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8〕42號 2018年5月3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南通市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實施規劃》已經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南通市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實施規劃
為貫徹落實國家《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與《江蘇省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實施規劃》要求,進一步加強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規劃。規劃實施范圍為全市域。
一、基礎和形勢
“十二五”期間,市委、市政府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統攬,以總量減排和生態建設為抓手,加強污染治理,嚴格環境監管,優化經濟發展,建設生態城市,環境質量總體穩中趨好,主要污染物減排超額完成目標,生態環境管理制度不斷完善,但總體上仍沒有邁過高污染、高風險的階段,環境質量改善難度加大,環境風險防控任務較重,資源能源利用效率不高。隨著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全面實施和生態文明建設加速推進,要把生態環境保護擺上優先地位,以更大力度推進長江生態保護,為建設美麗中國的南通篇章提供重要保障。
(一)工作成效
生態環境質量水平不斷提升。“十二五”期間,全市林木覆蓋率達到23.49%,自然濕地保護率提高到40.3%。地表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穩定在100%,III類以上地表水比例保持穩定。大氣環境質量穩中趨好,2015年市區(不含通州區)空氣AQI達標率67.7%,位列全省第二;PM2.5濃度持續下降,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4.03%,降幅全省最大;酸雨污染顯著減輕。土壤環境基本保持平穩。
治污減排工程項目加快推進。“十二五”期間,全市持續實施“清水工程”,新增污水處理廠18座、污水處理能力29.7萬m3/d、污水主管網近1595km,封堵排污口100多個,規范化整治沿江排污口36個,整治縣鄉河道近1.5萬段,村莊河塘6.6萬段(個)。實施“藍天工程”五年行動計劃,三大電廠全部完成脫硫脫硝改造,所有發電機組全部安裝脫硫設施,劃定了禁燃區范圍。建設城鄉壓縮式垃圾中轉站115座,大型生活焚燒發電廠4座,日處理能力達4800噸。依法開展鋼絲繩、印染、化工行業標準化整治;大力推進港閘區、通州南部地區、啟東濱江化工園區污染集中整治。依法否決和勸退近400個重污染項目,有效防止了重污染項目的上馬。201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9.84萬噸,氨氮排放量為1.54萬噸,二氧化硫排放量為5.86萬噸,氮氧化物排放量為6.11萬噸,分別比2010年累計削減19.07%、15.38%、15.56%和26.74%。四項主要污染物減排均超額完成年度目標,完成情況居全省前列。
生態環境管理制度持續完善。省內首創對化學品生產實行負面清單式管理,助推化工行業轉型升級。省內率先試點實施地方黨政主要領導干部資源環境責任審計制度,省內首家開展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開展監管執法體系建設。連續三年開展環境執法“亮劍行動”,開展“環保大檢查”,依法嚴懲環境違法行為,構建重大問題化解平臺。對全市1800多家企業進行“環保信用”等級評定,落實綠色信貸政策。2014年差別水價政策被省政府借鑒推廣。2015年“環保信用體系南通模式”被環境保護部和中國法學會評為“生態環境法治保障最佳事例”。出臺《南通市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劃定10大類60個生態紅線保護區,全市生態紅線區域面積占比達23.07%,配套實施監督管理辦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多個文件。全面實施水環境區域生態補償制度,探索推進陸海生態環境一體化管理模式。
(二)問題與挑戰
環境質量改善難度加大,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有退化趨勢。經濟總量仍將保持中高速增長,能源資源需求繼續增加,復合型污染可能進一步加劇,污染物抑制增量、削減存量任務艱巨。流域性水污染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部分斷面不能穩定達標。大氣環境質量改善難度大,全市PM2.5濃度(58微克/立方米)距二級標準(35微克/立方米)仍有不小差距,臭氧超標問題日益突出。土壤污染狀況底數不清,歷史遺留污染地塊尚存安全隱患。畜禽養殖污染、農藥化肥面源污染仍存在問題。生態系統功能下降,一些地方原有水系遭到破壞,河網調蓄能力下降,生態服務功能弱化。生物多樣性、野生動植物棲息地面臨威脅。
環境風險防控任務較重,飲用水安全保障壓力加大。沿江、沿海和各縣(市)分散式布局的化工產業有待進一步集中。印染、化工、鋼絲繩等企業數量多,入園率不高,難以統一進行監管和實施污染治理,部分地區環境隱患多,引發社會不穩定。長江干流岸線開發強度大,岸線利用布局不盡合理,生態保護岸線、生活岸線比例偏低。沿江飲用水安全風險防范任務艱巨,長江航道運輸繁忙,長江南通段年均過境船舶流量超100萬艘次,日斷面流量2700余艘次(高峰時達5000余艘次),貨物流量達11億噸(危險貨物超過1億噸),對水源地安全構成潛在威脅,發生事故和污染的可能性隨時存在。
