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二十六批)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 區域 |
污染 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 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1 | D2JS202204190080 | 南通市如東縣沿海經濟開發區黃海四路,江蘇利田有限公司,在豐利鎮新建西路120號老廠區光固化車間、飼料添加劑一車間、污水處理車間掩埋大量固廢,并用混凝土覆蓋掩埋地點。 | 南通市如東縣 | 土壤 | 2022年4月20日,如東縣政府組織生態環境局、豐利鎮相關負責人赴現場核查。 1.本信訪件反映的地點為江蘇利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如東縣豐利鎮新建西路120號的老廠區,反映的光固化車間,2010年已拆除生產設備;飼料添加劑一車間實際為乙氧基喹啉車間,2008年已拆除生產設備;污水處理車間,2010年拆除地面以上污水處理設備,廢水收集池、生化池等地下池體暫未拆除。 2.現場檢查時,對該企業老廠區污水處理車間四個點位進行挖掘,挖掘深度約1.5米,四個點位挖掘出的土壤中均含有黑色不明物質;2022年4月22日,如東生態環境局聯合如東縣公安局共同開展調查,經調查詢問,2010年底該企業對污水處理設施區域廢水收集池、生化池等地下池體進行回填時,施工單位未將池體底部的積水和少量沉淀物完全清空,此次挖掘出來的黑色不明物質為污泥和沾染廢水泥土。 3.因該企業豐利老廠區乙氧基喹啉車間、光固化車間廠房年久失修,經建筑安全專家評估不能開展挖掘。2022年4月20日,如東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進行鉆孔取樣調查,現場在光固化車間布設6個采樣點,乙氧基喹啉車間布設8個采樣點,廠區外東側、西側、南側分別布設1個對照采樣點,檢測報告顯示鉆孔區域所有樣品均為土壤,未發現固體廢物。 |
屬實 | 1.如東生態環境局責令該企業立即制定清理計劃,全面清理老廠區污水處理車間地下污泥和沾染廢水的泥土,設置規范的暫存場所,做好臺賬登記,按照危廢處置要求完成處置。目前已清理出污泥及沾染的土壤119.6噸,均存放在臨時危廢貯存庫內,仍在清理過程中。 2.如東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開展污染地塊生態環境損害評估,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強化該企業豐利老廠區清理過程中的日常環境監管,防止產生次生污染,如發現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3.如東縣政府責成豐利鎮政府履行網格化監管職責,督促企業規范清理、暫存、處置清理出的污泥和沾染廢水的泥土。 4.如東生態環境局對危廢處置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
無 |
2 | D2JS202204190076 | 南通市啟東市寅陽鎮和合鎮村42組,寅合路兩側農田內的十余畝樹木被砍伐,該樹林屬于民生工程。 | 南通市啟東市 | 生態 | 2022年4月20日,啟東市政府組織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農業農村局、寅陽鎮相關負責人赴現場調查核實。 1.經查,群眾反映的地塊種植樹木類型為水杉,為租地造林區域;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中為耕地,屬村民組集體土地,約8.87畝。 2.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三個文件精神,其中自然資發〔2021〕166號文件第四條第二款明確:“積極支持在可以墾造耕地的荒山荒坡種植果樹、林木,發展林果業,同時,將在平原地區原地類為耕地上種植果樹、植樹造林的地塊,逐步退出,恢復耕地屬性”,2022年4月,寅陽鎮政府根據上級工作部署,及時對群眾反映的地塊組織實施植樹逐步退出,恢復耕地屬性。2022年4月11日,啟東燦烽農業有限公司與寅陽鎮政府簽訂協議,對被舉報區域進行退林還耕后流轉耕種。 |
