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市有關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
《關于金融服務全市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的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4日
關于金融服務全市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的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決策部署,細化量化實化省、市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的相關政策措施,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和保障,全力以赴助推南通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大信貸資源投入
1.積極爭取再貸款再貼現額度,加強貨幣政策工具運用,2023年力爭累放央行政策資金不少于300億元,資金投放量力爭位于全省前列。力爭2023年推動全市貸款增量超2100億元。(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南通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立省市兩級重大項目協調機制金融服務專班,推送重大項目清單,摸排項目融資需求,研究金融政策,加強與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對接,爭取更優惠、更長期、更穩定、更大額度項目資金支持,力促2023年授信超1300億元,排名全省前列。引導國有大行及有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建立專項工作機制,對符合一定條件的重大項目開展預評審,推動實現項目走訪100%全覆蓋。(南通銀保監分局、市發改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大對先進制造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信貸投入,確保制造業貸款增速高于貸款平均增速8個百分點。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對“智改數轉”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制定出臺金融支持船舶海工、高端紡織高質量發展指導政策,鼓勵金融機構為海工裝備、高技術船舶集群和高端紡織集群設立專項信貸規模、制定專門授信方案、配備專業服務團隊等。(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南通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指導銀行機構用好用足科技創新專項再貸款,開展“科技金融服務提升年”活動,支持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引導資金投向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力爭實現科技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增速10個百分點,知識產權質押融資70億元以上,科技保險保費實現較快增長。深入開展“金融賦能科技創新海安示范區”建設。(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南通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大對“三農”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保持涉農貸款和普惠型涉農貸款余額持續增長。力爭到2023年底普惠型涉農貸款較年初增長15%,轄內法人機構普惠型涉農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增速。深入開展“綠色銀行業金融機構”品牌創建活動,鼓勵金融機構在綠色業務、碳核算、環境信息披露等方面先行先試,2023年力爭投放綠色再貸款再貼現25億元,綠色信貸規模超2000億元。推動銀行機構運用好人民銀行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加大貸款投放力度。梳理交通物流領域企業、人群“白名單”,推送金融機構,加強對接走訪,確保“白名單”走訪對接率達100%。(南通銀保監分局、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進一步擴大中小微外貿企業承保覆蓋面和規模,優化出口信保承保和理賠條件。加強市級中小微出口企業統保平臺建設,推動降低短期險費率和資信費用,支持企業自主投保出口信用保險。力爭出口信用保險承保規模達17億元,承保覆蓋面不低于50%,2023年出口信保支持全市出口規模超100億美元。推動優質企業貿易外匯便利化政策提質增效,支持銀行為“市場采購”“跨境電商”等外貿新業態提供安全高效低成本的資金結算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專精特新企業開展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優化企業跨境融資環境。指導銀行開展跨境人民幣“三降一優”活動,提供更加豐富有效的跨境人民幣結算、融資產品。強化小微企業、貿易新業態匯率避險扶持,使用部省商務專項資金開展外匯套期保值首辦戶獎補工作,2023年簽約口徑套保率力爭突破30%。(南通銀保監分局、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市商務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南通辦事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大力發展普惠金融
