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20〕9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通州灣示范區、南通國際家紡產業園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南通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已經十五屆市人民政府第6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通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是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重點內容,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舉措。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決策部署,著力補齊我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切實改善農村生態環境質量,加快建設美麗宜居鄉村,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20〕38號),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為核心,以提高污水治理設施覆蓋率為重點,以構建長效管理機制為目標,加快建立符合南通農村特點、可復制可推廣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扎實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切實提高廣大農民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為建設“強富美高”新南通做出貢獻。
(二)基本原則
規劃引領,縣域推進。堅持從實際出發,在摸清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現狀的基礎上,按縣域組織編制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方案),堅持不懈、持續推進,確保做到以戶為單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有目標、有措施、有效果。
因地制宜,綜合施策。以讓農民群眾滿意為出發點,根據農村不同情況,科學合理選擇技術路線,精準治污。采取綜合措施,做到污染治理和資源利用相結合,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處理與分散處理相結合。
經濟適用,突出重點。合理運用適合村莊特點、經濟適用、簡便有效的生活污水治理技術和設施。加強改造優化,提高現有設施的處理質效。突出斷面水質達標和黑臭水體治理工作,優先開展行政村村部所在地等規模較大村莊和存在突出水環境問題村莊的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動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
建管并重,責權分明。落實政府主體責任特別是縣(市)、區人民政府的具體治理責任,推動部門形成合力,保障合理的財政投入力度,推動企業和金融機構積極參與,形成“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投融資和建設運行管護機制,實現專業化運營、統一化管理。
(三)工作目標
到2021年,探索建立一套符合我市農村實際、富有成效的污水系統治理推進體系,形成一種可復制可推廣的分散污水治理模式;到2022年,全市需改造的老舊處理設施和管網改造基本完成;到2025年,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100%,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大幅提高,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農戶覆蓋率明顯提升,運行管護機制持續穩定,農村人居環境得到有效改善。
二、行動內容
(一)規劃引領,強化頂層設計
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印發的《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編制指南(試行)》(環辦土壤函〔2019〕756號)要求,圍繞本實施方案工作目標,以縣域為單位整縣制編制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并于2021年3月底前印發實施。規劃編制要與村莊(布局)規劃、城鎮排水規劃、水環境功能規劃、黑臭河道治理規劃、衛生改廁有效銜接,合理確定目標任務、治理方式、建設時序、資金保障等內容。規劃近期期限原則上為5年(即到2025年),遠期與鎮村布局規劃等國土空間規劃保持一致。規劃指標包括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農戶覆蓋率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正常運行率。各地要根據規劃和本地區已有工作基礎,制訂年度工作計劃,逐村列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設清單、老舊工程改造清單和農戶覆蓋名單,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動。〔責任部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衛生健康委員會、農業農村局、水利局配合,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二)科學謀劃,優選技術路線
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沿河區、居住密集區等生態敏感地區及水質需改善控制單元范圍內村莊為重點,全面排查污水治理情況,分析評估主要存在問題,劃定治理覆蓋薄弱區域。根據排查情況,結合區域村莊建設改造規劃和近遠期實施計劃,科學制定消除薄弱村的方案和對策。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與資源利用相結合、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建設模式和治理工藝,防止片面追求技術“高大上”造成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維護成本過高難以持續穩定運行。距離城鎮污水管網較近的村莊可就近接入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設施;距離管網較遠、人口密集且不具備利用條件的村莊,可建設集中處理設施實現達標排放;居住偏遠分散、人口較少的規劃保留村莊,可采取分散處理方式。〔責任部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衛生健康委員會配合〕
(三)因地制宜,開展示范建設
按照“全域治理、分片推進、示范先行、系統謀劃”的思路,開展分散農戶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建設,擴大全市分散農戶污水治理覆蓋面,探索實踐符合南通農村特點、可復制可推廣的污水治理新模式,并形成規模化示范效應。圍繞重點流域,結合鄉村振興示范培育,2021年全市推進60個分散農戶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建設。各地要對示范村基礎狀況進行詳細調查摸底,找準問題所在,有針對性地提出治理對策,因地制宜選擇治理模式,編制建設方案,列出治理任務、治理方式和建設時序等清單。〔責任部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衛生健康委員會配合〕
(四)部門協作,推進協同治理
