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蘇政辦發〔2020〕25號)要求,深刻吸取“7.12”蘇州吳江區四季開源酒店輔房坍塌事故教訓,著力消除既有建筑安全隱患,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7月19日市住建局起草了《南通市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經市委王暉書記、市政府張建中副秘書長多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并多方征求意見,于8月4日以市政府辦公室名義正式印發(通政辦發〔2021〕43號)。
二、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把既有建筑安全作為公共安全的重要內容,遵循“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和“三管三必須”的原則,全面壓實使用安全責任人主體責任,加快構建覆蓋政府、社會、企業、個人的既有建筑安全全鏈條責任體系。針對“7.12”事故暴露出的問題,舉一反三,充分運用“大數據+網格化+鐵腳板”工作機制,將責任落實到“最后一公里”,確保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全面、徹底、到位。
三、主要內容
(一)工作內容
1.開展全面系統排查
以各縣(市、區)、直屬園區為單位,按照“網格化排查、清單化管理”要求,全面開展既有建筑拉網式、全覆蓋大排查,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行政村集體土地上的農村房屋,可充分利用國家統一開展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回頭看”成果。
(1)排查重點。一是既有公共建筑,特別是經營性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等。二是建筑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危險房屋和老樓危樓等。三是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建筑、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建筑以及閑置辦公用房、廠房改為居住用房等。四是無項目審批、無用地和規劃許可、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施工許可、無竣工驗收的建筑。五是各地確定的其他重點建筑。
(2)排查內容。一是安全隱患情況。二是項目審批情況。三是建筑基本情況。
(3)排查要求。排查工作采取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和屬地普查方式,按照市負總責、縣(市、區)為主體、街道(鄉鎮)實施,落實到分區網格。
2.扎實開展隱患整治
按照輕重緩急,根據風險等級、人員密集程度、產權關系等情況,突出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建筑、老舊建筑等,科學分類確定整治方案,壓茬推進,實現“清單管理、動態銷號”。
3.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1)建立動態發現處置機制。在系統開展排查整治存量隱患的同時,著力構建建筑改擴建、裝飾裝修項目第一時間發現報告機制,實現“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置”。
(2)建立強制分類定期巡檢排查機制。各地要明確巡檢排查標準,完善排查整治流程,確保巡檢排查不留死角、隱患整治徹底到位,形成流程閉環。
(3)創新管理舉措。一是加強源頭管控。建立改擴建和裝飾裝修工程建設報告制度。二是加強過程管理。健全改擴建和裝飾裝修工程管理制度。三是加強聯合懲戒。健全完善既有建筑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建立隱患建筑公開制度。
(二)序時安排
8月底前,成立南通市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各地和市行業主管部門制定本地區本行業的實施方案,成立工作專班,建立工作統籌推進機制;開展工作和技術培訓。10月底前,各地和市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全面排查,分別形成分區網格的隱患建筑清單、分行業的隱患建筑清單。11月底前,對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情況進行督查和通報;全市初步建成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系統。12月底前,編制完成隱患建筑三年整治行動方案,確定2022年隱患建筑整治清單。
(三)責任落實
建立健全“縣(市、區)為主體、鄉鎮(街道)實施、分區網格落實”的既有建筑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建立健全“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分區網格排查、部門聯查、第三方檢查、政府督查”的既有建筑隱患排查機制,建立健全“產權人(使用人)主體、屬地政府監管、各行業主管部門整治驗收”的既有建筑隱患整治機制,形成責任閉環。
1.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既有建筑所有權人為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責任人,要承擔建筑安全使用的主體責任。
2.落實屬地政府領導責任。各縣(市、區)政府、直屬園區管委會要成立專班,建立健全有效的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制度。街道(鄉鎮)具體實施隱患全面排查。
3.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在做好權屬、直屬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時,負責對本行業領域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指導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