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guī)定,由南通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編制完成本報告,現(xiàn)予以公布。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總體情況
2019年,南通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推進政務公開的系列部署,不斷提高政務公開的質量和實效,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新《條例》宣傳教育培訓情況。及時在局系統(tǒng)對新《條例》進行解讀,邀請專家宣講新條例,結合住建行業(yè)的特點,以對比方式,著重從公開的范圍、程序等幾個方面進行系統(tǒng)學習。市住建局機關人員及下屬事業(yè)單位人員200余人參加。按照新《條例》要求,健全完善了配套措施,做好新舊條例的銜接過渡,促進政務公開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
(二)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情況。2019年,共發(fā)布各類政務信息共計882 條,其中,部門動態(tài) 239 條,公告公示 191條,政策法規(guī) 74 條,政策解讀 8 條,調查征集 3 條,其他信息 367 條。2019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22件,上年結轉3件,截止2019年末,辦結222件,3件結轉2020年辦理。
(三)政府信息資源管理情況。一是完善公開制度。制定了《南通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制度》、《南通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信息宣傳工作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政務公開扎口部門,指定專人負責政務信息整合、網(wǎng)絡信息管理等有關工作。二是建立信息員隊伍。由各處室、單位選派工作責任心強的同志作為信息員,負責本處室、單位政務公開等工作。三是建立工作機制。建立信息公開審核機制。明確未經(jīng)審核的政府信息不得公開。審核的重點是公開的范圍、形式、時限、程序等是否符合相關規(guī)定,審核的內(nèi)容是公開的準確性、權威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建立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機制。明確政府信息在公開前,要依照《保密法》等規(guī)定進行“三級審查”,即:信息制作處室(單位)進行初步審查,局辦公室保密審查,分管領導審查。建立信息公開考核機制。主要是對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服務承諾兌現(xiàn)以及群眾投訴處理等情況進行考核。建立信息公開責任追究機制。對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guī)定,造成不良影響或產(chǎn)生嚴重后果的追究責任。
(四)拓寬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結合住建工作重點,拓寬公開渠道,加大發(fā)布力度,加強權威解讀,回應公眾關切。一是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凡是能主動公開的一律主動公開,切實滿足人民群眾獲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注重與主流媒體的互動,對重大舉措、民生事項,在各級媒體上做好信息發(fā)布,構建良性互動格局,助力政務信息公開,廣泛爭取人民群眾對住建工作的理解與支持。2019年,兩次參加政風行風熱線,就當前住建領域熱點、難點問題與市民進行交流,積極回應關切。針對群眾關注度較高的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問題,通過報刊、電視臺、網(wǎng)絡等多媒體渠道宣傳加裝電梯的相關政策法規(guī)、操作流程,擴大知曉面。在白蟻出飛高峰,通過南通市電視臺總而言之欄目向市民宣講白蟻防治常識。編制《南通市公共租賃住房政策十二問》,在政策簡明問答拾貳聚焦欄目中發(fā)布,進一步擴大公共租賃住房政策知曉面。針對公眾關注熱點問題,分別在市新聞發(fā)布中心、政務中心舉行新聞發(fā)布會,就《南通市市區(qū)新建成品住宅室內(nèi)裝修管理辦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及審批管理系統(tǒng)建設情況進行解讀,幫助群眾更好地了解相關情況。二是突出重點領域公開。規(guī)范和深化重點領域信息的公開,提升公開實效。主動配合做好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內(nèi)容保障、各類互動平臺維護。全面優(yōu)化市住建局門戶網(wǎng)站信息公開欄目設置,及時發(fā)布政策文件、重點工作、重大項目、部門預決算、公示公告、建議提案辦理結果等信息。及時發(fā)布南通市物業(yè)服務企業(yè)信用檔案、住房保障信息、安全檢查通報等,鏈接轉載發(fā)布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建立行政審批事項動態(tài)監(jiān)管制度,接受社會監(jiān)督。嚴格落實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內(nèi)容,做好執(zhí)法信息公開工作。三是創(chuàng)新公開形式。組織開展科普宣傳周,在虹橋公園南廣場開展專場活動。宣傳建筑節(jié)能、室內(nèi)空氣環(huán)境檢測、抗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識及技能、綠色建材、健康建筑、房屋安全、白蟻防治等方面內(nèi)容,受到廣大市民的普遍歡迎。在全市組織開展第二屆南通市防震減災知識大賽暨江蘇省選拔賽活動,進一步宣傳防震減災理念,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防災減災意識,提高應急避險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有力提升全民防震減災科學素質和全社會防震減災綜合能力。在南通廣播電臺開設政風行風熱線《住建之聲》專欄節(jié)目,每周同一時間段播放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政策信息、動態(tài)新聞等,通過事例+點評形式進行政策法規(guī)解讀。注重通過各類平臺收集民意,通過網(wǎng)絡與網(wǎng)民開展互動,提高公眾參與度。2019年,共回應市長信箱、部門信箱等各類信息337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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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shù)量 |
|
規(guī)章 |
0 |
0 |
0 |
|
規(guī)范性文件 |
17 |
17 |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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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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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
行政許可 |
5 |
2 |
389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38 |
2 |
35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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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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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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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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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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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采購項目數(shù)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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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4 |
25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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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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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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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 企業(yè)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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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216 |
2 |
4 |
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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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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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51 |
1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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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12 |
3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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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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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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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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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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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nèi)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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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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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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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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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19 |
2 |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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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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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nèi)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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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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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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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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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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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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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32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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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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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3 |
3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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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jīng)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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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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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
2 |
3 |
12 |
1 |
1 |
1 |
1 |
2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主要存在公開的全面性、及時性等方面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公開載體還有待豐富等問題。在工作中,我局將按照國家、省、市的政務公開工作部署,圍繞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中心工作,開拓思維,創(chuàng)新思路,進一步拓寬政務公開領域,深化政務公開內(nèi)容,創(chuàng)新政務公開形式,提高工作透明度;進一步拓寬公開渠道,設立“南通住建”微信公眾號,為群眾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詢方式;進一步加強政務信息公開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政務公開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