資源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建設任重道遠。能源結構以煤炭類化石能源為主,清潔能源使用比例較低,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不高,能源消費結構優化調整需加快推進。水資源利用效率有待提升,2015年全市萬元GDP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分別為83立方米和15立方米,水資源利用方式與我國東部地區平均水平及國外先進水平相比仍顯粗放。資源約束趨緊,生態環境質量尚未根本好轉,環境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暫未有效建立,生態環境監測預警制度不夠健全,生態環境保護制度仍需進一步完善。
(三)戰略機遇
習近平總書記對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指示,確立了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的總基調,統一了思想認識。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出臺實施《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明確了長江經濟帶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總體戰略。國家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水利部聯合印發《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為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了全面指導。省環境保護廳、發展改革委、水利廳聯合印發了《江蘇省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實施規劃》,對全省推進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作出了具體安排。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作出重要決策部署。按照國家《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與《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綜合改革方案》要求,我市加快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為促進生態環境的整體性和系統性保護提供了有利契機。“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三河三行業”整治、污染防治攻堅行動等深入開展,為推動我市生態環境質量的改善增添了新的動力。全社會環境保護意識日益提升,生態環境保護合力逐步形成,為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凝聚共識、協同發力奠定了社會基礎。
總體來看,我市生態環境保護形勢不容樂觀,挑戰與機遇并存,要充分利用新機遇新條件,妥善應對各種風險和挑戰,全面推動大保護,實現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
二、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為引領,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為導向,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污染治理的難點重點為突破口,以“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三河三行業”整治、污染防治攻堅行動為主要抓手,嚴守資源利用上線、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建立健全長江生態環境協同共保機制,努力把長江建設成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綠色生態廊道。
(二)基本原則
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尊重自然規律,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基本理念,從長遠利益出發,把生態環境保護擺在壓倒性的位置,在生態環境容量上過緊日子,自覺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和消費模式,增強和提高優質生態產品供給能力。
統籌協調,系統保護。以長江干流為經絡,以山水林田湖草為有機整體,統籌水陸、城鄉、河海,統籌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統籌產業布局、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構建區域一體化的生態環境保護格局,系統推進大保護。
突出重點,綜合施策。針對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退化、飲用水水源環境風險大、環境容量偏緊等突出問題,加快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和布局優化調整,嚴格控制城鎮周邊生態空間占用,科學利用長江岸線資源,加強退化水生態系統修復,加大危險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力度,強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深化河網地區水污染治理及大氣污染治理。