部分屬實 | 1.啟東市政府明確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相關部門協同配合,確定工作目標,加快推進和合鎮村42組及周圍原租地造林地塊退林還耕。 2.寅陽鎮對和合鎮村42組及周圍原租地造林地塊退林還耕,進一步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發現問題第一時間解決。 |
無 |
3 | D2JS202204190070 | 南通市如東縣掘港街道友誼西路123號,如東意民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廢水未按規范處理,直排下水道,異味擾民。 | 南通市如東縣 | 水 | 2022年4月20日,如東縣政府組織生態環境局、掘港街道相關負責人赴現場調查核實。 1.如東縣益民餐具消毒有限公司主要經營范圍為餐飲器具集中消毒服務,2021年完成環境影響項目登記備案。 2.現場檢查發現,該企業因疫情影響餐具清洗項目已經半個月未生產。現場檢查時,該項目僅分裝包裝、裝箱工序在生產,廢水處理設施不在運行,污水排口不在排水,食堂不在使用。執法人員巡查廠區及四周,未聞到明顯異味。如東生態環境監測站對該企業下風向采樣監測,監測結果達標。同時現場發現該企業未規范設置污水排口,食堂生活污水未納管。 |
部分屬實 | 1.如東縣政府責成掘港街道督促該企業建設規范化污水排口,生活污水按照“十個必接”要求納入市政管網。 2.如東生態環境局加強對該企業日常監管,發現環境違法行為依法查處。 |
無 |
4 | D2JS202204190069 | 南通市海安市白甸鎮白甸村13組運鹽河橋附近的一家無名混凝土廠,無相關手續進行生產作業,揚塵污染嚴重,多次向當地有關部門反映未處理。 | 南通市海安市 | 大氣 | 2022年4月20日,海安市政府組織海安生態環境局、白甸鎮政府進行現場核查。 1.舉報反映的無名混凝土廠實為海安云清砂石經營部,主要從事混凝土生產及零售,未取得預拌混凝土專業資質證書,未辦理相關環保審批手續。 2.現場檢查時,該單位混凝土攪拌機不在生產。經核查,該單位在未取得相關手續的情況下,擅自于2022年春節后安裝攪拌機等設備,自2月9日開始間歇性生產混凝土。水泥貯存在水泥儲罐中,黃沙、石子堆存在硬化場地上,使用防塵網進行覆蓋。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黃沙、石子等物料覆蓋不嚴密,地面積塵較多;廠區內未進行雨污分流,無初期雨水收集池。 3.經查詢2021年來舉報情況,2021年12月17日曾接到群眾反映白甸鎮運鹽河大橋橋南西邊的砂石廠揚塵污染。現場調查,實為砂石廠南側道路正在進行污水管網改造施工導致揚塵,調查處理時要求施工方對施工區域進行灑水作業并加強日常降塵管理。相關情況已及時反饋舉報人。 |
部分屬實 | 1.海安云清砂石經營部已自行拆除加料斗和攪拌機,機器運行中控設備已斷電;同時加強黃沙、石子等物料覆蓋,后續將組織物料清運。 2.海安生態環境局對該單位未批先建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擬處罰金額0.5萬元。 3.海安市政府責成白甸鎮嚴格落實環境保護屬地責任,加強對該單位的巡查督查頻次,督促該單位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
