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2020年,南通市公安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緊密結合本地工作實際,狠抓各項工作落實,全面提升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性、智慧性、規范性,為公安機關公信力提升提供保障支撐。
1、強化組織領導。結合市局領導班子調整,重新調整了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市公安局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分管局領導任副組長。進一步明確全市公安機關政務公開工作在組織層面,由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并協調處理公安政務公開的制度安排和重大事項。領導小組下設政務公開辦公室在市公安局辦公室,落實了具體工作人員,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全市公安政務公開工作。2020年,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先后組織開展1次全市公安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教育培訓和1次依申請公開工作專題培訓。
2、升級服務平臺。結合疫情防控需要,持續優化升級南通公安“微警務”平臺,新建“乘機臨時證明”、“看守所律師會見”、“智慧內保”等業務功能,完善車管、居住證等原有功能,真正做到讓群眾足不出戶,也能辦理相關公安業務。南通公安“微警務”共上線12大類190項公共服務事項,其中65項業務實現全流程辦理,平臺用戶關注數1822387人,實名注冊數281632人。2020年,南通公安微警務信發布信息312條,收到各類留言1232條,辦結1150條;南通公安微博發布信息2160余條,收到各類留言2460條,辦結2400余條。對南通公安APP進行擴容建設。一是接入身份認證功能,利用“蘇證通”證明“我就是我”,在業務辦理之前刷臉認證,增加不見面審批方式。二是新增邊防出海船舶信息報備、出海船民信息報備、出海船舶進出港信息報備業務線上辦理,方便船民和船舶公司使用,同時輔以刷臉認證,確保出海船員與報備人員信息相符。
3、深化重點公開。根據《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省公安廳關于推進“公安綜合審批服務中心”建設要求,公布市縣兩級政務事項清單,市級85項,其中進駐市政務中心(含車管分中心)59項;縣級102項,其中65項進駐本級政務服務中心(含車管分中心)。建設應用南通公安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按照“應上盡上、全程在線”的原則,提供市級52項,縣級76項在線服務。深入推進公安執法公開工作,2020年共通過南通公安執法公示平臺公示各類執法信息376172件,其中公示警情處置結果150618件,公示案件辦理情況131142件,公示人員采取措施情況72156件,公示涉案財物信息10073件。強化依申請公開申請辦理工作,重點圍繞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等環節,細化辦理流程,確保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辦理信息公開申請都有“規定動作”和“標準姿勢”。研究建立科學、有效的量化評估指標體系,對全市公安機關政務公開工作落實情況定期開展評估評議。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1、信息公開意識仍待提升。部分基層單位仍存在“不敢、不愿、不會”公開的保守思想。2020年度全市公安機關政務公開的常態工作仍以圖文信息發布為主,且內容多為結果性發布,推動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等領域的發布工作還有待深入。針對存在問題,市公安局著力強化教育培訓,重點強化公安民警在互聯網環境下的政務公開理念,推動各層各級加強政策理論學習和業務研究,增強專業素養。
2、信息公開形式仍待豐富。全市公安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方法還比較單一,形式不夠豐富全面,信息公開常態發布以網站發布、召開新聞發布會、通過新媒體平臺發布等為主,邀請聽證、在線調查、邀請群眾參會聽會等形式組織得不夠深入。針對存在問題,市公安局通過多種方式不斷擴大群眾、媒體對公安機關公共事務決策和執行過程的參與度,著力形成有效溝通和良性互動。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1、建議提案辦理方面。2020年,南通市公安局共接辦建議提案132件,其中人大建議72件、政協提案60件,主要涉及城建、民生保障、生態環境、犬類以及其他寵物管理等方面工作,涵蓋交警、治安、刑偵等14個相關警種部門,全部在規定時限內高質量辦結,相關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公安機關2020年全市“兩會”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均表示滿意。
2、檔案信息公開方面。2020年,南通市公安局檔案處受理接待查檔 166 起,其中個人67 起,外單位(南通公安系統以外的單位)6 起,查閱檔案238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