強化底線,嚴格約束。確立資源利用上線、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制定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強化生態環境硬約束,確保長江生態環境只能更好、不能變壞。設定禁止開發的岸線、河流、區域、產業,實施更嚴格的管理要求。
改革創新,科技支撐。針對長江經濟帶整體性保護不足、累積性風險加劇、碎片化管理乏力等突出問題,加快推進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體制改革,形成長江生態環境保護共抓、共管、共享的體制機制。大力推進生態環保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有效支撐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重點工作。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全市生態環境明顯改善,生態系統穩定性全面提升,河流、濕地生態功能基本恢復,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
——建設和諧長江。水資源得到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生態流量得到有效保障,全市用水總量力爭控制在46億立方米以內,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降至50立方米/萬元以下,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至12立方米/萬元以下。
——建設健康長江。水源涵養、水土保持等生態功能增強,生物種類多樣,自然保護區面積穩步增加,濕地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逐步提升,主要河流生態評價優良率達到70%以上,濕地面積不低于46.4萬公頃,自然濕地保護率達到50%以上。
——建設清潔長江。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長江干流水質穩定保持在優良水平,全市地表水省考以上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到74.2%,重點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85%,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Ⅲ類,消除喪失使用功能(劣于Ⅴ類)的水體,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得到消除。
——建設優美長江。空氣環境質量總體改善,PM2.5濃度比2015年下降20%以上,AQI達標率達到73.7%。主要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建設安全長江。涉危企業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基本健全,區域環境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到2030年,水環境質量、空氣質量和水生態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顯著增強,生態環境更加美好。
三、進一步推動水資源保護與科學利用
突出節約優先,推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強化水資源總量紅線約束,促進區域經濟布局與結構優化調整,加強水資源統一管理和科學調度,增強供水調控和保障能力。
(一)嚴格用水總量與強度雙控
實行用水總量管理。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健全覆蓋市、縣行政區域的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加強相關規劃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嚴格取水許可管理,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承載能力相協調。到2020年,全市用水量控制在46億立方米內;到2030年,用水總量控制在46.45億立方米以內。
開展用水強度控制。建立重點用水單位監控名錄,對納入取水許可證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健全覆蓋市、縣行政區域的用水強度控制指標體系。到2020年,全市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0%,降至12立方米/萬元。
推進重點領域節水。大力推進農業、工業、城鎮節水,建設節水型社會。大力推進農業節水,優化農業種植結構,加快循環型和節水型農業建設,繼續推進灌區配套設施建設和節水改造。推廣和普及田間節水技術。到2020年,大型灌區、重點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任務基本完成,全市節水灌溉工程面積占耕地面積比例達到60%以上,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63。強化工業節水,加快實施高耗水行業生產工藝節水改造,降低單位產品用水量。執行國家鼓勵和淘汰的用水技術、工藝、設備、產品目錄及高耗水行業取用水定額標準,落實火力發電、鋼鐵、造紙、化工、印染、化纖、食品發酵等高耗水行業省級用水定額。強化城鎮節水,以賓館、飯店、醫院等為重點,全面推進城市節水,加快節水型服務業建設。以管網改造、節水型器具推廣等為重點,加快推進城市節水工程建設。開展節水型社會示范區創建、節水型社會達標縣創建,建成省級節水型社會示范區6個、全國節水型社會達標縣3個。
(二)實行以水定城以水定產
