劃”官方微信公眾號等。一是安排專人對各平臺做好日常的維護、數據更新。二是定期組織各業務處室和第三方專業公司,對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進行檢查,掃描漏洞保障運行穩定,及時整改死鏈,對“僵尸”條目、“陳舊”項目和“滯后”信息進行更新。三是建設完善南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大數據共享平臺,持續梳理原國土、規劃、林業、海洋等數據資源,加強數據的匯聚、融合、聯通,促進信息互通共享。
(五)監督保障
一是加強組織建設。及時調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完善領導機制,做到領導、機構、人員“三到位”,形成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工作體系。建立健全政務公開長效機制,使政務公開成為一種自覺的意識和行為。二是建立健全考核機制。將政務公開日常督查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并將日常督查結果納入年終目標責任制考核中。明確政務公開工作部門的責任,對應公開而未公開,擅自公開保密等情況進行責任追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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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33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7589.5257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484 |
42 |
0 |
13 |
20 |
0 |
559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93 |
3 |
0 |
4 |
5 |
0 |
105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90 |
7 |
0 |
1 |
1 |
0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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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2 |
4 |
0 |
0 |
0 |
0 |
6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4 |
2 |
0 |
0 |
0 |
0 |
6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14 |
0 |
0 |
4 |
0 |
0 |
18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255 |
25 |
0 |
3 |
14 |
0 |
297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復申請 |
12 |
1 |
0 |
0 |
0 |
0 |
13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總計 |
483 |
42 |
0 |
12 |
20 |
0 |
557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12 |
0 |
0 |
1 |
0 |
0 |
13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13 |
0 |
1 |
1 |
15 |
5 |
0 |
0 |
3 |
8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我局信息公開工作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問題有:一是信息公開深度不夠。為實現和保護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及監督權”,促進社會和經濟的良性發展,政務公開業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政務公開深度還需加強。二是信息公開渠道有待拓寬。群眾對信息公開渠道的要求呈多樣性,需進一步拓寬信息公開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的便民性。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以制度建設為抓手,規范自然資源領域政府政務公開工作。制定責任分解表,進一步明確分工,健全完善專人定期讀網更新、檢查測評、協調督辦、考核等系列制度。以規范城鄉規劃、征地信息公開為重點,提高政務公開工作水平。二是整合力量、挖掘潛力,在常態化、多樣化新聞發布上練內功、求突破,及時發布有價值的新聞,在國家級、省級媒體上發出更多的自然資源好聲音。充分借助有影響力、傳播力的新媒體,以及局自媒體,不斷提升自然資源和規劃新聞發布的傳播力。三是管理和維護好市政府網站我局保障欄目、局門戶網站、“12345”政務服務熱線等平臺,確保應用系統的運行正常,安排專人每日登陸平臺關注動態,及時承辦、答復各類重要政務輿情、重大突發事件和民意訴求等情況,確保在應對社會熱點事件時不失聲、不缺位。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開檢索、復制、郵寄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