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效率,市城管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市行政審批局共同草擬了《關于不納入違法建設查處范疇項目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廣泛征集意見,現(xiàn)將相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征集意見范圍
此次公開征集意見通過南通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南通市城市管理局網(wǎng)站對外公開,自2023年10月12日始至2023年11月12日結束。
二、意見情況
征集期內,共收到4份建議。建議如下:(1)將“鏤空式圍墻”“假山、觀景水池”納入第四(二)5“既有建筑業(yè)主專有使用權范圍內用于分界的綠籬、花壇、鏤空式圍(柵)欄等”中;(2)在別墅房屋四周既有專用范圍內,在既有綠籬劃分的范圍內,按照合理安全的原則建設圍欄,符合既定事實和合理要求,不應視為違建;(3)開發(fā)商交付的有院門的別墅圍欄不應納入違章建筑;(4)建議將住宅的專有露臺搭陽光房,不影響采光不超過建筑物屋頂最低沿,不通水電,不在里面辦公居住生產(chǎn)的,未擴大露臺的使用面積,未改變露臺作為活動區(qū)域的規(guī)劃用途,為了防水防雨和安全所設置的陽光房,建議不納入違法建設。
三、相關反饋
市城管局將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市行政審批局進行會商研究,對合法合理的建議及時納入《指導意見》。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