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二十九批)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 區域 |
污染 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 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1 | D2JS202204220078 | 南通市如東縣掘港鎮通洋路東側,泰輝針織印染有限公司,印染廢料交由無資質單位處置,印染廢水有時未經處理,超標排放,廢水異味擾民。 | 南通市如東縣 | 水 | 2022年4月23日,如東縣政府組織如東生態環境局、如東經濟開發區赴現場核查。 1.泰輝(南通)針織印染有限公司經營范圍為高檔織物面料的織染及后整理加工、銷售;服裝、帽子、床上用品生產銷售;普通貨物道路運輸,該企業年產3200噸針織紡織品染整項目通過環保審批、驗收;年產7160噸家紡印染生產線技改項目通過環保審批,一期項目通過驗收,已領取排污許可證。該企業廢水包括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純水制備廢水、地面沖洗水、中水回用廢水等。該企業廠區北側建有一套5000t/d的污水處理設施,生產廢水通過污水處理設施預處理后,部分通過中水回用設施處理后回用于生產,剩余廢水接入如東經濟開發區污水收集管網,最終送如東恒發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處理。 2.現場檢查時,該企業因廢氣處理設施升級改造和合同糾紛自2020年12月起處于停產狀態,部分車間門口貼有法院封條。企業治理設施不在運行,廠區內各池體內無生產廢水,現場無明顯異味,危廢倉庫無危廢貯存。執法人員現場核查了該企業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企業用電、用水、用汽記錄,均符合停產情形。 3.經查,2020年12月7日如東生態環境局曾對該企業排放廢水中總銻濃度超標問題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并將該企業涉嫌污染環境罪案移送如東縣公安局。2021年11月23日、12月22日,如東生態環境局分別對該企業1號車間東側露天場地傾倒固廢、廠內西北側場地填埋固廢的環境違法問題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該企業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對產生的固廢規范貯存。2021年12月30日,如東生態環境局對廠內西北側的原鍋爐房地下風道點位填埋危廢問題移交公安部門。 4.2022年3月17日,如東縣公安局經過多輪調查,就該企業污染環境案與如東縣人民檢察院進行會商,認為:1、關于重金屬銻處理超標,無法認定污染環境后果,不宜追究刑事責任;2、關于兩年內三次行政處罰,因無證據表明系排放有毒物質,無法認定刑事犯罪;3、針對含油污液體、含油污砂石三噸以上,無證據表明直接排放、傾倒、處置的危廢三噸以上,無法證明公私財產損失超過30萬元,亦無法認定利用滲坑逃避監管。最終認定本案嚴重污染環境的證據不充分,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依法對該企業污染環境案作撤案處理,并于2022年3月30日函告如東生態環境局,退回案件。因該環境違法行為發生在2018年7月,已超過行政處罰追溯期,如東生態環境局未予立案。 |
部分屬實 | 1.如東生態環境局加強該企業環境監管,開展停產期間環境隱患排查,確保環境安全;企業恢復生產后,對廢水、廢氣開展監督性監測,如發現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嚴格查處。 2.如東縣政府責令如東經濟開發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履行網格化監管職責,加強日常巡查,推動企業優化治理設施,確保企業恢復生產后達標排放。 |
無 |
