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十批)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 區域 |
污染 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 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1 | D2JS202204030077 | 南通市通州區二甲鎮新市區,二甲銅材廠至二甲鎮政府附近兩公里的化糞池,糞便排入通甲河,散發異味,河面上無法看出。 | 南通市通州區 | 水 | 2022年4月4日至6日,通州區有關領導帶領住建局、二甲鎮赴現場核查。經查,該河道沿線雨水排口共27處,污水排口共34處,其中公廁化糞池溢流口3處、居民廚房直排口20處、其他雨污混排口11處。2022年1月二甲鎮啟動二甲豎河生態環境治理工程,并將該項目列入二甲鎮2022年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預計投資400萬元。2022年4月4日下午,通州生態環境局對河道三個點位水質取樣監測,主要監測因子均符合Ⅲ類水質標準。該河道水質尚可,但確實存在生活污染入河情況。 | 部分屬實 | 1.通州二甲鎮政府已編制二甲豎河生態環境治理工程設計方案,施工單位正在招投標中,工程預計2022年11月底完成。 2.通州區政府責成住建局和二甲鎮政府加速實施二甲豎河整治工作,在整治完成前加強對該河道的保潔維護,整治完成后建立機制并加強長效管理。 |
無 |
2 | D2JS202204030067 | 南通市通州區宏大港務有限公司,碼頭揚塵污染嚴重,噴淋霧炮等設施長期未使用。 | 南通市通州區 | 大氣 | 2022年4月4日,通州區有關領導帶領通州區交通運輸局、通州生態環境局、平潮鎮赴現場核查。檢查時,碼頭有船舶停靠,10噸吊機正在進行石子裝卸,配套的霧炮機正在使用,8噸吊機正在進行機制砂裝卸,配套的霧炮機未開啟,灑水車不在使用;部分物料堆覆蓋不到位。 | 屬實 | 1.通州生態環境局責令該公司立即啟用霧炮機等防塵設施(通06環令〔2022〕26號),進一步加強污染防治設施日常管理和使用,再發現此類情形,依法嚴肅處理;通州區交通運輸局責令該公司立即整改部分物料堆覆蓋不到位的問題(通州交執整改字〔2022〕20011號),裝卸作業完畢后,物料堆及時覆蓋到位,企業現場已完成整改。 2.通州區政府責成平潮鎮嚴格履行環保網格化監管責任,加強對該公司的日常巡查和管理,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督促整改。 |
無 |
3 | D2JS202204030042 | 南通市海安市白甸鎮府前路33號,江蘇升輝裝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暗管排放工業廢水,無專用噴漆房,噴漆廢氣及噪音擾民。 | 南通市海安市 | 水,大氣,噪音 | 2022年3月29日、4月4日,4月10日海安生態環境局會同白甸鎮鎮政府赴現場核查。經查,南通市海安縣白甸鎮府前路33號廠區內有兩家企業,分別為江蘇升輝裝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升輝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1.上述兩家企業不產生工業廢水,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由第三方清運。初期雨水收集后排入廠區東北角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貯存,用于廠區綠化澆灌。 2.升輝裝備公司噴漆作業全部委托升輝環保公司加工。3月29日檢查發現,升輝環保公司生產車間內建有兩個相連噴漆房,噴漆房多處連接部位老化損壞,噴漆房外車間內有明顯異味。4月4日,現場檢查時正在修理。4月10日復查時,升輝環保有限公司已對噴漆房老化損壞區域進行了修補完善。 3.3月29日檢查發現,江蘇升輝裝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廠房內部加裝隔音板和吸聲棉,裝卸料區域加裝隔震膠墊減震降噪。廠區已安裝噪聲監測設備,實時跟蹤噪聲排放情況。4月4日現場核查時,廠區內噪聲源以及污染防治措施未發生變化,巡查期間發現存在偶發噪聲較大,確有擾民現象,產生的噪聲主要為裝料、卸料和切割噪聲。4月10日,執法人員現場復查時,升輝裝備集團降低行車吊卸工件使用頻率,對生產設備和卷簾大門進行了保養,減少偶發性噪音。調閱兩家單位的晝、夜用電監控比對情況,兩家單位晚10點至早6點不生產。 |
部分屬實 | 1.3月29日,海安生態環境局責令升輝環保有限公司按照環評批復要求,規范污染防治設施管理,提升噴漆車間廢氣收集處理效率,減少對外環境的影響。要求該單位于2022年4月15日前整改到位。 2.4月10日海安生態環境局責令江蘇升輝裝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升輝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強化日常環境管理,規范機械加工過程中操作程序,杜絕噪聲擾民,發現即嚴處。 3.海安市政府責成白甸鎮政府嚴格落實環境保護屬地責任,加強對江蘇升輝裝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巡查督查頻次,督促該單位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夜間不得生產。 |
無 |
4 | D2JS202204030022 | 南通市海安市李堡鎮朝園村,唯一一家私人養鴨場,養殖廢水通過排管排入河中,導致水體黑臭、魚苗死亡。 | 南通市海安市 | 水 | 2022年4月4日,海安市有關領導帶領生態環境局、李堡鎮赴現場核查。經查,信訪人反映的養鴨場實為海安伊藍特禽業有限公司。該養殖場無合法手續取用地下水,廢水提升池無防滲措施,養殖場內約6畝的人工濕地已干涸失去凈化作用,少量濕地凈化尾水經農田灌溉渠流入南側曹園中心河,該河水水體黑臭,水質較差。經走訪周邊村民,查證該河段出現過死魚現象。對農田灌溉渠流入曹園中心河處的廢水取樣監測顯示養殖廢水對曹園中心河水質影響明顯。 | 屬實 | 1.海安生態環境局要求海安伊藍特禽業有限公司立即對污水收集池采取防滲措施并封堵養殖場濕地尾水排口,確保養殖尾水不進入外環境。 2.海安生態環境局對海安伊藍特禽業有限公司直接向環境排放畜禽養殖廢棄物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擬處罰款2萬元。 3.海安市水利局對海安伊藍特禽業有限公司無證抽取地下水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 4.海安市政府責成李堡鎮政府嚴格落實屬地責任,2022年9月30日前將養殖尾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網。接入管網前,確保養殖尾水托運至海安李堡滇池水務有限公司處理。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