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21〕7號 2021年1月26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通州灣示范區、南通國際家紡產業園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南通市智慧建筑產業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已經十五屆市人民政府第6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南通市智慧建筑產業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
建筑業是我市傳統優勢產業和富民產業,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省政府關于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意見》等文件精神,加快智慧建筑產業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全面加快建筑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步伐,突出信息技術與建筑產業的深度融合應用,構建智慧建筑新業態,構筑建筑產業新優勢,促進建筑產業綠色可持續發展,推動“建筑大市”向“建筑強市”轉變,為勇當“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排頭兵提供重要支撐。
二、主要目標
到2023年,全市建筑行業智慧化水平顯著提升,取得一批前瞻性、引領性、實用性科技成果,建成創新能力突出、輻射能力強勁的智慧建筑產業發展載體;南通“全國智慧建筑先行區”品牌逐步樹立,成為具有區域影響力的智慧建筑產業創新策源地和集聚地。
三、重點任務
(一)實施行業數字化監管體系提升工程
1.加強政府監管系統互聯互通。加快完善“四庫一平臺”(人員、企業、項目、誠信信息數據庫以及建筑市場綜合監管平臺),同步推動市級“四庫一平臺”與省級系統對接。整合e聯易審、人員實名制管理、質量監督、安全監督、工程檔案資料管理、工程招投標管理等各類垂直監管子系統,推動子系統間數據互聯互通、業務邏輯聯動,實現現場與市場“兩場聯動”。建立數據監管聯動機制,實現建筑市場各責任主體、執業人員、監管服務機構、社會“四維互動”。加快智慧工地集成管理平臺與政府監管平臺互聯互通,實現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等重要數據的統一監管。到2023年,“四庫一平臺”及建筑市場綜合監管平臺上線運行,各監管子系統與“四庫”之間實現數據交換、信息互動,智慧工地集成管理平臺與監管平臺全面聯通。
2.推動建筑行業大數據監管可視化。加快建設南通建筑行業大數據監管可視化平臺,通過選取行業核心指標,直觀展現全市建筑產業及智慧工地運行情況,實時提供危險源上報、事故預警等信息,實現監管部門“一屏”掌控全局。將建筑行業大數據監管平臺納入南通市智慧城市建設專項資金項目,與南通市智慧城市建設實現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部署。到2023年,完成南通建筑行業大數據監管可視化平臺建設,并同步上線試運行。
3.完善建筑市場監管和服務信息化。開發質監、安監等行業監管工作專用移動終端及APP應用,支持移動監管、移動執法等功能,實現數據實時傳輸、監管記錄留痕。加強BIM技術在監管中的推廣應用,研究建立從土地出讓、項目立項到方案設計、招投標、竣工驗收、審計和歸檔等數字化全流程閉合式審批和監管模式,探索建立建設管理并聯審批和數字化監管平臺,健全與之相匹配的管理體制、工作流程和市場環境。到2023年,建筑行業監管中移動終端設備及移動應用更加豐富,基于BIM技術的審批和監管應用進一步深化,一站式審批和數字化監管平臺上線試運行。
(二)實施智慧建筑標準體系引領工程
1.加快構建智慧建筑標準體系。開展智慧建筑創新技術應用以及技術導則編制研究,支持企業申報地方及國家級智慧建筑標準化科研項目和課題。由南通智慧建筑集團有限公司牽頭,研究智慧建筑相關標準,組織行業協會及相關企業編制《智慧建筑評價標準》《智慧建筑技術參考模型》《智慧工地評價標準》《BIM集成應用評價標準》《基于BIM技術的智慧建筑應用指南》等各類與智慧建筑相配套的標準體系。到2023年,基本建成智慧建筑標準體系框架,參與制定智慧建筑國家及行業標準,主導編制地方標準不少于3項。
2.加強研究成果宣傳推廣。依托智慧建筑國際創業大賽、“中國智慧建筑大會”等平臺,加強南通智慧建筑標準化工作宣傳推廣,定期組織智慧建筑相關標準信息發布,常態化開展或參與國內外行業論壇等活動,增強南通智慧建筑標準體系在國內外影響力和學術知名度。
(三)實施智慧建筑產業發展模式創新工程
1.打造智慧建筑云。以提升建筑企業的數字化、智能化、協同化為重點,加快建設智慧建筑云服務平臺,推動智慧監管平臺、協同管理平臺、運營管理平臺、智慧工地管理平臺等行業通用型平臺實現上云,提供智慧建筑規劃設計、建造施工、運營維護等行業云服務,提升全市建筑企業運營管理和研發創新能力。
2.開展大數據創新應用。推動科學設計、智能制造、智慧運維等系統數據資源匯聚與共享,鼓勵建筑行業開展基于大數據的創新應用。支持企業在建筑工藝優化升級、現場資源合理配置、運行維護精細管理等方面深度創新,切實提升核心競爭力。到2023年,全市建筑企業大數據創新應用普及率、覆蓋率顯著提高。