2 | D2JS202204220069 | 南通市如皋市吳窯鎮臺商城附近,慧澤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生產時揚塵、異味擾民。 | 南通市如皋市 | 大氣 | 2022年4月23日,如皋市政府組織如皋生態環境局、吳窯鎮政府進行現場核查。 1.南通匯澤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從事玻璃鋼蓄電池充電架加工項目生產。該公司玻璃鋼蓄電池充電架加工項目已通過環保審批、驗收,已領取排污許可證。 2.現場檢查時,該公司因疫情原因處于停產狀態,東格柵車間工人正在對操作臺周圍加裝塑料隔板進行密閉改造,調料工序的密閉改造已完成,但車間內仍有明顯異味;打磨車間已對原來分散布置在車間不同區域內的切割機、打磨機進行整合,進一步密閉并對打磨工序加裝活性炭吸附裝置;拉擠車間因空間較大,物料存放區廢氣未單獨收集,收集效果欠佳。現場在該公司廠區內及廠區周邊巡查,無明顯異味,也未見揚塵。如皋生態環境部門曾于2021年12月、2022年1月對該單位無組織廢氣與有組織廢氣進行采樣監測,結果符合相關標準。 |
部分屬實 | 1.如皋生態環境局要求該公司對格柵車間操作臺進行密閉,做好拉擠車間物料存放區的密閉和收集處理工作;進一步論證廢氣收集和處理效果,提高無組織廢氣的收集和處理效率,減少無組織排放。 2.待該公司復產后,如皋生態環境局組織對該公司廢氣排放開展監督性監測,并根據監測結果作相應處理。 3.如皋市政府責成吳窯鎮政府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督促企業嚴格按照環保法律法規要求,規范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在低氣壓等特殊天氣情況下做好限產或停產工作,減少廢氣對周邊居民影響。 |
無 |
3 | D2JS202204220067 | 南通市海門區高新開發區,江蘇金輪橡膠有限公司,生產內容與環評不符,生產時異味擾民。 | 南通市海門區 | 大氣 | 2022年4月23日,海門區政府組織生態環境部門和海門經濟開發區進行現場檢查。 1.江蘇金輪橡膠有限公司動態生產再生膠新建工程項目、再生膠動態脫硫技改項目均通過環保審批、驗收。 2.經核查,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最南側車間內安裝有一條蝕刻去膜生產線。調閱資料顯示,該生產線為2019年12月海門市金蔚電子有限公司租賃江蘇金輪橡膠有限公司車間后安裝。2020年4月該生產線進行單機調試,后因市場原因一直未投入生產,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該企業其他生產車間生產內容與環評一致。 3.現場檢查時,該企業細碎工段不在生產,其余工段正在生產,門窗關閉,配套的廢氣治理設施正常運行,但廠區內有一定橡膠異味。現場調閱在線監控平臺數據,四個排氣筒數據均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海門生態環境監測站對該企業丁基再生煉膠工段5#排氣筒的非甲烷總烴進行采樣監測,同時委托第三方對該企業脫硫工段2#排氣筒、再生煉膠工段3#排氣筒、捏煉工段4#排氣筒、丁基再生煉膠工段5#排氣筒(非甲烷總烴、硫化氫)和無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惡臭)進行采樣檢測,結果均符合相關國家標準。 4.該企業衛生防護距離內無居民等敏感目標。由于橡膠行業的特殊性,即使該企業不生產,堆放在車間和倉庫的原料及成品仍會產生一定的橡膠異味。執法人員現場發現,該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在有效期內,最新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正在編制,尚未備案。 |
基本屬實 | 1.海門生態環境局對江蘇金輪橡膠有限公司違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制度的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擬處罰款1.32萬元。 2.海門生態環境局對海門市金蔚電子有限公司未辦理建設項目環保審批手續的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責令其立即拆除,恢復原狀。 3.海門生態環境局要求江蘇金輪橡膠有限公司加強內部管理,進一步提升廢氣治理水平,確保廢氣達標排放,減少對周邊居民影響。 4. 海門區政府要求海門街道切實履行網格化環境監管職責,加強企業日常巡查,督促做好問題整改,減輕對周邊環境影響。同時做好周邊群眾的溝通工作。 |
無 |
