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發〔2020〕27號
各區人民政府,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根據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優化提升蘇通科技產業園、錫通科技產業園管理體制機制的實施方案》(通辦發〔2020〕5號)精神,為提升跨江聯動、合作開發水平,推動江蘇南通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以下簡稱“蘇錫通園區”)一體化運行,調動園區發展經濟、培植財源、做大做強的積極性,進一步理順蘇錫通園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現就明確蘇錫通園區財政管理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財權事權匹配、責權利相統一。理順蘇錫通園區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做到“人隨事走、財隨事轉”,實現責權利相統一。
(二)兼顧既得利益、確保平穩過渡。按現行市與區財政體制完善分配機制,保證各地區既得利益格局,確保平穩過渡。增強各地區財政保障能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促進經濟社會事業全面協調發展。
(三)強化激勵引導、促進經濟發展。完善激勵政策,提高政策的針對性和操作性,引導蘇錫通園區加強財源建設,加快推進經濟轉型升級,鼓勵做大做強,增強蘇錫通園區科學發展的責任和動力。
二、收入劃分
蘇錫通園區的財政收入全部繳入蘇通園區金庫。撤銷原通州區下屬錫通園區鄉鎮級金庫,在蘇通園區金庫下增設錫通園區鄉鎮級金庫,原蘇通園區和原錫通園區(張芝山鎮)的財政收入按所屬金庫分別入庫,蘇通園區金庫反映匯總收入。
蘇錫通園區區域范圍內的涉稅事項由市稅務部門協調成立相對獨立的稅務機構辦理。
三、財政核算
蘇錫通園區自主負責區域內的財政預決算,單獨編制收支預決算報市財政列入市級預決算;按有關規定,辦理區內預算收入的收納、劃分、留解和預算支出的撥付。市對蘇錫通園區單獨辦理年終結算事項。
四、支出責任
蘇錫通園區優化體制機制運行,統籌安排區域范圍內機構運轉、規劃建設、招商引資、產業扶持及社會事業發展過程中發生的相關支出。原錫通園區(張芝山鎮)社會保障、職工工資與市區的差距,立足自身經濟發展和財力增長逐步解決,在政策許可范圍內,可加快縮小與市區的差距。
(一)機構運轉支出。園區管委會及所屬鄉鎮政府(街道)人員工資和津補貼支出、公用經費支出、招商引資和項目管理等工作經費、設備購置和維修經費以及勞保、民政、司法協理員經費支出等。
(二)規劃建設支出。區域范圍內規劃建設、河道疏浚整治、環境保護、道路養護、綠化、路燈、環衛等日常養護支出。
(三)產業政策兌現。區域范圍內招引項目的政策兌現補助、產業扶持資金等支出。
(四)社會事業支出。區域范圍內義務教育(包含通海中學、錫通園區小學、南興小學經費支出)、文化普及、公共衛生(包含通州區第三人民醫院、張芝山衛生院補助支出)、農田水利、社區管理、農村環境、飲水安全、農村公共設施維護、農橋建設、改廁等支出。
(五)民生保障支出。區域范圍內居民日常社保、民政及優撫對象相關支出,包括村級經費、殘疾人補貼、低保補貼、尊老金、民政經費、農村籍退伍士兵老年生活補貼、計劃生育、惠民殯葬、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財政補貼等。
(六)差定額補助單位經費。區域范圍內社區幼兒園、敬老院等差額補助單位支出,水利站、消防站、聯防隊、特警輔警等條線單位定額補助單位支出。
(七)其他。其他原由蘇通園區(江海街道)、錫通園區(張芝山鎮)承擔的各項支出責任。
五、財力結算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力結算
2020年~2021年,對蘇錫通園區實行入庫財政收入按規定上交省后的地方留成財力區級全留政策。蘇錫通園區根據事權財權相匹配的原則組織區內事務。
1.通州區與原錫通園區(張芝山鎮)的財政體制結算以2019年為基數核定(通州區對錫通園區體制明確的固定補助2000萬元明確從2020年起不再結算),從2020年起,通過市與通州區體制結算將原錫通園區的相關分成財力結算劃轉至蘇錫通園區。根據省與市、市與區財政體制結算精神,同步調整通州區和蘇錫通園區的增量集中收入基數。
2.上級轉移支付補助中涉及原蘇通園區和原錫通園區(張芝山鎮)的,由市財政直接分配下達蘇錫通園區。
3.原由通州區承擔或區鎮兩級共擔的支出責任,在通州區實質性移交蘇錫通園區之前由通州區支出,實質性移交之后由蘇錫通園區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力結算
原蘇通園區的征地拆遷按原有政策執行。原錫通園區(張芝山鎮)的征地拆遷仍按通州區有關政策執行。蘇錫通園區范圍內的土地全部由市統一掛牌出讓,政府性基金收入分成統一繳入蘇通園區金庫,并按以下方法結算:
1.原蘇通園區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分成仍按原有政策執行。
2.原錫通園區(張芝山鎮)范圍內政府性基金收入參照市對通州區現行政策執行,即剔除各項計提后全留。
六、債務管理
原蘇通園區、原錫通園區(張芝山鎮)現有的債權債務在明晰確認的基礎上,統一納入蘇錫通園區管理。通州區政府對原錫通園區(張芝山鎮)前期基礎設施投入等支出不再結算。
七、社會保障
蘇錫通園區的各項社會保障政策(包括被征地農民保障)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的方案辦理。
