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征集主題:
關于公開征集2025年度政府規章及行政規范性文件建議項目的公告
-
征集時間:
2024年09月09日 - 2024年10月31日
-
征集單位:
南通市司法局
為了科學選擇和確定南通市政府年度立法制規項目,提高立法制規的公眾參與度,增強立法制規工作的科學性和民主性,根據《江蘇省規章制定程序規定》《南通市政府規章制定辦法》《南通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等規定,現向社會各界公開征集市政府2025年度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建議項目。具體要求如下:
一、建議項目應當符合地方立法權限。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對城鄉建設與管理、生態文明建設、歷史文化保護、基層治理等方面的事項,提出政府規章制定建議;也可以提出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建議。
二、建議項目應當具體明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建議時,請盡量寫明項目名稱、必要性、法律依據、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以及擬規范的主要內容等,并注明是政府規章或者行政規范性文件。
三、建議項目請于2024年10月31日前以寄送、傳真或者電子郵件的形式報送南通市司法局。
通信地址:南通市崇文路1號啟瑞廣場22樓(郵編226007)
電話:59003851、59001593(傳真)
電子郵箱:lfc.sfj@nantong.gov.cn
南通市司法局
2024年9月9日
一、建議項目應當符合地方立法權限。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對城鄉建設與管理、生態文明建設、歷史文化保護、基層治理等方面的事項,提出政府規章制定建議;也可以提出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建議。
二、建議項目應當具體明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建議時,請盡量寫明項目名稱、必要性、法律依據、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以及擬規范的主要內容等,并注明是政府規章或者行政規范性文件。
三、建議項目請于2024年10月31日前以寄送、傳真或者電子郵件的形式報送南通市司法局。
意見 | 昵稱 | 時間 |
建議修改南通市物業管理條例,增加檢察機關的職責,檢查機關應積極主動對物業公司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發起公訴 針對南通市眾多小區物業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的問題,建議相關監管部門應積極介入,并將此類案件的處理方式由自訴改為公訴。目前,盡管物業侵占公共收益現象普遍存在,監管部門卻往往未采取有效措施,導致業主權益受損。在現行法律體系下,此類案件通常需業主自行提起訴訟,但業主個人往往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和訴訟經驗,難以有效維護自身權益。同時,物業公司憑借資源優勢和信息優勢,在訴訟中占據有利地位,使得業主在訴訟過程中處于劣勢。此外,自訴案件處理周期漫長,業主需投入大量時間和精力,這對大多數業主而言并不現實。 為更有效地保障業主合法權益,建議將物業侵占公共收益案件的處理方式轉變為公訴。公訴案件由檢察機關提起,能夠更有效地平衡雙方力量,確保案件的公正處理。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具備豐富的法律資源和專業的法律人才,能夠更有力地應對物業公司的抗辯策略。 公訴案件的處理方式將使檢察機關能夠主動介入調查,收集證據,確保案件順利進行。此舉不僅減輕了業主的負擔,也提高了案件處理的效率。同時,公訴案件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更高,具有一定的警示和震懾作用,有助于遏制其他物業公司類似行為的發生。 此外,公訴案件的判決具有更強的法律效力,更有利于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一旦物業公司被判有罪,將面臨相應的刑事處罰,這將對其產生更大的威懾力,促使其在未來的經營活動中更加規范和誠信。 | 周朱元 | 2024-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