科學確定城鎮規模。城鎮建設和承接產業轉移區域不得突破水資源承載能力。“十三五”期間,對生活需水量增幅較大的地區,合理控制新城建設規模,有效控制城鎮居民用水增量。大幅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加大非常規水源利用,建設海綿城市,將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
控制高耗水行業發展。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契機,倒逼鋼鐵、制漿、印染、火電等高耗水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嚴控新增產能。加強高耗水行業用水定額管理,嚴格控制高耗水項目建設。鼓勵電力、化工、石化等高耗水企業廢水深度處理回用。鼓勵沿海地區電力、化工、石化等行業直接利用海水作為循環冷卻水。到2020年,全市高耗水行業達到先進定額標準,工業水循環利用率達到90%。
嚴格水資源開發利用。加大供水安全保障力度,優化水資源配置,優先保障生活用水,切實保障基本生態用水需求,合理配置生產用水。在水資源配置總體布局上,沿江地區充分發揮長江水源優勢,進一步擴大引江能力,完善供水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水生態環境保護。完成九圩港提水泵站工程建設并加強運行管理,保障工程效益;推進焦港泵站工程建設,研究通呂運河泵站工程建設方案。提高河道輸水能力,疏浚整治骨干輸水河道。繼續做好東凌水庫的配套工程,使水庫盡快發揮效益。完善供水基礎設施建設,保障用水需求及應急供水。加強污水處理運營管理,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到2020年,城鎮污水處理廠尾水再生利用率達到20%。
(三)強化水資源保護
保障河流生態流量(水位)。深化河流水系連通運行管理和優化調度,制定基于生態流量保障的水量調度方案,采取區域聯合調度、引排結合、生態補水等措施,發揮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質中的作用,維持河流基本生態用水需求,重點保障枯水期生態基流。
開展水功能區水質達標建設。按照重要水功能區水質達標要求,落實污染物達標排放措施,切實監管入河排污口,嚴格控制入河排污總量。通過實施排污許可制度,實行企事業單位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自上而下推動行業減排,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按照水功能納污能力和限制排污總量要求,核定企事業單位許可排放污染物種類、濃度、排放量,推動排放控制與水質改善緊密掛鉤。實施《長江經濟帶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應急水源布局規劃》,合理布局調整取、排水口。2020年底前完成22個入河排污口整治,全面完成重點河道非法或設置不合理排污口的清理,完成重點河道生態綜合整治工程。
四、進一步加大生態保護與修復力度
堅持建設、保護、治理并舉,貫徹“山水林田湖草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理念,嚴守環境底線,嚴格源頭預防,強化自然資源保護力度,維護生態平衡,保障生態安全,不欠新賬、多還舊賬,推動生態資產保值增值,為人民群眾創造更多的生態財富。
(一)提升生態紅線保護水平
按要求做好國家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和省級生態保護紅線區域優化調整工作。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管控措施,加強生態紅線區域保護的監督管理,推進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嚴肅查處在生態紅線區域內違規開發建設行為,確保全市生態紅線區域占國土面積比例保持23%以上。強化剛性約束,加強相關規劃之間的銜接,將生態保護紅線作為空間規劃編制的重要基礎,相關規劃要符合生態保護紅線空間管控要求,不符合的要及時進行調整。國家生態保護紅線原則上按禁止開發區域的要求進行管理,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嚴禁任意改變用途。嚴格生態保護紅線保護成效考核,結果納入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體系,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評價及責任追究、離任審計的重要參考。
(二)強化岸線保護
科學確定岸線功能。根據國家《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制定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實施方案,嚴格分區管理和用途管制。編制沿江共抓大保護“一張圖”,落實上級產業指導目錄和市化工行業負面清單要求,加強岸線、河段、區域、產業的銜接,優化長江南通段生態格局。九圩港以西至小李港岸線(滬通大橋保護區除外)以臨港產業岸線為主,有效控制如皋港區和天生港區工業岸線規模;市區沿江段將逐步退出貨運功能,以城市生活岸線為主,兼顧郵輪運輸;富民港區、江海港區主要為開發區服務,同時兼顧公共貨物運輸;通海港區以集裝箱運輸為主;海門城區段及以東以生活、生態岸線為主,限制工業發展;啟東沿江岸線崇啟通道和北沿江通道之間以生活和生態為主,崇啟通道以東以生活、生態岸線為主,控制船舶工業園發展規模,保障濕地保護區生態安全,注入生活功能。實施岸線利用總量控制,到2020年,長江干線及洲島岸線開發利用率保持在50%以下。
