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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題:
關于向社會公開征求《南通市機動車停車條例城管部門行政處罰事項自由裁量基準及適用要求》意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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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時間:
2023年09月27日 -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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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單位: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為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根據《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現針對《<南通市機動車停車條例>城管部門行政處罰事項自由裁量基準及適用要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對征求意見稿文本有修改意見建議的,歡迎廣大市民、社會各界人士和利害關系人在2023年月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見或建議:
一、通過信件方式將意見寄至南通市城市管理局法規處(郵政編碼226007,地址:南通市崇川區工農南路150號市政務中心主樓2010室成女士,電話:0513-59001386、59001386)。
二、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郵箱27818976@qq.com。
附件:《<南通市機動車停車條例>城管部門行政處罰事項自由裁量基準及適用要求》(征求意見稿)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9月27日
附件:《南通市機動車停車條例》城管部門行政處罰事項自由裁量基準(征求意見稿).docx
一、制定的必要性
為規范全市停車管理,維護停車秩序,公平、公正、合理地實施《南通市機動車停車條例》城管部門行政處罰事項自由裁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南通市機動車停車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了《<南通市機動車停車條例>城管部門行政處罰事項自由裁量基準及適用要求》(以下簡稱“《裁量基準及適用要求》”)。
《南通市機動車停車條例》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作為南通市全新的地方性法規,市設權力事項和自由裁量屬于空缺狀態。為避免相同事項在不同地區“同事不同罰”的情況,制定出臺《裁量基準及適用要求》成為減少自由裁量的隨意性的迫切需要。
二、制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1996年3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公布,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公布)
2、《南通市機動車停車條例》(2022年7月22日南通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22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準)
3、《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編制和適用規則》(2021版)(蘇建規字〔2021〕2號)
三、主要制度
《裁量基準及適用要求》中的城管部門處罰事項來源于《南通市機動車停車條例》中第六章法律責任,共計9項。按照既不過繁也不過簡的原則,結合全市城管工作實際與經驗,合理考量實踐中的難點,對違法行為的情形和相應給予處罰的具體種類、幅度進行具體劃分?!哆m用要求》針對《南通市機動車停車條例》對較為常用的處罰事項和情形具體提出要求,《適用要求》中未明確的,參照適用現行有效的《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編制和適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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