無 |
5 | X2JS202204190058 | 南通市海門區四甲鎮,運鹽河四甲鎮沿線,河水渾濁,水面漂浮各種垃圾,兩岸雜草叢生,堆積大量垃圾,導致河道變窄,大量生活污水直排運鹽河。 | 南通市 海門區 |
水 | 2022年4月20日、21日,海門區政府組織水利、農業農村、生態環境部門相關負責人會同四甲鎮政府現場核查。 1.經查,群眾反映的運鹽河,又稱老運河,為一條二級河,西起龍游溝,東北至通呂運河,流經四甲鎮沿線11.4公里。 2.檢查組通過航拍、現場查看,發現運鹽河四甲鎮沿線河水總體清澈,水面干凈整潔,兩岸蘆葦和茭白等凈水植物較多,未見明顯縮窄河道斷面。 3.四甲鎮鎮區沿線堆積有7處垃圾,堆放面積共約68平方米,分別是:四甲鎮強生路凱旋橋東側岸坡生活垃圾2處、西側岸坡生活垃圾1處;四甲鎮橋東側岸坡生活垃圾1處、西側岸坡生產秸稈1處;貨四線大余橋西側岸坡建筑垃圾2處。海門生態環境監測站對運鹽河東大余橋、西大余橋、國強二橋、丕巖村35組四個點位監測采樣,東大余橋達地表水Ⅳ類標準,其他3個點位斷面均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 |
部分屬實 | 1.海門區四甲鎮政府迅速制定整治方案,4月25日前已完成運鹽河河道沿線的垃圾清理。 2.海門區水利局組織人員對運鹽河進行全面巡查和清理打撈,同時進一步加大保潔力度和頻次,保持河面干凈清潔。同時,委托測繪單位對運鹽河斷面進行測量。 3.海門區農業農村局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督促四甲鎮加強農村水環境長效管理力度,強化宣傳引導,杜絕垃圾亂倒現象。 4.海門區政府責成四甲鎮政府按照環境監管網格化要求,加強區域水環境的巡查和管理。海門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海門生態環境局加強水環境執法監管,發現違法行為依法查處。 |
無 |
6 | X2JS202204190045 | 南通市海門區海門街道向民路社區復三新村611與612幢之間,二十余棵樹木被砍,違規塔建,多次反映無果。 | 南通市 海門區 |
生態 | 2022年4月20日,海門區政府組織生態環境局、住建局及海門街道相關負責人對群眾反映的問題組織聯合核查。 1.經查,群眾反映的海門街道向民路社區復三新村611幢與612幢居民樓南北毗鄰,兩幢樓之間原來是100平方米左右綠化。居民多次反映該處綠化帶臟、亂、差,蚊蟲多,環境不理想。2020年5月29日該小區一代表居民向海門12345政府熱線投訴該處環境問題,社區開展了除蚊蟲等工作。2020年6月9日,17戶居民聯名向向民路居委會書面申請改造該處綠化,社區上報并經海門街道審批通過在此地塊建設黨建小公園,項目建設前在向民路社區進行了公示,公示期間未有居民提出異議。 2.2020年12月初,在黨建小公園施工過程中,經居民代表同意,清理掉被蟲蛀爛的桂花、枇杷、月季等樹木,整理保留草坪,不存在砍掉二十余棵樹木故意毀壞綠化的情況。2022年4月20日現場檢查時,黨建小公園的草坪長勢良好,解決了居民原來投訴蚊蟲多、地面坑洼、環境臟亂差問題。 3.復三新村黨建小公園項目是經過海門街道立項審批公示后實施的,不屬于違章搭建。項目建設前、建設中,部分居民對小公園造型提出過異議,向民路社區第一時間響應居民訴求進行了調整,確保項目建設盡可能的讓絕大多數居民滿意,最終該項目順利建設完工,周邊居民可以在此處休息聊天。 |
部分屬實 | 海門區政府要求海門街道全力做好與復三新村相關居民工作,合理配置綠化空間,最大程度滿足居民的利益訴求。同時,在今后為民辦實事中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全過程關注好居民的訴求,增進溝通交流,征得理解支持。 | 無 |