4 | D2JS202204220062 | 南通市海門區余東鎮余南村15組,余東福興幼兒園北側100米,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 南通市海門區 | 土壤 | 2022年4月23日,海門區政府組織生態環境局和余東鎮政府赴現場檢查。現場檢查時,舉報點位中間是一條東西長約70米、寬約4米的砂石路,路南北兩側農田邊確實堆有約50平方米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經查,海門區余東鎮擬在余南村福興幼兒園北側100米處修建一條村級水泥路,因村民有異議擱置,臨時修成了砂石路。周邊部分村民為了方便在路邊隨意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鎮村保潔人員沒有做到及時清運。 | 基本屬實 | 1.余東鎮政府立即組織鎮保潔服務中心前往現場清理該區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當天已完成清理。 2.海門區政府要求余東鎮切實履行網格化環境監管責任,強化鎮村人居環境整治,規范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收集貯存,同時做好群眾溝通工作。 |
無 |
5 | D2JS202204220057 | 南通市啟東市呂四港鎮港閘路1號,啟東市大洋港造船有限公司,無環評手續及環保設施,噴漆噴砂產生的砂渣、漆霧、漆渣漂浮空中,鐵器敲擊聲等噪音擾民。近期停產應對中央環保督察。 | 南通市啟東市 | 大氣 | 4月24日,啟東市政府組織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及呂四港鎮負責人赴現場核查。 1.啟東市大洋港造船有限公司主要經營船舶修造、漁業機械、船用五金等。4月24日現場檢查時,該公司不在生產。經查,2021年10月啟東生態環境局赴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船舶修造存在無環保審批手續、未完成環保驗收的環境違法行為,并立案查處,同年12月14日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該公司停止生產,并處罰款人民幣55萬元。至今未補辦環保審批手續。 2.經核查,該公司產生的沖刷除銹廢水經集水溝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進入油水分離器處置,清水循環使用,生活污水進入化糞池,集中拖運至呂四污水處理廠;對切割、焊接粉塵配備了10臺移動式焊煙凈化器,對分段涂裝廢氣配建有噴漆房,經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一般固廢有廢鋼材、渣砂、集塵灰、氧化鐵皮,統一回收后外售;生活垃圾、廢抹布、勞保用品由環衛清運。危險廢物主要有廢油漆桶、廢刷子、漆渣,委托光大綠色環保固廢處置(南通)有限公司處置,已按規范配建危險廢物暫存倉庫;修理過程中會有敲擊聲產生,通過合理安排生產時間,減少對周邊居民的影響。 3.2021年12月14日啟東生態環境局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以后,啟東生態環境局及相關部門多次前往現場檢查,該公司均不在生產。 |
部分屬實 | 啟東市政府堅持立行立改,明確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相關部門協同推進,確定工作目標,落實整改措施,加快推進處置。 1.啟東大洋港造船有限公司盡快補辦環保審批手續,在取得手續前不得恢復生產。 2.呂四港鎮、啟東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加強監管,常態化督促企業落實各項污染防治要求,做好環境管理工作。 |
無 |
6 | D2JS202204220055 | 南通市通州區高新區文盛路與錦繡路交界處,棉花機械廠廠區東側、靠河邊的2家企業(主要從事噴漆作業),夜間偷排廢水至東側河道內,白天油漆異味擾民。 | 南通市通州區 | 水,大氣 | 2022年4月24日,南通高新區政府組織生態環境局、高新區環保辦赴現場核查。 1.經現場核查,南通高新區文盛路與錦繡路為兩條平行線路,無交界點。南通棉花機械有限公司廠區東側無河道,廠區外西側約30米為新江海河,廠區內1號廠房的東南側企業實為賽緯精密電子科技(江蘇)有限公司,2號廠房東南側企業實為南通魯爾過濾技術有限公司。 2.經查,賽緯精密電子科技(江蘇)有限公司礦物鑄件項目在未經環評審批的情況下,擅自進行建設、研發試生產。現場檢查時,該公司不在生產,修整車間內有噴漆痕跡和油漆氣味,車間外未聞到明顯油漆氣味,車間內電纜溝槽內存有少量廢水,與外界不聯通。 3.現場檢查時,南通魯爾過濾技術有限公司廠房內僅建設安裝有1臺鋸床,無其他生產設備。經調查,該公司無生產工段,產品的毛坯件和噴漆工段均委外生產。現場檢查未發現該公司有工藝廢水、廢氣產生,無噴漆痕跡,未聞有油漆異味,未見廢水排放河道跡象。 |