八、其他事項
(一)關于收入劃分和統計。2020年起,市核定蘇錫通園區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期目標,相應調整通州區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期目標。調增蘇錫通園區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期目標2億元,調減通州區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期目標2億元。
(二)原錫通園區(張芝山鎮)因收儲地塊向通州區預繳款待結算事項。由通州區、錫通園區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提供相關結算資料,報經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認定后由通州區按實結算給蘇錫通園區。
(三)通州區2018年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上解的跨省調劑資金蘇錫通園區應承擔部分。由通州區、錫通園區提供相關地塊資料,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認定,蘇錫通園區根據認定結果按每畝50萬元結算給通州區。
(四)2019年原錫通園區(張芝山鎮)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已納入通州區指標庫,目前尚未組織驗收。按照“誰出錢誰受益”的原則,待通州區、蘇錫通園區雙方協商,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驗收后,明確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以驗收為準)歸屬方。在雙方協商一致前,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凍結該指標。如通州區需要統籌使用該指標,則應按照土地整理成本價將購買指標款結算給蘇錫通園區。
(五)通州區財政歷年尚未結算給原錫通園區(張芝山鎮)的掛牌出讓工業用地收益、契稅分成財力、上下級往來資金等合計1.64億元,在2020年市區體制結算時予以結算。
(六)通州區2020年之前對原錫通園區(張芝山鎮)的基礎設施等建設無償劃轉到蘇錫通園區。原錫通園區范圍內尚未完成的基礎設施等建設項目,按照合同應付未付的工程款項等,合同簽訂主體為通州區的,仍由通州區按合同時間節點支付,蘇錫通園區按時將工程經費結算給通州區;合同簽訂主體為原錫通園區(張芝山鎮)的,由蘇錫通園區按合同時間節點支付。
(七)原錫通園區范圍內的國家及省市重點工程未結算補助資金(包括寧啟鐵路二期、淮上線、G345等修建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安置補貼),尚未支付的項目,由通州區按上級補助標準結算給蘇錫通園區。
(八)原錫通園區所屬平臺公司全部劃轉到蘇錫通園區,通州區相關部門按要求配合辦理相關手續。其中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對錫通科技產業有限公司注入資本金3.92億元,暫維持現狀,由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繼續持有錫通科技產業有限公司相應股權并享受相關權益;待相關合作主體撤資時一并由專業評估機構對錫通科技產業有限公司的資產債務情況進行評估,按照最新評估價由蘇錫通園區結算給通州區。
(九)南通市通州區益民水處理有限公司二分廠納入市水務集團統一管理,通州區按投資額持有市水務集團相應股權,通州區和蘇錫通園區按統一標準計價繳納相關污水處理費用。
(十)蘇錫通園區按期(原則上在2021年底前)將用于抵押的南通高新區的263畝土地進行解押歸還。對于原錫通園區(張芝山鎮)持有的園區外未抵押的48畝土地即時歸還。
(十一)已實施工程中涉及拆遷戶至今未安置的,由蘇錫通園區負責安置等后續事項。
(十二)通州區將原錫通園區(張芝山鎮)所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包括老法庭等長期閑置的區屬直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無償劃轉至蘇錫通園區。
(十三)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管理。原錫通園區(張芝山鎮)范圍內商品房公共維修基金已按通州區業務主管部門要求上交至通州區住房維修基金專戶,為便于后期房屋維修管理和資金使用,通州區將房屋公共維修基金和相關基礎資料按規定移交至蘇錫通園區。
(十四)通州區所屬南通市鑫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南通市通州區惠通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對原錫通園區相關公司及張芝山鎮財政所賬面借款本金6.18億元,由蘇錫通園區在原錫通園區(張芝山鎮)范圍內有經營性土地出讓年度起,分三年結算給通州區。
上述需結算事項通過市與區體制結算辦理。
本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暫定執行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