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十五屆市政府第4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南通市市區房屋建筑白蟻防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了便于廣大企業和社會公眾掌握,現就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一、我市為什么要制定《辦法》?
(一)制定《辦法》是貫徹上級要求的需要
建設部和省住建廳在白蟻防治管理工作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相繼出臺了一系列規章規定、規范性文件,如《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規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建房屋白蟻預防工作的通知》,適時出臺適合我市實際的《辦法》,能夠更好地指導和規范我市白蟻防治管理工作。
(二)制定《辦法》是城市發展的需要
我市氣候溫暖,雨量充沛,植被豐富,適宜白蟻生長繁衍,屬于白蟻危害較嚴重的地區。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的加快和物流運輸的便捷,木質纖維類建筑材料使用量增大,加上城市綠化環境的改善,給本地白蟻繁殖和外來白蟻引入帶來了隱患。為了有效控制房屋建筑白蟻危害的發生,進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有必要制訂白蟻防治管理的規范性文件。
(三)制定《辦法》是履行工作職責的需要
《辦法》的出臺能夠為加強和規范白蟻防治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法規依據,更好地指導城市白蟻防治管理機構積極開展工作。
二、制定《辦法》的主要依據是什么?
1.《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規定(2015年5月4日修正版)》 (建設部令第72號)
2.《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建房屋白蟻預防工作的通知》(蘇建房管〔2017〕533號)
三、《辦法》的適用范圍是什么?從何時開始施行?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市區的房屋建筑白蟻防治管理。《辦法》所稱的房屋建筑白蟻防治,包括新建房屋建筑白蟻預防和既有房屋建筑白蟻治理。
本《辦法》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四、《辦法》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辦法》共十三條,內容基本涵蓋了房屋建筑白蟻防治管理的各個方面,《辦法》明確了有關管理部門的職責,對房屋建筑白蟻防治管理的防治范圍、職責劃分、管理體制、預防申辦及把關、治理程序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有較強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白蟻預防申辦節點及要求是什么?
新建房屋建筑的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前向白蟻防治機構申請白蟻預防,并按照下列要求配合新建房屋建筑白蟻預防工程有序實施:
(一)填寫、提交《新建房屋白蟻預防公共服務受理單》,載明建設單位和房屋建筑工程有關信息;
(二)提供能滿足房屋白蟻預防施工方案設計要求的相關技術資料,包括施工圖紙、施工計劃安排等;
(三)配合做好白蟻預防工程的實施,協調白蟻預防的施工安排;
(四)根據白蟻預防處理的要求及時清理基礎內外及回填土中的樹根、樹樁、木模板、廢舊木質材料和其他含有木質纖維素的廢棄物,對于難以拆除的基礎木模板和木板等,應當在隱蔽工程填埋前告知白蟻防治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