部分屬實 | 1.通州生態環境局對賽緯精密電子科技(江蘇)有限公司礦物鑄件項目未批先建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處罰,擬處罰0.4348萬元,并下發《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企業立即停止礦物鑄件生產,未取得環評審批手續前不得投入生產。 2.通州生態環境局加強跟蹤督查,督促賽緯精密電子科技(江蘇)有限公司規范廢水收集處理,將電纜溝內廢水和泥漬妥善處理。4月25日,賽緯精密電子科技(江蘇)有限公司已將生產設備全部拆除,生產車間已全部清空。電纜溝內泥水混合物已清理裝袋,并和南通九洲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固廢處置協議,委托有資質單位規范處置。 3.南通高新區履行屬地監管責任,加強日常巡查和監管,嚴把項目準入關。 |
無 |
7 | X2JS202204220060 | 南通市如皋市市政府大氣監測點周邊,每天灑水車不間斷灑水,影響監測數值。 | 南通市如皋市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24日,如皋市政府組織生態環境局、城管局等部門進行核查。 1.南通如皋監測站省控大氣監測站點,位于如皋市如城街道解放路,如皋市政府院內,監測設備安裝于政府樓六樓樓頂。站點周邊四至道路為:南側惠政路、東側海陽南路、北側解放路、西側府西路。 2.根據如皋市政府部門職能分工,如皋市城管局環衛處負責如城街道主要道路的灑水清掃工作,環衛處根據《城市道路環衛機械化作業質量標準》規定,對如皋市中央大道、花城大道、中山路、李漁路圍合區域內主要道路常態化落實灑水保潔作業,區域內道路每天灑水作業至少一次,并根據不同季節要求調整作業模式及作業頻次。大氣站點周邊海陽南路、惠政路為雙向8車道,解放路為雙向4車道,每天車流量大,容易產生道路揚塵,屬于城市道路保潔重點道路。4月份在氣溫較高期間,如皋市城管局環衛處按照規范要求適當加大了對重點道路的灑水保潔頻次。 3.根據省控大氣站點運維單位提供的監測數據顯示,該站點監測數據與如皋環境空氣質量保持在一致水平,道路灑水保潔過程中監測數據并無較大波動,未對監測數據造成影響。 |
部分屬實 | 如皋市城管局將進一步優化道路灑水保潔作業時間,盡量避開人流、車流高峰,同時加強宣傳,做好解釋工作,避免群眾誤解。 | 無 |
8 | X2JS202204220062 | 南通市如皋市搬經鎮鳳凰橡膠廠、城北街道龍洋橡膠廠、磨頭鎮暉陽橡膠廠,夜間生產時刺鼻橡膠味擾民。 | 南通市如皋市 | 大氣 | 2022年4月23至25日,如皋市政府組織生態環境局、搬經鎮、城北街道及城南街道分別對鳳凰橡膠、龍洋橡膠、暉陽橡膠進行現場核查。 1.南通鳳凰橡膠制品有限公司,分為東西兩個廠區共三個生產項目。西廠區建成年產1200噸丁基膠內胎項目,已通過環保審批、驗收;東廠區年產180噸丁基膠再生膠項目通過環保審批、驗收,年產140萬條橡膠內胎項目通過項目清理登記備案。已領取排污許可證。4月23日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東廠區再生膠項目不生產,內胎項目混煉車間一條生產線(共兩條生產線)及53臺硫化機在生產,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現場在運行,pH試紙測試噴淋液檢測呈堿性。4月24日,如皋生態環境監測站對內胎項目有組織廢氣、廠界無組織廢氣進行采樣監測,監測結果顯示均符合相關標準。 2.南通龍洋橡膠制品有限公司,主要從事丁基再生膠的生產與銷售。該公司年產3000噸再生丁基膠項目通過環保審批、驗收,已領取排污許可證。4月23日傍晚現場核查時,該公司濾膠、精煉工序正常生產,車間門窗密閉,兩套廢氣處理設施均正常運行,但車間在開關大門、設備裝卸料時會有無組織氣體逸散,車間內外有異味。該公司曾于3月16日委托江蘇恒遠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對有組織廢氣進行監測,結果符合相關標準。 3.南通暉陽橡膠制品有限公司,主要生產摩托車內胎、電動車內胎。該公司年產150萬條摩托車內胎、150萬條電動車內胎項目通過環保審批、驗收,已領取排污許可證。4月23日夜間檢查時,該公司硫化工段在生產,其余工段不在生產。硫化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進入配套的廢氣污染防治設施處理,檢查時污染防治設施正常在運行。但檢查發現,硫化車間窗戶未能全部密閉,硫化車間內橡膠異味較明顯,車間外異味不明顯。現場檢查發現,涉及產生粉塵的混煉工序收集效果不佳,車間積塵明顯。 |