7.運用好人民銀行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對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按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2%給予激勵資金,政策期內力爭發放激勵資金1.6億元。鼓勵金融機構單列普惠小微企業信貸計劃,力爭2023年余額較去年增長400億元。持續開展首貸擴面專項行動,力爭首貸擴面專項行動工作成效居全省前列。確保法人機構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增速,到2023年底貸款戶數高于年初。(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南通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充分發揮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的融資信息合作服務功能,推動銀行機構通過平臺開展應收賬款融資服務,2023年通過平臺辦理融資業務合計不少于700億元。依托市綜合金融服務平臺、“融資好通”服務熱線和“一碼通”貸款碼,收集企業融資需求,持續開展“融金惠通”幫企行動,提升信貸需求響應實效,2023年投放普惠類貸款不少于500億元。切實發揮地方征信平臺助融作用,全面采集中小微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相關信息,推動銀行機構依托平臺信息有效拓展首貸戶及投放信用類貸款,力爭2023年投放中小微企業信用類貸款300億元。(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南通銀保監分局、市發改委、市大數據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落實省中小微企業紓困增產增效專項資金貸款,鼓勵銀行機構加大對1000萬元以下中小微企業信用貸、首貸、小額貸款優惠利率投放力度,力爭2023年獲得資金貸款額居全省前列。充分發揮省市普惠金融發展風險補償基金增信分險作用,推動金融機構盡快放貸,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積極開展“小微貸”“蘇科貸”“江海貸”等財政金融信貸業務,力爭2023年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120億元的融資支持。推廣“蘇崗貸”“蘇質貸”“通科貸”“環保貸”政銀金融產品,力爭2023年“蘇崗貸”超10億元,“蘇質貸”“通科貸”均超20億元,“環保貸”項目入庫數及貸款金額位于全省前列。(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南通銀保監分局、市人社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加強對市場利率自律機制的指導,引導銀行機構壓降負債成本,拓展下調貸款利率的空間;支持銀行機構將再貸款利率下調和LPR下調傳導至貸款利率,合理降低中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健全支付服務減費讓利專項工作機制,鼓勵銀行業機構為小微、個體工商、涉農、綠色、專精特新等企業量身定制特色減讓措施,定期通報銀行讓利工作開展情況,2023年力爭推動銀行機構支付讓利超1億元。(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南通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組織銀行機構通過云閃付、自有客戶端等渠道,在交通出行、餐飲旅游、超市百貨等場景開展購券、立減等消費促進活動,2023年撬動消費力爭不低于5億元。啟動數字人民幣促消費活動,助力打造“惠聚南通?美好生活”消費品牌,擴大數字人民幣在水電、燃氣、通訊、醫療、教育、旅游等領域的應用覆蓋面,2023年力爭開設數字人民幣錢包80萬個,交易金額20億元。(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充分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
12.指導企業用好上市掛牌獎勵政策,加快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掛牌。嚴格落實全市企業上市及新三板掛牌聯席會議月度工作推進會、擬上市企業“白名單”和“三個一”等機制制度,強化部門聯動,加強問題協調解決;依托“企業上市服務專窗”和上市“好通”企業上市一站式服務平臺,加強上市后備企業的挖掘、培育與服務。力爭2023年新增上市公司10家。〔市企業上市及新三板掛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屬開發園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3.發揮政策支持作用,引導上市公司根據自身發展需求,擴大融資規模、優化融資結構,提高資金使用效率。2023年上市公司再融資金額力爭實現同比增長10%。促進上市公司市場化并購重組,加大資本引進力度,推動上市公司通過再融資或設立基金等方式,開展境內外投資并購和產業整合。發揮市創新發展基金、產業投資母基金在推動上市公司科技創新、并購重組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引導市科創投資集團等市級基金管理機構提早介入、前置服務,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強做優。〔市企業上市及新三板掛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屬開發園區管委會、南通科創投資集團、南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4.積極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市、區聯動并吸引頭部投資機構、產業龍頭企業,圍繞高端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新能源等重點創新產業設立股權投資基金,通過股權投資方式支持創新企業發展,助力板塊圍繞優勢產業鏈開展項目招引。建立基金與項目的實時對接機制,推動各類產業基金、天使投資基金投資南通本地項目,加大優質產業項目引進力度。持續打響“萬事好通?南通好投”投資品牌,2023年開展系列活動不少于5場。進一步優化股權投融資環境,落實我市“基金發展政策16條”,積極推進通創區和市北高新區私募基金集聚區建設,打造南通金融小鎮。力爭引進私募基金管理人項目8個,實現基金管理規模凈增50億元。持續開展“江海創投行”路演等股權投融資對接活動,建立資本與項目常態化對接服務機制,開展對接活動10場以上。(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南通銀保監分局、市科技局、南通科創投資集團、南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崇川區、南通創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發揮其他金融組織作用