堅持“三個同步”,強化部門協作,合力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要與村莊規劃同步,在村莊建設規劃中因地制宜科學合理規劃村莊排水設施和用地布局,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提供規劃依據;要與供水設施建設同步,有條件的地區做到“有水供給,就有污水治理”;要與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同步,重點治理排入房前屋后河塘溝渠的農村生活污水,改善農村水環境質量。同時,結合農村改廁工作,實現廁所糞污經無害化處理后就地就近還田,糞水生態處理。要探索將美麗宜居鄉村建設、鄉村振興建設、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設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結合,統一規劃、統一設計,配套建設,在確保農業用水安全的前提下,實現農業農村水資源的良性循環。〔責任部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水利局、衛生健康委員會、農業農村局配合〕
(五)注重維護,健全建管機制
堅持以用為本、建管并重,在規劃設計階段統籌考慮工程建設和運行維護,做到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落實,確保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成一個、運行一個、見效一個、受益一片”。以縣(市)、區為基本單元,引進專業機構,依托物聯網、GPRS等技術,實現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智能化、集約化管理,不斷提高管理質量,降低運維成本。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標準、有隊伍、有經費、有督查的運行管護機制。鼓勵專業化、市場化建設和運行管理,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托管服務試點,有條件的地區推行城鄉污水處理系統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行、統一管理。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財政補貼和集體經濟補助與污水治理受益農戶付費相結合的制度,提高農戶自覺參與的積極性。〔責任部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水利局、財政局配合〕
(六)嚴格標準,提升處理水平
鞏固提升前期已開展的村莊環境整治、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成果,以縣(市)、區為單位對已建設施進行全面梳理排查和基礎信息復核,根據排查復核結果,制訂本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改造行動方案和年度實施計劃,建立問題清單和整改清單,進行達標改造或納入城市管網,按照“改造一個,排放達標一個”的要求,提高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水平。2021年,先行解決重點范圍內,以生態環境敏感區、農戶反應強烈區和日處理能力20噸及以上設施為重點進行提升改造,2022年全面完成提升改造任務,確保已建設施達標穩定運行。〔責任部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配合〕
(七)狠抓落實,強化執法監管
落實鄉鎮生態環境保護職責,明確各級承擔農村生活污水管理等農業農村環境整治工作的機構和人員,確保責任有人負、工作有人干。結合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傾”的農村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工作機制,切實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的日常檢查和執法監管。鼓勵采用運行狀態遠程實時監控系統,綜合運用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建立數字化服務網絡系統和平臺。建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環境監督機制,結合現有環境監測網絡和農村環境質量試點監測工作,以日處理能力20噸及以上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為重點,加強設施出水水質監測,督促運營單位建立自行監測制度并實施信息公開,對超標排放行為進行嚴格查處并納入信用體系。〔責任部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委編辦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省級統籌、市負總責、縣級抓落實”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進機制,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納入鄉村振興戰略,作為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點任務予以優先安排。成立南通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領導小組,分管副市長任領導小組組長,市有關部門負責同志擔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指揮部工作范疇,增設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組,負責統籌和指揮,具體工作由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共同牽頭負責,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是本轄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主體和責任主體,要做好項目落地、資金保障、推進實施等工作,對實施效果負責。鄉鎮、村要做好宣傳發動、日常監督等工作,提升農民群眾環境保護意識和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積極性。
(二)落實支持政策。市、縣兩級要加大地方財政投入,有效整合和利用現有各類農村環境整治專項資金,建立穩定的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經費渠道,支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防止過度增加鄉鎮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負擔。在省財政統籌安排專項資金支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基礎上,統籌好各級專項資金,采取上下結合、橫向統籌的辦法,打好政策資金“組合拳”。積極引導信貸資金和社會資本參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支持地方在法定債務限額內按規定申請發行政府債券,用于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公益性項目建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建立涉及項目立項、用地、規劃、環評、招投標等環節的綠色聯動審批通道,合理簡化審批程序。落實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用電、用地和運維經費保障支持政策,切實減輕設施運行成本。
(三)強化監督考核。建立“月調度、季通報、年考核”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推進工作機制。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納入污染防治攻堅考核體系一體化考核。市攻堅辦要加強實效評估、督查考核,對治理工作推進不力的地區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造成惡劣影響的嚴肅問責。
(四)深入宣傳發動。充分發揮媒體優勢,大力宣傳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和良好成效。注重發揮農民群眾的主體作用,引導和支持村級組織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相關事項納入村規民約,廣泛宣傳,提高農民群眾自覺參與的積極性。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圍,讓群眾成為農村污水處理工作的參與者、推動者和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