部分屬實 | 1.如皋生態環境局督促鳳凰橡膠加強環境管理,制定整治方案,進一步提升廢氣收集處理效率,減少廢氣對居民的影響,同時盡快將貯存危廢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提升環境安全管理水平。 2.如皋生態環境局要求龍洋橡膠對廠區環境開展全面整治,對兩套廢氣處理的收集系統(尤其西段精煉區)進行繼續優化和整改,提高廢氣收集效率,確保廢氣處理設施高效運行。 3.如皋生態環境局要求暉陽橡膠建立粉塵清掃、車間密閉制度,對粉塵收集處理裝置進一步提升改造。 4.如皋市政府要求屬地鎮、區落實監管責任,如皋生態環境部門加強生態環境執法監管力度,建立定期巡檢制度,常態化對相關橡膠企業開展檢查,發現環境違法行為嚴肅查處。 5.如皋市政府正在制定《如皋市推進重點行業綠色發展實施方案》,對再生橡膠行業開展整治,對不符合《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整治不達標的橡膠企業,依法關停退出。 |
無 |
9 | X2JS202204220058 | 南通市如皋市吳窯鎮人民南路88號,吳窯鎮家具城內恒新新材、基信生活、捷皋、雷諾等多家企業,廢水直排園區北側繆莊四級河,廢氣擾民,油漆桶、廢漆渣隨意處置,近期停產應對中央環保督察。 | 南通市如皋市 | 水,大氣 | 2022年4月23至25日,如皋市政府組織如皋生態環境局、吳窯鎮政府進行現場核查。 1.經查,吳窯鎮家具城內目前有6家在產企業,分別是江蘇中兆基信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南通捷皋家具有限公司、如皋金馬藝杰家具有限公司、南通壹拾捌家具有限公司、江蘇巨高家居有限公司、江蘇意麗達家具有限公司。反映的雷锘家具(南通)有限公司在吳窯鎮家具城東北方向約300米,核查吳窯鎮家具城內及周邊無舉報反映的“恒新新材”。 2.4月23日-25日對吳窯家具城內6家企業及雷锘公司進行核查,相關企業生產時配套的廢氣污染防治設施在正常運行,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主要發現存在以下問題:(1)雷锘家具噴漆工序、貼皮工序、UV噴涂線未取得環評審批手續。(2)中兆基信未及時開展環境隱患排查,廢水處理設施收集池有滲漏。(3)前期檢查發現部分企業存在噴漆工序未在密閉空間中進行、未按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的現象。 3.經查,家具城無雨水排口,雨水、污水經管網混合收集后泵入吳窯鎮污水管道送如皋市吳窯城鎮建設服務有限公司深度處理。4月24日現場檢查時,對吳窯家具城內管網進行排查,原通往家具城北側的雨水排口已從內部封堵,家具城內有異味,周邊無明顯異味。4月25日現場檢查時,家具城內管網因下大雨水位較高,積水未及時抽送至污水管網;家具城內有異味,周邊無明顯異味。沿家具城北側繆莊河排查,未發現家具城有異常排水現象,但發現河道北側有部分生活污水排入繆莊河,繆莊河水感觀較差。 |
部分屬實 | 1.如皋生態環境局對雷锘家具(南通)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江蘇中兆基信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規定開展環境隱患排查的環境違法行為分別立案查處,責令兩家公司改正環境違法行為,分別擬處罰款1.6萬元、2.2萬元。同時進一步加強對家具城內及周邊企業的環境監管,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2.如皋市政府統籌屬地政府和生態環境局督促吳窯家具城進行雨水、污水管網改造,確保雨污分流;責成吳窯鎮加強對吳窯家具城和周邊企業的網格化巡查,如皋生態環境局加大對企業的檢查力度,嚴肅查處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積極推進存在環境問題的企業整改升級,壓實各企業環境治理主體責任,提升企業環境治理水平。 3.如皋市政府統籌屬地政府和生態環境局督促存在問題的企業制定“一廠一策”整治辦法,對存在的生產管理不到位、危廢清理周期較長等問題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并予以落實。 4.如皋市政府責成吳窯鎮落實屬地責任,對繆莊河沿線雨污管網進行全面摸排,對排查發現的雨污混流管網進行改造,確保污水有效收集至污水管網;對繆莊河進行整治,提升河道水環境質量。 |