推進岸線整合與利用。提升開發利用區岸線使用效率,合理安排港口岸線、過江通道岸線、取排水口岸線。控制相關企業無序占用岸線,推進公共碼頭建設。港口工業生產岸線騰退轉移,生活、生態岸線空間穩步增加,實現“三生”空間有序發展,統籌重要過江通道岸線的控制預留。加快沿江原南通港區、任港港區、狼山港區、富民港區以及江海港區的分期轉移和整合,形成沿江五港區的總體格局。嚴控新增港口岸線利用,取消或調整與水源保護、生態紅線區域等有沖突的港口碼頭。對一些開發布局不合理、未按國家有關規定、不符合規劃的開發利用項目逐步加以糾正。對涉及岸線利用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清理整頓,逐步消除存量,堅決遏制增量。依法取締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非法碼頭和裝卸點,到2020年,沿江非法碼頭徹底消除。建立健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協調機制,統籌岸線與后方土地的使用和管理。探索建立岸線資源有償使用制度。
(三)開展生態保護與修復
加快綠色南通建設。切實推進國家森林城市建設,堅持“兩沿三園”綠化思路,實施沿江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優化沿江生態安全屏障體系,構建生態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提升沿江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加強綠色通道和農田林網建設,積極推進退化防護林修復、低質低效林改造和中幼齡林撫育,提高森林生態功能。開展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建設沿江、沿河水資源保護帶和生態隔離帶,增強水源涵養和水土保持能力。到2020年,全市林木覆蓋率達到24%。
推進五山森林公園建設。整合“五山”與沿江岸線生態資源,統籌推進狼山中心片區、軍山森林公園片區、南通植物園片區、濱江觀光帶片區、嗇園片區、狼山古鎮片區和旅游配套片區等7大片區規劃建設,擴大景區生態空間,2020年前建成國家級森林公園和國家5A級旅游景區。
加強河流生態保護。加強河流保護,全面清理河道亂占亂建、亂墾亂種、亂排亂倒,嚴格控制并適度增加水域面積。以現有水域面積作為最低控制閥值,全市各地水域面積基本保持動態平衡,維持平原水網地區特色,并保持水環境容量。完善健康評價指標體系,全面開展水功能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重要河流健康等評價。
開展濕地保護與修復。編制全市濕地保護規劃,強化濕地生態系統保護和恢復,通過設立濕地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海洋特別保護區、濕地保護小區等方式,加強重要濕地保護,建立覆蓋全市重要濕地的保護體系,提高全市濕地保護率和保護等級。加強長江江灘及通江河流等重要濕地保護。通過河岸帶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濕地植被恢復、有害生物防控等措施,實施濕地綜合治理,提高濕地生態功能。
(四)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提升水生生物保護水平。擴大水生生物資源增殖放流數量和規模,加快恢復水生生物資源量,維護水域生態平衡。認真實施長江禁漁制度,加強長江漁政巡航執法督查,嚴厲打擊“絕戶網”和“電毒炸”等非法捕撈行為,大力取締涉漁“三無”船舶。加強漁政與公安、海事等水上執法部門協調配合,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加強重要漁業水域污染防治,積極調查處理漁業水域污染事故。
加大物種生境的保護力度。加強長江珍稀瀕危及特有魚類資源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洄游通道等重要生境的保護。加強啟東長江口(北支)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的生態系統保護,推進規范化建設。加強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救助與擴繁,加大候鳥棲息地原生境保護力度。加強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進一步規范保護設施,提升保護水平。在如皋長江刀鱭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實施全面禁捕,采取分批分步方式有序推進長江漁船漁民退捕轉產工作。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強化落實涉漁工程建設項目對水生生物資源影響專題評價與生態補償。嚴厲打擊河道非法采砂,加強對航道疏浚、水上水下施工作業等涉水活動的規范管理。加大長江干支流河漫灘、洲灘、岸線、河口灘涂等生物多樣性保護與恢復。
加強外來入侵物種防范能力。加大林業有害生物檢疫監管力度,防范外來有害生物的人為傳播。構建外來入侵物種監測、預警和防控管理體系,組織開展外來入侵物種分布情況監測。加強重點外來入侵物種監測、防控與治理。基于南通口岸動植物檢驗檢疫規范化建設工作的推進,不斷建立和完善5個一類開放口岸的查驗機制,不斷提升南通口岸防控外來生物及有毒有害物質傳入的能力。重點開展加拿大一枝黃花、美國白蛾等外來入侵物種的防控,開展檢疫性實蠅、舞毒蛾、外來雜草、重要農產品疫情及突發疫情等監測及調查。
五、進一步推進水環境綜合治理
以“河長制”為抓手,以治污控源為重點,強化重點區域、重點斷面治理,堅持問題導向,順應群眾期盼,解決突出水環境問題,不斷優化水生態、改善水環境、營造水景觀,切實維護和改善長江水質。
(一)實行質量底線管理
嚴格執行國家、省環境質量標準,將水質達標作為環境質量的底線要求,從嚴控制污染物排放。建立流域—控制單元—控制斷面的治理體系,以控制單元治理保障斷面水質達標,以斷面水質達標確保流域控制目標完成,實施水環境保護精細化管理。對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現狀優于Ⅲ類等水質良好類控制單元,采取水生態保護及風險防范措施,在確保水質不退化的基礎上持續改善;對水質為劣Ⅴ類、Ⅴ類或其他水質需要改善提高的控制單元,制定水質達標方案,將治污任務逐一落實到匯水范圍內的排污單位,明確防治措施和達標時限,并定期向社會公布。進一步深化“河長制”“斷面長制”,以“三河三行業整治”為重點,實施“拆、封、建、轉、清、暢、管、綠”八大工程,推進河岸共治,全面、系統、持續推進水環境治理。實行按月監測通報、按年度考核,嚴格按照斷面水質結果實施水環境區域補償和獎勵,同時將考核結果作為區域限批、地方領導責任追究重要依據。到2020年,地表水省考以上地表水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74.2%以上,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Ⅲ類,重點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85%。
