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發〔2020〕4號 2020年1月21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通科技產業園區、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國發〔2019〕24號)和《省政府關于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蘇政發〔2019〕97 號)要求,切實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提高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認識站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人口普查條例》規定,國務院決定于2020年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此次普查的對象是普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普查的內容主要是調查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20年11月1日零時。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關鍵時期開展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開展好此次人口普查,全面掌握我市當前人口數量、結構、分布、城鄉住房等方面的基礎信息,將為制定和完善教育、就業、養老、醫療、社會保障等民生政策措施提供參考依據;開展好此次人口普查,全面掌握人口增長、人口流動、人口老齡化等人口變動趨勢,將為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和政策體系,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和人口素質提升提供信息支撐;開展好此次人口普查,全面掌握人力資源供需結構、城鄉結構、產業結構、區域結構等信息,將為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強富美高”新南通提供決策保障。
各地、各部門和單位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計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切實增強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按照國家、省、市的統一部署,高質量完成普查各項任務。
二、切實加強普查工作的組織實施
人口普查是一項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動員范圍廣、參與部門多、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時間節點多。各地、各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全市統一部署、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認真抓好普查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把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列入2020年和2021年的年度重點工作。市政府成立南通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負責全市人口普查組織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負責普查具體工作的組織與實施。各地要在2020年2月底前成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和辦公室,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各大中型企業、大專院校也要建立普查工作機構,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要堅持底線思維、加強風險防控,切實做好方案執行、數據處理、輿論導向等方面的預案。
(二)強化協同配合。普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通力協作。統計系統上下級之間要密切配合、上下聯動,全力以赴共同做好普查工作。相關重點部門要確保抽調精干力量參與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集中辦公;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要做好普查物資和設備、普查經費、地理信息等協調保障工作;政法、公安、衛生健康、民政、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掌握相關人口信息的部門,要根據普查工作需要及時向當地普查機構提供行政記錄資料;宣傳、網信、文化廣電、市場監督等部門要以多種方式,持續開展普查宣傳,營造良好的普查氛圍;提供通訊、居民用水、用電用氣服務的主管部門要全力協助,共同做好普查登記工作。其他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為普查工作提供支持。
(三)強化基礎保障。普查指導員和普查調查員(以下簡稱“兩員”)由各地普查機構負責選聘,主要從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借調,也可從村(居)委會選任或者社會招聘。普查所需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并確保按時足額撥付到位。要及時支付招聘人員的勞動報酬,保證商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變;對在“兩員”培訓、普查摸底、現場登記、數據處理等普查關鍵節點加班加點人員,各地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支付相應的加班補貼;普查登記所需電子設備由各地負責籌措,對征用普查員個人電子設備給予適當補助,確保普查工作隊伍穩定、普查工作如期順利開展。
(四)強化宣傳動員。各級普查機構要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采用多種手段形式、通過各類宣傳媒介廣泛深入宣傳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重要意義,為普查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集中開展普查“宣傳月”等活動,深入解讀統計法律法規,促進全社會知曉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如實申報普查項目,主流媒體要給予普查工作最大限度支持。
三、切實保障普查的數據質量
各地要將提高普查數據質量作為貫穿人口普查工作全過程的核心要求,規范普查行為,嚴格過程管理,健全工作機制,提升工作水平。
(一)堅持依法普查。各地、各部門和單位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依法規范普查行為。普查取得的數據,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為任何部門和單位對各級行政管理工作實施考核、獎懲的依據。普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普查對象身份的資料,不得作為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謊報、瞞報、拒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
(二)實施全過程質量控制。各地、各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執行全國人口普查方案以及省、市實施方案,建立明確的崗位責任制度和數據質量控制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數據質量控制辦法,加強對普查機構業務人員和“兩員”的培訓和管理,加強對普查各個環節的質量管理,加強工作檢查和質量抽查,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
(三)建立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各級政府統計機構要加大對普查工作中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和通報曝光力度,堅決杜絕人為干擾普查工作的現象,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對普查中發現應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的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由統計機構按規定提出處分處理建議并及時移送任免機關、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人事)部門。
(四)推進信息技術應用和資料共享。普查登記采取電子化方式,探索使用智能手機采集數據,實時上報普查數據。充分利用部門行政記錄,推進大數據在普查中的應用。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應積極向普查機構提供部門基礎資料。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依法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全流程保護,嚴禁向任何機構、單位、個人泄露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各地、各部門要保障必要的網絡環境和硬件條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確保數據收集處理工作安全順暢快捷進行。
附件:南通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附件
南通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組 長:單曉鳴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王國平 市政府副秘書長
趙京平 市統計局局長
瞿德均 市委政法委四級調研員
郝三旺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杜松華 市公安局副局長
吳 彪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
魏欽才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盧紅建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
成 員:吳信林 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馬佩軍 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朱 鴻 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葛蘇強 市教育局副局長
黃紹紅 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
肖四軍 市民政局副局長
周昌元 市司法局副局長
李柏松 市財政局副局長
嚴紅梅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顧 建 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
曹錦輝 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副局長
陶學軍 市外事辦公室黨組成員
陳 潔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陸云飛 市統計局副局長
丁建軍 南通軍分區保障處處長
盧永超 武警南通支隊政治工作處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統計局副局長陸云飛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