無 |
10 | X2JS202204220057 | 南通市崇川區五山新苑小區拆遷安置房一、二層,沙縣小吃、梅干菜燒烤、飛云閣羊肉湯、海鮮燒烤等餐飲店,緊鄰五山小學,油煙、異味擾民。 | 南通市崇川區 | 大氣 | 2022年4月24日、25日,崇川區城管局、狼山鎮赴現場檢查。 1.群眾反映的崇川區五山新苑小區2011年8月交付,其中15幢、33幢為商住樓,臨街一層、二層為店鋪,三至六層為居民住宅,距離五山小學約100米。該處共有10家餐飲單位,均領取了營業執照。其中9家單位產生油煙,均安裝有油煙凈化設施。 2.檢查時,除蘭州拉面因疫情原因至今歇業外,其余餐飲單位僅從事外賣經營,炒菜時油煙凈化設施開啟。其中,崇川區旺輝菜館、崇川區海麗小吃、崇川區楓建小吃、崇川區妍妍早點店、崇川區知佳堂燒餅店、崇川區洪濤羊肉湯館、崇川區品飛飯店等7家餐飲單位存在油煙凈化設施老舊、凈化效率差等問題,廚房附近有油煙味。 |
部分屬實 | 1.狼山鎮對該處餐飲單位進行法律法規宣貫,普及油煙凈化設備基礎知識,要求經營戶加強對油煙凈化設備的清洗維護,保持正常運行。同時對崇川區旺輝菜館等7家餐飲單位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7家餐飲服務單位對油煙凈化設施進行升級改造。 2.狼山鎮加強對餐飲單位的監管力度,督促餐飲單位落實整改要求,在日常經營中做好環境管理工作。 |
無 |
11 | D2JS202204220044 | 南通市海安市西場鎮壯志村17組,海安縣壯志磚瓦廠,經常下午17點排放廢氣, 脫硫塔堿池添加片堿不規范,導致堿池水pH值約為5(低于規定值10),且使用煤炭燒窯。 | 南通市 海安市 |
大氣 | 2022年4月23日,海安市政府組織生態環境局和海安經濟技術開發區進行現場核實。 1.海安市壯志磚瓦廠,主要從事多孔磚生產。該單位年產5000萬塊煤矸石、淤泥燒結多孔磚項目經環保審批,通過建設項目清理整治登記備案。碼頭建設項目經環保審批,暫未完成驗收。已申領排污許可證。 2.經查,壯志磚瓦廠為24小時連續作業,正常生產均有廢氣排放。該單位移動式隧道窯煙氣采用雙堿法脫硫,使用脫硫劑為液堿(氫氧化鈉)、石灰(氫氧化鈣)。現場檢查時,該單位正在向脫硫池內添加液堿,該單位定期向脫硫池補充石灰,在pH約為9時補充液堿。執法人員現場在脫硫池內使用簡易pH試紙檢測顯示為11。海安生態環境局現場在該單位脫硫池內取樣監測,同時委托第三方監測單位于煙氣排口取樣監測,監測結果表明脫硫池中PH值為10.9;隧道窯廢氣排放口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低濃度顆粒物均符合標準。 3.經查,壯志磚瓦廠移動式隧道窯現場使用煤炭進行助燃,經核實該單位使用的煤炭為低硫煤。根據自查評估報告顯示,該單位年燃煤800噸,煤渣均回用于生產。 4.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移動式隧道窯煙道密閉措施不完善,存在煙氣外溢,廠區道路地面有明顯積灰。東側車間內未經審批擅自建設了隧道窯制磚項目,暫不具備生產條件。 |
部分屬實 | 1.海安生態環境局要求壯志磚瓦廠做好廠區內煙道密閉措施,做好移動式隧道窯窯頭窯尾煙氣收集,廠區地面及時清理,采取有效抑塵措施。 2.海安生態環境局責令該單位立即停止隧道窯制磚項目建設,對未批先建的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擬處罰款1萬元。 3.海安市政府責成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及環保主體責任,海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履行屬地監管職責,督促壯志磚瓦廠嚴格按照要求組織生產經營,加強環境管理,做好設施設備日常維護,確保正常運行,達標排放。 |
無 |
12 | X2JS202204220020 | 南通市啟東市江龍鎮北上海至尊別墅112號,在小區河道中間填土搭建圍墻,導致河道變窄,河水受到影響。2021年11月被舉報后,至今未整改。 | 南通市啟東市 | 水 | 2022年4月24日,啟東市政府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匯龍鎮負責人赴現場檢查。 1.經查,北上海至尊別墅112號戶主現居住于上海市,目前該別墅無人居住,2021年在小區人工開挖的景觀河中間填土搭建圍墻。 2.現場檢查發現,該業主侵占河道搭建圍墻的情況確實存在,導致小區內人工開挖的景觀河河道變窄。匯龍鎮已啟動調查程序,依法對該圍墻拆除。對于群眾反映2021年11月份的舉報,經查,相關職能部門當年未收到此類似舉報線索。 |