3.加快智慧建筑產業“走出去”步伐。支持企業積極拓展市外智慧建筑市場,鼓勵企業主動參與“一帶一路”沿線重點工程項目和智慧園區建設,提供貫穿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規建管服”一體化智慧建筑解決方案。鼓勵智慧建筑產業上下游企業通過組建聯合體、項目合作、股份合作等方式,共同開拓境外市場。定期舉辦國際智慧建筑產業交流論壇、國際技術研討會議等推介活動,逐步樹立“南通智慧建筑產業”國際品牌。
(四)實施智慧建筑產業發展載體培育工程
1.打造智慧建筑產品研發和成果轉化平臺。組建南通智慧建筑集團有限公司,以聯合體方式推動智慧建筑技術研發成果轉化與應用推廣。深入開展智慧建筑創新技術研究,加強BIM軟件、綠色建材、建筑智能化系統設備、智慧工地集成管理平臺、智慧建筑集成運營管理平臺、智慧項目管理系統等創新產品研發。到2023年,南通智慧建筑集團有限公司順利運行,研發智慧建筑相關產品不少于3項,初步實現創新成果的商用轉化。
2.打造智慧建筑產業集聚平臺。進一步發揮海門現代建筑產業園、創源科技園等載體的創新孵化能力,突出以建筑龍頭企業、科技創新企業為創新源頭,重點規劃建設一批定位清晰、配套完備、特色鮮明的智慧建筑產業園區,形成“雙創”企業孵化培育與大型企業自主創新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協同發展的智慧建筑產業發展布局。積極引入智慧建筑賦能平臺,集聚科學設計、智能建造、智慧運維、系統集成、IT研發、智能設備制造等企業與研發機構,努力完善智慧建筑產業鏈生態,推動智慧建筑全產業鏈集聚與發展。到2023年,培育1家建筑智能企業上市。
3.打造智慧建筑成果展示平臺。以南通創新區為試點區域,建設智慧建筑示范園,打造集設計、建造、運維于一體的智慧建筑樣板工程,不斷放大示范效應。優先以醫院、學校、社區等單位為重點對象,加快推廣智慧安防、智慧家居、智慧能耗管理、智慧停車、智慧建筑管理平臺、智慧樓宇APP、創新公共服務等應用。開展智慧建筑、智慧應用評選,加強創新應用的示范推廣。到2023年,全市既有建筑智慧化改造項目不少于2個、南通創新區智慧建筑樣板工程不少于2個。
4.打造智慧建筑采集和綠色金融平臺。以海安市為試點,加快推進建筑業供應鏈金融示范區建設。依托金融科技力量和特級資質企業信用,打造建筑業供應鏈金融公共服務平臺,探索使用電子簽章、遠程簽約、區塊鏈、手機APP、接口標準、加密通道等技術,實現采購流程、物流追蹤、資金劃撥遠程操作、全程可溯。鼓勵以市場化方式整合現有建筑業平臺,形成較強的規模效應和市場影響力。
(五)實施智慧建筑產業關鍵技術及產品研發推廣工程
1.加速普及BIM技術在建筑全生命周期中的應用。加快制定基于BIM技術的建筑全生命周期應用和服務框架及標準體系,推動建筑工程設計、施工、驗收和運營階段的集成應用。扶持企業開展符合工程實際需求、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BIM技術應用軟件研發。到2023年,全市重點設計、施工、咨詢服務、運營維護等企業基本具備BIM技術應用能力;全市集成應用BIM技術的新建政府投資項目數不少于2個。
2.強化綠色建材技術攻關。制定綠色建材產品研發推廣計劃,支持企業加快綠色建材研發、生產,加大新型墻體材料、多功能玻璃、吸聲材料、空氣凈化涂料等有效供給,在全市建筑項目中率先應用綠色建材。到2023年,綠色建材在新建項目中的應用率顯著提升。
3.加快發展建筑智能設備。根據智慧建筑對智能設備的多元需求,加強智能傳感器、智能儀表等感知設備以及智慧建筑網關等通信設備和智能照明、溫控等控制模塊的研發。到2023年,智能感知設備、智慧建筑通信設備及智能控制模塊三大類產品研發能力明顯提升,基本形成建筑智能設備全產業鏈布局。
4.全面推進智能建筑智慧化。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加快推進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AR/VR等技術在建筑實體中的深度應用,引導企業研發和推廣應用建筑能耗管控平臺、智能環境控制系統、智能建筑機器人、智能停車系統、智能安防管理系統、智慧樓宇APP等創新產品。引入智慧建筑PAAS平臺,打造智慧建筑開放實驗室,鼓勵企業開展多種智慧應用研發項目。到2023年,建成較為完善的智慧建筑應用產品研發體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全市智慧建筑產業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分別擔任組長、副組長,市發改、科技、工信、財政、人社、生態環境、住建、市政和園林、商務、行政審批、金融監管、大數據管理、通創辦等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統籌推進全市智慧建筑產業發展,研究制定相關政策,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具體負責全市智慧建筑產業協調推進、督促指導、情況通報等工作。
(二)強化要素保障。優化人才激勵保障機制,重點引進和培養一批掌握智慧建筑核心技術、具有前沿水平的頂尖專家和高層次人才,積極拓展知識、技術、技能和管理要素參與分配途徑。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引導社會加大對智慧建筑產業的投入;進一步深化產融合作,為相關企業(單位)提供信貸優惠和多元化資本支持。
(三)嚴格監督考核。建立智慧建筑產業發展績效評估制度,切實加強對產業發展的監督和指導,及時研究和解決遇到的問題,確保工作順利推進。定期督查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對工作成效明顯的地區,給予項目資金、考核推優等傾斜激勵;對推進工作不力的,采取約談、通報等方式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