7 | X2JS202204190042 | 1.南通市如皋市長江鎮長江村2組、5組如海河西岸至204國道南延長線、沿江公路的兩條土路,晴天揚塵、雨天泥濘,要求對沿河段一并加裝道路安全護欄;2.長江村如海河西岸堤,原營房水泥廠至長江主岸堤段堤頂路、沿江公路道口連接支路及公路橋下洞口路,路面破損嚴重,排水溝堵塞,雨天積水嚴重,晴天揚塵擾民;3.如皋市碾砣港閘管所菜市場南側坡道及土路,晴天揚塵、雨天泥濘。 | 南通市 如皋市 |
大氣 | 2022年4月21日,如皋市政府組織長江鎮、水務局對舉報反映的三個道路進行現場核查。 1.反映的道路1與204國道南延線交叉,被分割成2段:東段如海運河西側堤岸至204國道南延線(長江2組河后側路),為夯實土路,坑洼明顯;西段204國道南延線至長興南路至沿江公路(長江5組路),為砂石路面,稍有坑洼。現場蹲點核查時段,未有車輛和人員經過,未見揚塵現象。 2.反映的道路2長江主岸堤段堤頂路出口與沿江公路連接,出口因安全風險較大已封閉。沿江公路道口連接支路及公路橋下洞口路部分江堤由于年久失修,出現破損,尤其下穿沿江公路路段地勢較低出現坑洼,下雨易出現積水。現場蹲點核查時段,未有車輛和人員經過,未見揚塵現象。 3.反映的道路3為原如皋市造紙廠建設和使用的上堤道路,向西通往長江鎮長江村,向東通往碾砣港閘下游港堤。現場蹲點核查時段,只發現一釣魚人通行,未見揚塵現象。 |
部分屬實 | 1.4月24日,如皋市長江鎮對如海運河西側堤岸至204國道南延線段路面整平、夯實;對204國道南延線至沿江公路段路面進行修復,填補坑塘。 2.4月26日,如皋市長江鎮對長江主岸堤段堤頂路出口及如海河西岸至204國道南延長線東段路邊的長江村2組河設置交通安全警示牌。 3.如皋市水務局已制定如皋市江堤路工程項目建議書的具體改造方案,擬進行防洪能力提升,修復堤防沿線生態環境,打造景觀帶,建立健全沿線配套設施,實施方案包含反映中的2、3兩條道路。 |
無 |
8 | D2JS202204190055 | 南通市如皋市丁堰鎮堰南村,皋城化工廠,偷排生產廢水,污水處理設施不達標。 | 南通市 如皋市 |
水 | 2022年4月18日、20日,如皋市政府組織生態環境局、丁堰鎮政府進行現場核查。 1.如皋市高誠精制棉有限公司主要從事精制棉及其制品項目生產。該公司年產3000噸精制棉技改項目經環保審批、驗收,已申領排污許可證。 2.現場檢查時,該公司因行業和疫情原因自行停產,并向生態環境部門提交了停排報告,現場水處理設施好氧池正在曝氣,處理后的廢水未外排。對該公司廠區四周排查,未發現偷排生產廢水現象。 3.現場檢查調閱該公司2022年以來的在線監控數據,排放廢水日均值均達到排放標準。2021年5月、9月,如皋生態環境部門曾對該公司廢水進行監測,結果符合相關排放標準;2022年1月、2月,該公司曾委托第三方公司分別對廢水、廢氣進行監測,結果符合標準。 4.現場檢查另發現該公司在廠區北側建有一臨時污泥堆放場地,上方安裝有雨棚,場地采取防滲措施,四周砌有圍擋,污泥堆場有無組織異味散發。 |
部分屬實 | 1.如皋生態環境局要求該公司將北側臨時污泥堆場內污泥進行清運,同時督促公司加強污泥堆場的管理,及時清運,減少異味擾民現象。 2.如皋生態環境局、丁堰鎮嚴格落實環境監管職責,定期巡檢,督促企業常態化落實環境管理要求,發現環境違法行為嚴厲查處。 3.待該公司正式復產后,如皋生態環境局再次組織對廢水、廢氣開展監測,并根據監測結果依法依規處理。 |
無 |
9 | D2JS202204190054 | 南通市崇川區文峰街道尚海灣小區3期商鋪,蜀留香飯店,將油煙機安裝在住戶窗下,運行噪音及油煙擾民。 | 南通市 崇川區 |