部分屬實 | 啟東市堅持立行立改,明確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各部門協同推進,確定工作目標,落實整改措施,加快推進處置。 1.匯龍鎮綜合行政執法局向業主發出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 2.匯龍鎮強化對物業服務企業的屬地管理,督促做好小區內政策宣傳解釋工作。 3.啟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加強物業管理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
無 |
13 | X2JS202204220037 | 南通市崇川區毓秀家園小區,R18005、R18006地塊項目侵占生態紅線,無環評批復,其中R18005地塊已進行施工,導致毓秀家園小區29幢樓房下沉。 | 南通市崇川區 | 生態 | 2022年4月24日,崇川區政府組織崇川生態環境局、資規分局、住建局及鐘秀街道對該問題開展現場調查。 1.毓秀家園小區位于南通市崇川區鐘秀街道百花路與云安路交界處,2008年建成。R18005項目由南通積家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R18006項目由南通雅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上述兩個地塊均位于毓秀家園北側、通呂運河南側,2018年開始建設,目前已完工。 2.根據《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2013版)規定,R18005、R18006地塊項目建設時在省級生態保護紅線“通呂運河清水通道維護區”范圍內。根據《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2013版)和《南通市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的管控要求,通呂運河清水通道維護區不禁止房地產開發項目。2021年,江蘇省自然資源廳批準了崇川區生態管控空間調整方案,項目所在區域現已不屬于生態管控區。 3.上述兩個項目在建設前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并通過崇川區行政審批局審批。 4.由于地質結構原因,上述兩個項目在施工中導致毓秀家園部分住宅及車庫墻體發生開裂。崇川區住建部門牽頭對房屋墻體開裂等問題開展鑒定,鑒定報告顯示“毓秀家園7、12、14、20、29幢住宅樓房屋部分構件出現裂縫等損傷,根據構件出現的裂縫等損傷特征分析,受傷的上部結構承重構件尚不構成危險點,目前存在的構件裂縫、房屋下沉等損傷尚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構件安全”。后經10余次協調溝通,2020年11月上述兩地塊開發商與毓秀家園142戶居民中的136戶達成補償協議并補償到位。 |
部分屬實 | 崇川區政府責成鐘秀街道做好群眾的溝通解釋工作。 | 無 |
14 | D2JS202204220018 | 南通市海門區四甲鎮,海門貨隆化工水玻璃廠,每天夜間生產過程中排放大量刺鼻廢氣,異味嚴重擾民。 | 南通市海門區 | 大氣 | 2022年4月23日,海門區政府組織生態環境局和四甲鎮相關負責人現場核查。 1.海門市貨隆水玻璃廠主要從事水玻璃生產銷售,該企業玻璃水粘劑項目通過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備案,并通過驗收,已領取排污許可證。 2.現場檢查時,該企業不在生產,燃油鍋爐不在使用;經核查企業用電等情況,2022年1~4月份未組織生產;現場發現該企業生產車間及生產設備陳舊,車間內混凝土水池壁上有多處裂縫并存在滲漏痕跡。該企業廠區南側為運北河,東側為S222省道,西側為晶浩公司,北側為貨隆糧庫。執法人員巡查企業內外及周邊,未聞到異味及刺鼻廢氣。 |
部分屬實 | 1.海門生態環境局責令該企業對車間內混凝土水池進行修補,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 2.海門區政府責成四甲鎮政府落實網格化環境監管責任,加強對該企業日常巡查,督促問題整改到位。同時,做好周邊群眾的溝通工作。 |
無 |
