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規〔2023〕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關于加強和優化科創金融供給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關于加強和優化科創金融供給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重要論述和對江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和優化科創金融供給服務科技自立自強的意見》(蘇政辦規〔2023〕7號)等文件的相關要求,加大金融支持創新力度,推動服務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加快營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的良好環境,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發展科創金融特色機構。推動銀行機構在經營層面建立科創金融事業部或科創金融團隊,到2025年成立至少3家科技支行或科創金融服務中心,并試行發放1000萬元以下的信用貸款。鼓勵保險機構設立科創金融專營部門,探索構建科技保險共保體機制。促進地方金融組織規范發展,支持有需要的地區設立或引進專業化、有特色的地方金融組織10家左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南通監管分局、市金融局、人行南通市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數字金融服務水平。建立科技型企業“科創積分”評價體系,納入南通征信服務平臺,運用大數據為科技型企業精準“畫像”,引導銀行機構根據“科創積分”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信用貸款,降低對抵質押物的路徑依賴。用好“蘇易融科技產品便捷通”、“惠企通”、電子營業執照、高企服務、金融綜合服務等平臺,宣傳推廣銀行機構標準化信貸產品,推動銀行機構開展線上融資服務,持續提升金融服務數字化水平。穩步擴大銀行機構知識產權質押登記線上無紙化辦理試點范圍,開展銀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內部評估試點。到2025年,科技型企業線上貸款總額在2022年的基礎上實現翻番。(市科技局、人行南通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南通監管分局、市金融局、市大數據管理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行政審批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高科技融資擔保能力。依托科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為科技型小微企業提供專業化、特色化融資服務。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建立健全“能擔、愿擔、敢擔”的工作機制,切實發揮增信功能,專注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引導融資擔保機構保持合理擔保費率,適當提高風險容忍度,加大對科技創新融資的擔保支持力度,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平均年化綜合擔保費率不高于1%。(市金融局、市財政局、人行南通市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科創金融管理機制。支持銀行機構加快構建投貸聯動、“股貸債保”聯動的金融服務支撐體系,在風險可控前提下與外部投資機構深化合作,探索“貸款+外部直投”等業務新模式。鼓勵銀行機構結合科技型企業發展階段特點,單列信貸計劃、配置專項額度,加大對“智改數轉”、高質量科創項目、高層次人才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推動首貸續貸、無還本續貸,保持融資的連續性,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周轉續貸率不低于60%。鼓勵銀行機構細化落實激勵約束和盡職免責政策,提高科技型企業貸款不良容忍度,小微科技型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較各類貸款不良率提高到不超過3個百分點。到2025年,科技型企業貸款戶數力爭在2022年的基礎上增長80%。(人行南通市分行、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工信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南通監管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政府投資資金引導功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在推動企業科技創新方面的積極作用,撬動社會資本共同設立天使類、創投類股權投資基金,加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的投資力度,賦能企業持續創新發展。探索采用“撥-投-股”有機銜接的方式支持科技創新,重點支持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發展壯大,突出南通天使投資基金“投小、投早、支持科創”政策導向,天使子基金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的金額不低于基金規模的60%。積極推進南通創新區和市北高新區私募基金集聚區建設,打造南通金融小鎮,力爭到2025年基金集聚區新增備案基金5家以上,新增基金管理規模20億元以上。〔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發改委、產控集團、科創集團,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持續擴大科技型企業貸款。發揮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激勵作用,用好用足“蘇創融”、“蘇知貸”等政銀金融產品,引導銀行機構將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作為重點服務領域,加大對科技型企業信貸投放力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努力實現科技型企業貸款余額、貸款戶數不斷增長,保持高技術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合理增速,到2025年,科技類貸款余額在2022年的基礎上增長50%。穩步擴大“蘇科貸”產品在南通的覆蓋面,到2025年,每年在貸余額不低于15億元。深入推進知識產權金融,提高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質效,到2025年,每年科技型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不低于75億元。(人行南通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南通監管分局、市金融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支持科技型企業上市掛牌融資。加快科技型企業股份制改造,注重上市后備企業梯度培育,特別是加大對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卡脖子”領域企業的培育力度,到2025年,全市科創板、創業板、北交所等科創型上市公司數量增加10家以上,科技型上市后備企業達到50家以上。引導上市公司根據自身發展需求,擴大融資規模、優化融資結構,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促進上市公司市場化并購重組,加大資本引進力度,推動上市公司通過再融資或設立基金等方式,開展境內外投資并購和產業整合,帶動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市金融局、人行南通市分行、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拓展科技保險創新試點。鼓勵保險公司為科技型企業提供綜合性保險解決方案,通過承保大型商業保險和統括保單等方式,更好服務大型科技型企業保險需求。加強市級中小微出口企業統保平臺建設,推動降低短期險費率和資信費用,支持企業自主投保出口信用保險。鼓勵有條件的保險公司積極與商業銀行開展業務合作和信息共享,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通過貸款保證保險、專利權質押保險等保險產品,為科技型企業提供保險保障和增信支持。(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南通監管分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提升科創金融綜合服務水平。引導金融機構圍繞重點園區建設,打造“科技-產業-金融”深度融合先行區域。持續開展“科創金融服務提升年”活動,每年梳理科技型企業和金融機構名單,并實現100%走訪對接。深入開展“金融賦能科技創新海安示范區”建設,支持崇川經濟開發區建設省科技企業融資路演服務中心南通分中心。依托科研院所、省級以上高新區等平臺載體,搭建金融服務站、科創路演平臺等,開展“科技金融進孵化器行動”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創鑫行動”。助力基金與項目的高效精準對接,推動各類產業基金、天使投資基金投資落戶南通的科創項目,持續打響“萬事好通?南通好投”投資品牌和“通創薈”創新創業服務品牌。(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金融局、人行南通市分行、產控集團、科創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優化科創金融政策環境。加快首臺(套)重大裝備、首版次軟件等創新產品推廣應用及首購首用風險補償,發揮政府采購支持科技創新政策功能,支持自主創新產品進入市場。完善科技型企業融資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發揮省普惠金融發展風險補償基金對科技型企業融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增信作用,力爭到2025年,省普惠金融發展風險補償基金撬動我市科技型企業貸款55億元。鼓勵各地運用政府投資基金等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通過設立獎補資金、加大獎補力度等,引導支持科技型企業上市掛牌融資。落實支持科技創新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推動政策紅利直達快享。〔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南通監管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強化科創金融風險防控。強化科創金融風險監測研判,防止盲目扎堆投資和低水平重復建設。密切跟蹤科技、產業發展情況,指導金融機構有效辨別真假創新,提高社會公眾對偽金融創新的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銀行機構要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開展科創金融業務,防范科創金融風險。建立健全科創金融風險防范機制,嚴厲打擊以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為名實施金融違法犯罪活動。(人行南通市分行、市金融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南通監管分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健全科創金融保障機制。市金融局、市科技局、人行南通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南通監管分局會同市有關部門建立協同聯動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工作協同,推動各項政策舉措落地落實,共同做好金融服務科技創新工作。各地各相關部門(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金融服務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各項政策措施,定期總結工作成效,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