噪音,大氣 | 2022年4月20日,崇川區城管局聯合文峰街道對該餐廳進行檢查。4月21日,崇川區城管局、生態環境局、文峰街道對該餐廳聯合檢查。 1.舉報人反映的蜀吾留香餐廳從事中餐經營,營業時間為上午11點至下午1點,下午5點半至晚上8點半;占地面積約160平米,已安裝油煙凈化裝置。 2.4月20日現場檢查時,檢查發現該餐廳炒菜時能夠正常開啟油煙凈化設施,設施保持正常運轉。該餐廳廚房后窗朝向恒盛尚海灣小區,油煙凈化設施安裝于小區內,距離最近居民外墻約5米,廚房油煙經處理后由管道引至馬路一側排放。 3.4月21日現場檢查時,餐廳正常經營,廚房正在炒菜,區城管局委托第三方公司現場調閱該餐廳油煙在線檢測設備的采樣數據,數據符合相關標準。崇川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監測公司在該餐廳油煙凈化設施附近開展噪聲監測,監測數據顯示該餐廳油煙凈化設施運行噪聲超標。 |
部分屬實 | 1.崇川區城管局、文峰街道督促該餐廳加強對餐飲油煙凈化設施的維護清理。同時加強對該片區巡查頻次,如發現油煙超標排放情況嚴肅查處。 2.崇川生態環境局對該餐廳噪聲超標的違法行為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并立案查處,擬處罰金額0.215萬元。該餐廳表示配合整改,噪聲做到達標排放,目前已加裝隔聲設備。 3.崇川生態環境局不定期組織開展噪聲監測,視監測結果作出相應處理。 |
無 |
10 | X2JS202204190039 | 南通市如皋市白蒲鎮文峰社區,江蘇通特流體機械科技有限公司(南通俱進倉儲有限公司廠房),無環評手續,噪音、油漆異味嚴重擾民。 | 南通市 如皋市 |
噪音,大氣 | 2022年4月20日,如皋市政府組織生態環境局、白蒲鎮進行現場核查。 1.江蘇通特流體機械科技有限公司租賃南通俱進倉儲有限公司廠房,主要從事風機、風扇制造銷售,生產工藝涉及切割、焊接,無油漆噴涂等其它工序。對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名錄,項目環評予以豁免。該單位暫未進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登記。 2.現場檢查時,該公司處于停產狀態,現場有自通州區平潮老廠區運來生產設備及庫存半成品若干。經了解,該公司于2022年1月份開始租賃此處廠房,后因設備廠家專業技術人員無法到廠進行調試機器,自租賃以來一直未生產。現場檢查未發現涉及油漆噴涂的設備、原料。 |
部分屬實 | 1.如皋市政府責成白蒲鎮、如皋生態環境局加強對企業的管理,企業未開展排污許可登記前不得生產。4月20日,白蒲鎮已對該公司設備配電間與配電箱張貼封條。 2.該公司正在與房東商量退租事宜,計劃搬離現址。 |
無 |
11 | D2JS202204190048 | 南通市如東縣雙甸鎮鶴井村24組,南通興鑫化工有限公司,在廠區東南角埋有大量危險廢物。 | 南通市 如東縣 |
土壤 | 2022年4月20日,如東縣政府組織生態環境局、雙甸鎮政府相關負責人赴現場聯合檢查。 1.南通興鑫化工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化工產品生產、銷售;陰燃PVC塑料粒子、增強PVC塑料粒子制造、銷售等。該企業改制前為村辦企業如東縣特種樹脂廠,1994年因經營不善改制為私營企業,更名為南通興鑫化工有限公司,1996年該企業停止樹脂項目生產。 2.經查,原如東縣特種樹脂廠1986~1990年間將生產過程中壓濾產生的約20噸含油廢白土渣傾倒于原廠區東南角溝塘(現為農村公路)。檢查組用挖掘機在該企業廠區外東南角處(雙甸鎮鶴井村23組及24組交界)進行開挖,開挖至0.5m深處,發現有黃褐色物質。現場檢查發現,該企業廠區外東南角處埋有廢白土渣,屬危險廢物。 |
屬實 | 1.如東縣政府責成雙甸鎮立即制定清理計劃,全面清理廠區外東南角處廢白土渣,設置規范暫存場所,對清理出的廢白土渣做好臺賬登記,并按照危險廢物處置要求與有資質的單位簽定危廢處置合同并完成處置;清理結束后組織開展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根據調查結果采取生態修復等措施。目前雙甸鎮已委托南通歐薩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查勘,正在編制清理處置方案。 2.如東生態環境局協助雙甸鎮政府做好填埋物清理、處置相關行政許可手續,加強清理過程中的日常環境監管,防止產生次生污染。 3.如東生態環境局對危廢處置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
