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江蘇省地方標準管理規定》和《關于南京無錫常州南通市地方標準制定工作的批復》(蘇質監復〔2018〕6號)的有關要求,經前期申報、技術初審、專家論證等流程,確定了2024年度第二批南通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附件1)。現將項目計劃下達給你們,并就有關要求明確如下:
一、嚴格標準起草
各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及時成立由相關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標準化專業人員組成的標準起草組,負責標準草案的起草。起草過程中應充分調查研究,廣泛收集資料,充分協調標準各相關方意見,保證標準的合法合規性、科學性、規范性、時效性、可行性、先進性,提高標準質量。
二、按時上報材料
1.自計劃下達之日起,一個月內制定具體的標準起草計劃;半年內完成對相關事項的調查分析、試驗和論證工作,完成標準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
2.項目承擔單位應及時啟動征求意見程序,可通過多種渠道廣泛征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科研院所、高校、企業、服務對象等相關方意見,采納合理意見。對未采納或部分采納的意見應當說明理由并予以反饋。征求意見期不少于30日。啟動征求意見工作時,可將征求意見函、標準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報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化管理處,由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化處在南通市政府門戶網站“地方標準”專欄同步發布。
3.各標準項目承擔單位在推薦單位的指導下在計劃下達之日起一年內完成起草任務,經推薦單位同意后,提出地方標準審查申請,并提交以下送審材料(紙質版一式一份及電子版):
(1)標準審查申請函(附件2)及評審專家推薦名單(附件3,推薦3—4名熟悉標準內容的業內專家);
(2)地方標準送審稿;
(3)地方標準編制說明(附件4);
(4)南通市地方標準征求意見匯總表(附件5),匯總表中應當包括相關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意見。
三、項目延期處置
因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應當于到期前30日內書面向我局提出延期申請,同意后方可延期(延長期不超過一年)。逾期仍未完成的,終止該項目。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潔,電話:0513-69818019,電子郵箱:493538872@qq.com,郵寄地址:南通市崇川區崇川路106號;郵編:226018。
附件:1.2024年度第二批南通市地方標準項目計劃
2.標準審查申請函
3.評審專家推薦名單
4.地方標準編制說明
5.南通市地方標準征求意見匯總表
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