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市政和園林局《南通市城市道路“503020”綠化標準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市市政和園林局《南通市城市道路“503020”綠化標準實施細則》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9日
南通市城市道路“503020”綠化標準實施細則
市市政和園林局
為進一步滿足城市綠化、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城市更新改造等發展要求,提高《南通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關于道路“503020”綠化標準的可操作性,根據城市功能區劃、產業布局具體情況,結合城市景觀和綠化發展需要,在詳細規劃編制和調整中,城市主要道路兩側綠地單側寬度應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城市快速路按50米規劃控制;
二、除以下情形外,城市主、次干道分別按30米、20米規劃控制:
(一)工業、倉儲片區主、次干道分別按15米、12米規劃控制;
(二)老城區主、次干道分別按25米、15米規劃控制;
(三)對歷史街區不作明確要求,但須滿足城市規劃有關規定。
三、納入城市綠地系統專項規劃的城市綠道,城鎮型綠道不宜小于18米,郊野型綠道不宜小于32米。
四、既有道路毗鄰山體、水體、基本農田等非建設用地,且不足50米、30米、20米距離的,按現狀規劃控制。
五、局部路段難以滿足上述要求時,按照片區總量平衡原則,就近等量補足減少綠量。涉及居住區的,應滿足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100%的要求。
工業、倉儲片區、老城區、歷史街區范圍由所在地縣(市、區)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和城市綠化主管部門共同劃定。
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