無 |
12 | D2JS202204190046 | 舉報人對受理編號D2JS202204030042信訪件的處理結果不滿意,不應該在居民區建設噴漆房從事噴漆,噴漆異味擾民,震動、噪音損壞居民住宅,20140108號批復及2019年679號環保批復弄虛作假,距離住宅區不足50米,且使用原料與批復不符,批復內未涉及噴漆工序,實際卻在從事噴漆。 | 南通市 海安市 |
大氣 | 2022年4月20日,海安生態環境局會同白甸鎮工作人員赴現場核查。 1.經查,南通市海安縣白甸鎮府前路33號廠區內有兩家企業,分別為江蘇升輝裝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升輝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兩家單位的生產項目取得環評審批及驗收手續,已進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 2.經查,升輝裝備集團生產項目用地屬于工業用地,使用廠房為工業廠房,項目選址位于工業園區,不屬于居民區,選址符合白甸鎮相關規劃。該企業無噴漆工藝,未建設噴漆房,噴漆作業全部委托江蘇升輝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加工;升輝環保有限公司建有兩個相連噴漆房,噴漆工段使用水性漆。4月20日現場檢查升輝裝備集團未發現噴漆設備及痕跡;升輝環保有限公司對前期檢查發現的噴漆房連接部位老化損壞處進行了修復,噴漆房配套廢氣處理設施正在運行,噴漆車間外無明顯異味。海安生態環境局曾于3月29日、4月4日兩次組織對兩家單位廠區的廠界無組織廢氣、升輝環保有限公司噴漆工段有組織廢氣進行了采樣監測,結果符合相關標準。 3.升輝裝備集團和升輝環保有限公司產生的噪聲主要為裝料、卸料和切割噪聲,兩家單位晚10點至次日凌晨早6點均不生產。升輝裝備集團廠房內部加裝隔音板和吸聲棉,裝卸料區域加裝隔震膠墊減震降噪,已安裝噪聲實時監測設備。4月20日現場檢查時,兩家企業廠區內噪聲源以及污染防治措施未發生變化,巡查發現在大結構件行吊卸貨以及組裝敲打時有偶發噪聲。海安生態環境局曾于3月29日、4月4日組織對兩家單位廠區的廠界晝間、夜間噪聲開展監測,結果符合相關標準。同時對距離升輝裝備集團最近的居民點晝間噪聲開展監測,結果達到限值要求。 4.舉報反映的20140108號批復為升輝裝備集團于2014年取得的立磨機、輥壓機生產項目環評批復;2019年679號環保批復為升輝環保有限公司于2019年取得的收塵器、鋼結構生產項目環評批復。經調閱環評,升輝裝備集團使用板材作為原料,不涉及噴漆工段;升輝環保有限公司環評要求以板材為原料,涉及噴漆工序,兩家單位設置的衛生防護距離內無居民敏感點,實際生產情況與環評要求一致。 |
部分屬實 | 1.升輝裝備集團和升輝環保有限公司強化現場環境管理,規范機械加工過程中操作程序,同時降低行車吊卸工件使用頻率,減少偶發性噪聲,夜間不得生產。 2.海安市政府責成白甸鎮政府嚴格落實環境保護屬地責任,加強對該企業的巡查督查頻次,督促該企業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3.海安生態環境局強化日常環境監管,不定期組織廢氣、噪聲環境監測,嚴查企業環境違法違規行為。 |
無 |
13 | D2JS202204190019 | 南通市崇川區新建路新村59棟104室廢品回收作坊,無證經營,異味擾民,垃圾堆放在門口,前期向12345反映未解決。 | 南通市 崇川區 |
