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耕地建設與利用(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預算的通知
各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
根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耕地建設與利用(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預算的通知》(蘇財農〔2023〕96號),按照各區上報的2023年度實際補貼面積測算分配,現將2024年耕地建設與利用(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預算提前下達給你們(具體金額詳見附件),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52農林水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120穩定農民收入補貼”,2024年預算執行年度開始后,按程序及時撥付使用。2024年耕地建設與利用(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為中央直達資金(熱點分類標記:001001001 中央直達),直達資金標識貫徹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請按照直達資金管理規定做好相關工作。
補貼資金通過預算指標方式撥付至地方國庫,各區財政部門應嚴格按照資金使用管理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管理要求及補貼相關規定,及時兌付補貼資金,嚴禁擠占挪用補貼資金。
補貼資金發放按照《關于印發南通市區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耕地地力保護)實施方案的通知》(通財農〔2017〕32號)相關要求執行,其中補貼標準為120元/畝,補貼依據以土地確權面積為主,未確權的區仍按計稅耕地面積發放。請各區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補貼資金發放工作,同時要完成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滿意度≥90%的績效指標。補貼發放工作總結、發放情況匯總表及資金結余情況,請于7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報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
附件:2024年耕地建設與利用(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