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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題:
關于征求《南通市建筑垃圾運輸許可企業考核辦法》《南通市建筑垃圾處置(運輸) 許可企業資質審驗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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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時間:
2023年04月20日 - 2023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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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單位: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為加強全市建筑垃圾運輸企業管理,規范運輸企業經營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我局制定了《南通市建筑垃圾運輸許可企業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南通市建筑垃圾處置(運輸)許可企業資質審驗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023年5月21日前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見或建議:
一、通過信件方式將意見寄至南通市城市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直屬大隊(郵政編碼226000,地址:南通市崇川區青年西路38號號港口大廈306室,電話:0513-59001419)。
二、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郵976644186@qq.com。
附件1:《南通市建筑垃圾運輸許可企業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
附件2:《南通市建筑垃圾處置(運輸)許可企業資質審驗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南通市建筑垃圾運輸許可企業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docx
附件2南通市建筑垃圾處置(運輸)許可企業資質審驗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docx
為加強全市建筑垃圾運輸企業管理,規范運輸企業經營行為,優化建筑垃圾處置(運輸)許可企業資質審驗流程,服務企業,我市擬制定《南通市建筑垃圾運輸許可企業考核辦法》《南通市建筑垃圾處置(運輸)許可企業資質審驗工作方案》。基本情況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一)相關法規、文件的要求
1、《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市和縣(市、區)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對取得建筑垃圾處置許可的單位進行考核評價,并向社會公布考核評價結果。考核評價具體辦法由市城市管理部門制定”。
2、《南通市推行全密閉智能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工作方案》(通城管發〔2019〕 56 號)要求“對取得建筑垃圾處置(運輸)許可的企業,開展動態考核工作。定期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抽查運輸車輛的密閉裝置及智能終端,形成月匯總、季通報、半年總結的工作機制。對違規情況嚴重,屢教不改的建筑垃圾運輸企業,暫停其建筑垃圾處置(運輸)許可資格,嚴重的可依法吊消其已取得的行政許可。”
二、建筑垃圾管理的現實需要
2018年以來,市城管部門通過采取資質許可、動態考核等舉措,進一步強化了對市區建筑垃圾處置(運輸)許可企業的源頭管理工作,主城區建筑垃圾管理水平明顯提升,行業秩序也逐步走上正軌。隨著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同時由于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建筑垃圾管理執法活動進一步向鎮街延伸。各縣(市、區)城管部門運輸許可企業的管理要求、工作標準不一,對許可企業沒有建立有效的考核體系,造成各地建筑垃圾管理水平參差不齊,無證處置、偷倒亂倒、不規范運輸等現象逐漸成為城市管理的熱點、難點問題。因此,推動全市建筑垃圾一體化管理,有效提升建筑垃圾運輸企業(車輛)管理水平勢在必行。
三、外地城市的做法
(一)省內城市
淮安市2023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淮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對取得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的單位進行考核評價。考核評價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考核評價具體辦法由城市管理部門制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
(二)省外城市
1、《濟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市、區城市管理局應當組織建筑垃圾處置日常巡查,實施對建筑垃圾排放、運輸、消納、綜合利用的日常監管,并建立考核評價機制。考核評價辦法由市城市管理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
2、《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建筑垃圾運輸安全誠信綜合評價體系,對運輸企業實施市場退出機制。具體辦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四、與各方溝通的情況
(一)與各職能部門溝通
文件制定前后,與公安、交通等職能部門及各縣(市、區)城管部門進行對接交流、征求意見。各部門都表示《方案》的推行勢在必行,可以有效提升全市建筑垃圾管理水平,是一項利益長遠的工作,同時也結合各自職責提出了修改意見。
(二)與運輸企業溝通
各地城管部門通過組織座談、上門走訪等形式征求了許可企業的意見和建議。企業負責人對2個文件的內容沒有異議,認為文件的制定實施對市場準入、行業規范、企業自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然會有效提升全市建筑垃圾(處置)運輸的整體水平,同時也會有力打擊無序處置、無證處置、黑車運輸等各類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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