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昌東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在公共停車場及老舊小區增設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建議收悉。首先感謝您對全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經會同市城管局、住建局、國動辦、供電公司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近年來,我局聯合工信、供電等市有關部門認真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積極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一、加強統籌規劃方面。一是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增設充電設施。根據群眾意愿和小區實際,因地制宜改造補建新能源汽車充電車位。2023年,結合全市列入國家改造計劃和省政府目標任務的68個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同步新增新能源汽車充電樁327個。今年,將繼續結合老舊小區改造,按不低于規劃新增車位10%的比例規劃建設公共充電設施,其中5%比例的充電車位與小區改造同步建設到位。二是新建居住社區配建充電設施。2022年,市推廣辦聯合市相關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明確南通市居住社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安裝相關要求的通知》,明確新建居住區充電樁配建要求。國網南通供電公司在制定小區供電方案時嚴格執行文件要求,并在接電前按要求把關,以便業主在今后有需求時,更方便快捷加裝和使用充電樁,目前已有如東縣親親家園、通州區璟望悅庭、觀江海花苑等小區按您的建議實施到位。
二、鼓勵市場化運作方面。公共充電設施的投資建設運營為市場化運作,政府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各類符合要求的市場主體,按規定開展投資建設及運營管理。2023年,市推廣辦聯合市相關部門印發《南通市居住社區智能有序充電設施統建統服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鼓勵全市范圍內符合建設條件的既有居住社區全面推廣“統建統服”充電設施建設;自身客觀條件不滿足的居住社區推行周邊配套充電設施“統建統服”。落實《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放開房產測繪服務等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三、支持個體安裝方面。2020年,市推廣辦聯合市相關部門印發《南通市居民區電動汽車自用充電設施建設安裝指導意見》,明確了擁有固定車位產權或一年及以上有效期限車位使用權的居民可以申請建設安裝自用充電設施,暢通居民區自用充電設施建設安裝流程。市相關部門聯合出臺《南通市居民區人防工程安裝電動汽車自用充電設施實施方案(試行)》及其補充說明,規范居民區人防車位安裝電動汽車自用充電設施,海安市作為市轄縣級市可結合當地實際參照執行。發揮物業服務企業積極作用,在住宅小區業主自用充電設施安裝過程中,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配合業主或其委托的建設單位,及時提供相關圖紙資料,積極配合并協助現場勘查、施工。鼓勵物業服務企業經業主大會授權,利用小區公共停車位建設相對集中的公共充電設施。
總之,我們將繼續聯合相關部門,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
再次感謝您對全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關心、支持和監督。
南通市交通運輸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