15 | D2JS202204220014 | 舉報人前期反映南通市如東縣栟茶鎮江安村26組如東眾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相關環境問題,目前該公司表面拆除生產設備以應對督察,但場地上仍堆放2萬噸建筑垃圾,待督察結束后將繼續生產。 | 南通市如東縣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19日、4月23日,如東縣政府組織生態環境局、栟茶鎮相關負責人赴現場核查。 1.如東眾誠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新型標準磚制造、碼頭經營,該企業年產新型標準磚1500萬只項目、碼頭項目通過審批、驗收,已進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已取得港口經營許可證。涉及該廠房的建筑垃圾破碎項目環評正在辦理中。 2.現場檢查時,該企業因疫情影響不在生產。制磚項目位于企業北側廠房,廠房內安裝一臺免燒磚線,另有一臺免燒磚機線尚未組裝;東側和南側分別堆有承裝成品磚塑料托盤和石子、石粉等;西側建有一間養護車間,用于堆放半成品磚。 3.檢查發現,該企業南側建有一座廠房,廠房內堆有石粉、石子、路料,兩臺破碎機處于拆分狀態。破碎機輸送帶、篩料輔助設備及破碎主體設備未進行組裝連接,未連接電源,設備均使用黑網覆蓋。廠房外南側有一塊未硬質化空地,場地上有使用黑網遮蓋的水泥粉儲罐、下料斗、輸送帶等設備;堆有約2萬噸混凝土碎塊、砂石路料等,部分未使用防塵網進行遮蓋,未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地面有積塵。 |
部分屬實 | 1.如東生態環境局對該企業露天堆放砂石路料,未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嚴密圍擋,未采取有效覆蓋等防治揚塵措施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擬處罰款1.9萬元。 2.如東縣政府責成栟茶鎮履行網格化監管職責,督促企業對露天堆放的砂石路料采取有效覆蓋措施并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開展未組裝生產設備清理并完成混凝土碎塊清理。 3.如東生態環境局明確要求該企業建筑垃圾破碎項目環評獲批前,不得建設和投產。 |
無 |
16 | D2JS202204220011 | 南通市海安市濱海新區錦繡路32號,江蘇歐嶺戶外用品有限公司,污水未經處理排入附近河道,導致下游養殖魚蝦受影響。 | 南通市海安市 | 水 | 2022年4月23日,海安市政府組織生態環境局和濱海新區管委會進行現場核查。 1.江蘇歐嶺戶外用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租用江蘇菲克萊斯柚木工藝品有限公司的2號、3號兩棟廠房,10月開始從事戶外家居用品的生產加工,尚未取得環評審批手續。 2.現場檢查,該公司噴粉、焊接、打磨工段正在生產,廢氣處理設施正在運行。現場在噴粉車間內使用VOCs快檢儀測得濃度為0.519mg/m3。石材面板噴漆、涂膠及晾干工段未生產,車間內堆放有油性漆桶及環氧樹脂膠桶,晾干房內堆放有已完成噴漆的石材面板。現場在晾干房內使用VOCs快檢儀測得濃度為41.19mg/m3。 3.現場檢查,該公司噴粉工段水浴水循環使用,石材面板清洗廢水收集壓濾后儲存于車間內的20立方米收集池內循環使用,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接管至園區污水管網。海安生態環境局、水利局工作人員對歐嶺公司東側400米的安港河和北側300米的環港北河巡查,兩條河道岸邊均未見有污水排口,河面未見有死魚。走訪河邊農戶,表示近期也未發現有死魚現象。 |
部分屬實 | 1.海安生態環境局對歐嶺公司戶外家居制造項目未批先建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擬處罰款2萬元,并責令其未取得環評手續不得進行生產;對歐嶺公司未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進行涂裝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擬處罰款2萬元。 2.海安市水利局不定期開展明查暗訪,并督促區、村加大對園區周邊河道的常態督查和長效管護,加強源頭管控和系統治理力度。 3.海安市政府責成濱海新區管委會嚴格落實網格化監管責任,加強對歐嶺公司的管理。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