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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題:
關于征求《南通市涉路施工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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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時間:
2024年11月26日 -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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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單位:
市公安局
為了加強涉路施工交通安全管理,規范施工行為,嚴格監督管理,護航經濟發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市公安局結合本市涉路施工交通安全管理實際,起草了《南通市涉路施工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公眾如有意見建議,可通過以下方式在2024年12月26日前提出:
1.電子郵箱:2755724364@qq.com。
2.通過信函方式請將意見寄至:南通市崇川區虹橋路11號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秩序科(郵政編碼:226006)
南通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26日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一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2022年初,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將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審查納入法定的行政審批清單事項。《南通市涉路施工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出臺有利于厘清行政部門間職責權限,建立聯合行政許可和全過程監管機制,形成共治合力。
二是規范涉路施工的迫切需要。當前,道路新(改擴)建、道路養護、管線架設、園林綠化、環衛清潔等工程頻繁涉路施工,施工總量控制缺乏統籌,施工交通組織、現場管理、設備配備、人員配置等缺乏標準明確、分級分類的管理要求,亟待規范。《規定》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及技術標準、行業規范,結合工程實際,制定交通組織設計方案及現場管理要求,有利于提升涉路施工本質安全水平。
三是便民服務的有力舉措。為緊扣企業需求,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加強政務協同,《規定》制定了分級分類的涉路施工行政許可審批流程,積極推進“一件事”通辦機制,有利于簡化辦事流程,提升群眾辦事體驗。
二、制定過程和依據
2024年初,我單位啟動《規定》的起草工作,擬定工作計劃,完成資料收集、市內調研等前期準備工作。在借鑒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市涉路施工交通安全管理實際,深入分析工作中的難點、痛點,厘清制定的總體思路,確定基本框架,按序時推進。同時,主動與市交通運輸局、城市管理局、應急管理局等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函詢、面對面研討等交流活動,最終形成《規定》(征求意見稿)。
《規定》的主要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江蘇省公路條例》《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技術標準、規范,同時參考借鑒了上海、四川、江西等地的有關經驗做法。
三、主要內容
《規定》共八章二十五條,主要包括:一是明確涉路施工交通安全管理各方職責,建立聯合許可審批和全流程監管共治機制;二是規范涉路施工交通組織、現場管理、人員配置等具體要求,形成分級分類、操作性強的規范指南;三是強化部門間政務協同,落實便民服務“一件事”通辦要求,優化便民服務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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