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是根據市政府辦公室結合《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關于編制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說明》等文件要求,匯總市政府門戶網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部門網站平臺數據編制而成。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6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0513-59009517)。
一、總體情況
1.新《條例》宣傳教育培訓情況
2019年,我局根據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以及省市相關文件,及時啟動對本局政務公開工作相關文件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及時修訂更新《南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政務信息公開指南》,制定《南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管理辦法》以及依申請公開流程圖,并予以公示。7月底,我局邀請局法律顧問、市司法局行政復議處處長就行政應訴答辯、政府信息公開答復等工作進行專題培訓和輔導講座,并深入解讀新《條例》,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新《條例》的指引下,我局著力推進政務公開平臺建設,著力推進政務公開制度化規范化,著力提升政務服務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為群眾提供更好的政務公開服務。
2.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9年,我局主要通過政府門戶網站、新媒體等渠道進行政務信息的主動公開。按照新《條例》要求和機構改革方案,我局門戶網站部分內容和功能進行了調整。門戶網站與省自然資源廳網站、各縣(市)局網站建立了鏈接,方便市民查閱各級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在我局門戶網站上發布信息的同時,對市政府網站上的自然資源和規劃相關信息也及時進行更新。2019年,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3185條,其中:概況類信息更新量1800條,政務動態信息更新量1258條,信息公開目錄信息更新量127條。行政服務窗口政務服務事項69項,辦件量80件;收到留言數35條并全部及時辦結。對群眾關注度較高的重點、敏感性問題,及時利用網絡、微信推送等渠道以及網站信箱、民意調查、在線訪談等欄目,做好公開和解釋。充分發揮新媒體在宣傳和輿論引導方面的作用,積極回應公眾關注熱點的同時加強公眾的參與感,全年共發布微信公眾號110條,關注用戶達2142人,數篇信息文章被媒體轉載。全年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114件(其中主辦20件,協辦94件),代表委員滿意率為100%,辦理交辦、進展及結果全過程公開。
3.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2019年,我局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83件,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0件,本年度辦結633件。其中:予以公開294件,無法提供280件,不予處理25件,不予公開19件,部分公開15件。2019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開引發的行政復議11件,全部維持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訴訟22件,除尚未審結3件外,其余全部維持具體行政行為。
4.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為貫徹落實好新《條例》,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把信息公開推向法制化、規范化、經常化軌道,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局長任組長,下設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縣(市)局、分局、各直屬單位明確分管領導和信息員,建立起至上而下的政務公開組織體系,政務公開工作責任落實到單位、落實到人員。認真執行規范性文件公開,梳理政府信息在公開平臺發布欄目,嚴抓發布前審核、發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積極參加市級政府信息公開培訓。2019年,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政府信息公開費用。
5.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2019年,我局完成局門戶網站的遷移建設。根據南通市機構改革,網站內容和功能進行了調整,同時按照網站集約化建設的要求,進一步提升信息公開平臺發布功能,規范欄目設置,完善與市公開系統對接渠道,對局門戶網站進行改版升級優化,調整了部分目錄,力求分類更科學,查詢更方便。現信息公開主要平臺有市政府門戶網站、南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部門網站、“南通自然資源和規劃”官方微信公眾號等。
6.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情況
我局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工作實際,不斷提升政務公開工作能力,加強人員教育培訓。及時組織開展信息公開工作督查檢查。對主動公開的信息,重點對公開的格式、內容、時效等進行梳理,進一步督促推進基層信息公開工作。對依申請公開工作,重點對受理、交辦、流轉、征詢、審核、批復、歸檔等環節進行梳理,避免因答復不規范、超過時間節點等情況發生行政復議、訴訟等情況。對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組織專人進行經常性的檢查,掃描漏洞保障運行穩定,及時整改死鏈,對“僵尸”條目、“陳舊”項目和“滯后”信息進行更新。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0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13 |
11 |
80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14 |
14 |
14.4萬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3 |
-2 |
1 |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1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72 |
3247.2527萬元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642 |
30 |
1 |
9 |
0 |
1 |
683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80 |
8 |
1 |
4 |
0 |
1 |
294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249 |
12 |
0 |
5 |
0 |
0 |
266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2.重復申請 |
6 |
2 |
0 |
0 |
0 |
0 |
8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600 |
22 |
1 |
9 |
0 |
1 |
633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52 |
6 |
0 |
0 |
0 |
2 |
6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11 |
11 |
10 |
3 |
13 |
9 |
9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9年我局在推行政務信息公開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實際工作中也發現了一些亟待解決和優化的問題。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如下:
1.政務信息公開方面:一是政務公開深度和廣度無法完全滿足廣大群眾日益增長的信息需求。我局將進一步完善政務信息網上公開制度,以制度促規范,保障好與社會發展和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信息的公開,力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加全面地展示政務活動及有關信息;二是公開載體的運用還不夠均衡,相關建設管理機制有待完善。下階段將進一步拓展公開平臺和載體,發揮微信公眾號的作用,加大與網民互動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三是新時期政務公開工作的業務培訓還有待加強,政務公開的有效性、便捷性、互動性有待進一步提高。今后將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在全系統持續開展政務公開工作宣傳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深刻認識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嚴肅性,準確把握政務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牢固樹立“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和嚴格依法依規開展政務公開的意識。
2.依申請公開方面:一是申請人在政府信息申請書中申請信息的類別和項目繁多,部門難以對申請項目逐一進行答復,對此我部門對于能區分答復的信息公開內容給予信息公開答復,無法答復的告知申請人按照“一事一申請”的原則提出申請;二是申請人混淆房屋征收信息公開和土地征收信息公開的對應機關,經常向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申請房屋征收信息公開事項,對此我部門有針對性的建議申請人至相關部門進行咨詢了解;三是申請人申請事項存在內容表述不明確的問題,如申請文件名稱、文號等表述不清,申請事項位置描述不明確等,對此我部門與申請人電話聯系并錄音確認具體申請信息,或在規定時限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四是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內容為信訪和投訴內容,我部門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申請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告知申請人相應的提出渠道。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暫無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