15.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建立健全能擔、愿擔、敢擔的工作機制,專注服務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及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市場主體,平均擔保費率不高于1%。鼓勵融資擔保機構優先為貸款信用記錄和有效抵質押品不足但產品有市場、項目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的中小微和“三農”主體融資提供擔保增信,支持融資擔保機構做大擔保業務總量、降低融資擔保收費,落實獎補政策,2023年撬動融資擔保機構新增擔保額300億元。(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全面推廣市區線上轉貸服務平臺,創新轉貸業務模式,實現業務全流程線上操作,企業通過合作銀行申請轉貸服務的,對1000萬元以下、10天以內的轉貸業務實行優惠費率,日利率低至0.3‰以內。對市區轉貸服務機構服務制造業企業單筆1000萬元以下、日均利率0.2‰以下、資金實際占用10日以內的轉貸業務,按實際收費和規定收費(LPR的4倍)的差額給予全額補貼。力爭2023年全市轉貸規模超300億元。各縣(市、區)參照市區,加強轉貸機構服務,降低企業周轉成本。(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7.鼓勵商業保理機構圍繞核心企業供應鏈,加大對制造業、建筑業等產業支持力度。鼓勵優質小貸機構加強與銀行合作,穩妥開展轉貸類業務,力爭2023年累放貸款達30億元。加快融資租賃頭部機構招引,開展融資租賃與制造業企業融資服務對接,拓寬制造業企業融資渠道,力爭2023年提供設備融資10億元以上。(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
五、優化金融生態環境
18.支持房地產業合理融資需求,推進存量融資合理展期政策落地。支持優質房企兼并收購受困房企項目,協助重點房企發債融資并做好到期債券兌付、展期安排。指導項目申請國家“保交樓”專項借款,實施“保交樓”貸款支持計劃,保障項目正常推進、順利交付。優化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適當延長銀行機構業務調整過渡期。指導銀行機構為優質房地產企業提供保函業務,督促銀行在接受監管機構指令后及時釋放預售房監管賬戶資金。(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南通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全面貫徹《關于優化建筑企業融資環境促進行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蘇金融辦發〔2022〕3號),加大建筑業金融支持力度,引導銀行機構重點滿足建筑業“白名單”企業的融資需求,對基本面好、經營暫時遇到困難的建筑企業不壓貸、不抽貸、不斷貸,不提高存量貸款周轉條件,最大程度壓縮續貸時間。開發適合建筑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著力提高中長期貸款比例,適當降低貸款利率。支持銀行業機構為建筑企業繳納各類工程保證金提供保函服務,緩解建筑企業流動性壓力。持續發揮民營企業融資會診幫扶機制、聯合授信作用,“一企一策”研究會商紓困化解方案。對已幫扶的大中型民營企業建立月度監測評價機制,落實方案執行,有效穩定企業融資環境。(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南通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推動企業和個人金融糾紛多元化解,強化覆蓋銀行、證券、保險、期貨以及所有地方金融組織的“大金融”糾紛調解機制建設,案件調成數量和調解成功率繼續保持全省前列。深入開展金融生態縣創建和縣域金融生態環境評估工作,實施涉金融領域失信專項治理,堅決遏制和打擊逃廢金融債務行為,依法追究犯罪行為主體刑事責任。(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市中級人民法院、南通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落實好屬地管理責任,結合地區發展實際,加強銀政企對接交流,力促本地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水平進一步提升。金融監管部門切實履行好監督管理職責,督促金融機構加大實體經濟信貸投放力度;各相關部門做好協同配合,圍繞行業高質量發展,促進金融機構與實體經濟深度交流。各金融機構積極發揚“四敢”精神,創新服務舉措,加大實體經濟信貸投放力度。協同推動企業聚焦主業、誠信經營,加強財務管理,切實練好內功。
(二)建立考評機制。建立建全綜合考評指標,多維度進行量化考評,設置服務高質量發展、爭先進位、創新獎等綜合獎及專項獎,對排名靠前的金融機構、金融產品、個人在全市予以通報,同時在加強同政府合作、信息資源開放、風險對沖等方面給予支持;對排名靠后、工作不力的機構視情況進行約談、通報等。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類信息渠道,加大宣傳力度,形成各方積極參與的工作氛圍,通過各種活動提高金融機構、企業參與度,擴大受惠面。建立市縣兩級工作推進機制,按季進行相關數據監測、通報,提高政策執行透明度,確保各項政策落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