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征集主題:
關于向社會公開征求《南通市設城管部門其他行政處罰權力事項自由裁量基準及適用要求(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
征集時間:
2024年10月24日 - 2024年11月25日
-
征集單位: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為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根據《行政處罰法》《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等相關要求,現針對《南通市設城管部門其他行政處罰權力事項自由裁量基準及適用要求(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對征求意見稿文本有修改意見建議的,歡迎廣大市民、社會各界人士和利害關系人在2024年11月25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見或建議:
一、通過信件方式將意見寄至南通市城市管理局法規處(郵政編碼226007,地址:南通市崇川區工農南路150號市政務中心主樓2012室姜女士,電話:0513-59001405)。
二、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郵箱3404631036@qq.com。
附件:1、南通市設城管部門其他行政處罰權力事項自由裁量基準(征求意見稿)
2、南通市設城管部門其他行政處罰權力事項自由裁量基準適用要求(征求意見稿)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南通市設城管部門其他行政處罰權力事項自由裁量基準及適用要求(征求意見稿).docx
一、制定《南通市設城管部門其他行政處罰權力事項自由裁量基準及適用要求(征求意見稿)》的必要性
一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明確要求全面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細化量化南通市地方性法規城管部門行政處罰行為的裁量情形、幅度等,是推進建設法治政府的內在要求,也是推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
二是公正執法的要求。制定完善《南通市設城管部門其他行政處罰權力事項自由裁量基準及適用要求(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裁量基準及適用要求》”),能有效避免“畸輕畸重”“類案不同罰”等問題,是健全城管行政執法工作體系,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有效保障。
三是高效便民的需求。規范行使行政裁量權,有利于切實提高行政效能,避免濫用行政裁量權,防止執法擾民和執法簡單粗暴“一刀切”,更好保護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穩定市場預期。
二、制定過程和依據
市城管局作為《裁量基準及適用要求》起草單位,擬定工作計劃,完成資料收集、市內調研等前期準備工作,按序時推進。在借鑒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南通本地執法實際,厘清制定的總體思路,確定基本框架,起草了《裁量基準及適用要求》。
《裁量基準及適用要求》的主要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南通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南通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南通市軌道交通條例》《南通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三、主要內容
《裁量基準及適用要求》涉及城管部門對違反《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南通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南通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南通市軌道交通條例》和《南通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共計20個違法行為給予處罰種類、幅度的具體劃分。按照既不過繁也不過簡的原則,以三檔左右為基本標準進行劃分。
《裁量基準及適用要求》充分考量《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首違免罰、輕微不罰”原則,積極探索包容審慎執法、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同時,也明確了未按照要求改正或逾期不改正,以及從重處罰的具體適用情形。
意見 | 昵稱 | 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