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關于擴大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
通政規〔2021〕7號
為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防治環境污染,切實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南通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市區實際,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擴大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現通告如下:
一、下列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崇川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全境。
(二)通州區:通州區通呂運河以南區域全境和通州區通呂運河以北以團結河—G345國道—龍盛大道—希望路—亭東大道(城北中心路)—古潭路(桂西路、平雙路)—金龍路(G228國道)—通呂運河為邊界的閉合區域,涉及金沙街道、金新街道、興東街道、興仁鎮、西亭鎮、二甲鎮、川姜鎮、先鋒街道。
(三)海門區:海門街道、濱江街道、三廠街道、三星鎮、海永鎮全境。
二、廣大市民應自覺遵守《條例》和本通告規定,積極舉報違法行為。舉報方式:“110”報警電話、“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
三、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對非法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由公安、應急管理、交通運輸、城市管理和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通告自2022年1月30日起施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