大氣 | 2022年4月20日、21日,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城管局聯合虹橋街道對新建路新村59幢104室廢品回收作坊開展聯合執法。 1.舉報反映的新建路新村59棟104室,2021年3月起從事廢品收購經營,用于堆放收購回來的廢品,待堆放一定數量后再行售賣,未辦理營業執照。 2.現場檢查時,該作坊內堆放有較多廢品,店外未發現垃圾堆放,屋內有一定異味。檢查人員現場督促經營者規范經營行為,勸說經營者另行選地址從事經營。 |
部分屬實 | 該經營者配合整改,承諾于4月24日完成清理,虹橋街道4月24日復查時已搬離。 | 無 |
14 | D2JS202204190008 | 南通市通州區希望大道666號,益民水處理有限公司,篡改環保在線監測數據,長期違規排放廢水,氨氮、BOD、總磷、總氮超標。前期曾向省級環保督察反映,一直未得到解決。 | 南通市 通州區 |
水 | 2022年4月20日,通州區政府組織生態環境局、住建局、公安局、鑫匯集團相關負責人赴現場核查。 1.舉報反映的益民水處理有限公司實為南通市通州區益民水處理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污水處理服務,該企業污水處理項目通過環保審批、驗收,已領取排污許可證。 2.現場檢查時,該企業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出水水質清澈;排口裝有懸浮物、化學需氧量、總磷、總氮、氨氮、PH在線監測監控設備,現場查看在線監測數據達標;在線監測監控室已安裝門禁和視頻監控,門禁卡由運維公司管理,視頻監控已與江蘇省固定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視頻監控子系統聯網;南通市生態環境監測站在尾水排口采集水樣,監測結果顯示排水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總磷、總氮、氨氮均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1級A排放標準。 3.現場調閱該企業實驗室2020年1月1日至今的出水水質評價檢測報告、通州區住建局2020年4月至今委托第三方對該企業水質出具的《抽檢檢測報告》和南通生態環境監測站對該企業歷次監督性監測報告,均未發現有超標排放的情況。 4.經調查,該企業2022年1月對總磷、總氮在線監測設備進行了參數動態管控改造;自在線監測監控系統參數動態管控改造完成至今,未發現該公司有違規修改測量參數的行為。 5.南通市通州區益民水處理有限公司在2017年4月至7月、2019年11月至12月期間多次篡改了出水自動監測設備上出水監測因子測量參數,致使設備儀表上顯示的污染物排放數值不超過排放標準上限。2021年10月通州區公安局將南通市通州區益民水處理有限公司涉嫌污染環境罪一案移送如皋市人民檢察院,目前該案正在審查辦理中。 6.通過調閱益民水處理公司2021年度和2022年度1-3月期間的日均進、出水量報表和區住建局出具的《南通市通州區益民水處理有限公司進、出水流量統計分析報告》,未發現該公司污水處理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 |
部分屬實 | 1.南通市通州區益民水處理有限公司組織內部環保約談和法務培訓,增強內部管理和運維服務人員環保意識、法治意識;制定廠區內各類監控儀表的運維、巡查等內控制度,杜絕篡改數據等違法行為發生;加強日常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確保污水處理后達標排放。 2.通州區政府責成住建局、生態環境局加強對該企業環境監管和法制宣傳,加密檢查、監測頻次,督促該企業加強內部環境管理,確保規范操作、達標排放。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