(二)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嚴格入河排污口設置,強化監管。基于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嚴格執行排污許可制度,嚴控污染增量,削減污染存量。
強化源頭污染防治。依法加快處置“散亂污”企業,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通市“散亂污”企業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2018年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并建立管理臺賬;在此基礎上,分類施策、妥善處置,2020年底前,“散亂污”企業全面整治完畢。嚴格落實化工、原料藥加工、印染、電鍍、造紙、焦化等“十大”重點行業改建、擴建項目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要求。加快布局分散的企業向工業園區集中,有序推動工業園區水污染集中治理工作,強化園區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后督查。推進綠色工廠建設,促進環境綜合治理。深入開展長江經濟帶化工污染專項整治,有序推進化工企業“四個一批”專項行動,開展化工、印染、鋼絲繩“三行業”專項整治,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長江沿岸重點規劃區域、通榆河清水通道沿岸兩側1公里范圍內化工企業的關停并轉遷任務。到2020年,現有化工、印染(工序)、鋼絲繩(工段)企業關閉搬遷率達到25%以上,化工、印染(工序)企業入園進區率分別達到60%、50%。在排污口下游、干支流入河地區因地制宜地大力建設人工濕地污水處理工程。控制船舶港口污染,提高含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等船舶污染物接收處置能力,所有港口均應具備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滿足到港船舶污染物接收處置需求。做好接收設施與市政環衛設施的轉運銜接,實現集中處理、達標排放。加強船舶修造企業環境監管,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環保局等四部門南通市船舶修造企業污染防治專項執法檢查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法對船舶修造企業修船除銹環節除下的鐵銹直排入江行為進行嚴厲查處。
強化全面系統治污。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縣級以上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推進建制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應穩定達到一級B以上排放標準,鼓勵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新擴建污水處理廠應盡量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三河流域城關鎮污水處理廠率先試行更加嚴格的尾水排河要求,2019年底前按照主要污染指標(氨氮、總磷)不低于地表水環境質量Ⅳ類標準實施提標改造。加強截污配套管網建設與維護,重點推進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接合部部污水截流納管,實現污水不入江。到2019年,市區、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88%。到2020年,全市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0萬m3/d以上,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實現全覆蓋,污水收集與處理水平顯著提高,沿江城鎮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加強污泥處理處置,全面完成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綜合利用或永久性處理處置設施提標改造。2020年底前,各縣(市)、區實現永久性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全覆蓋,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100%。深入推進城鄉垃圾分類管理,完善城鄉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加大垃圾分類處理終端建設力度,積極推行城鄉生活垃圾全量焚燒處理方式。到2020年,實現全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全覆蓋,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沿江城鎮垃圾實現全收集全處理。
(三)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
深入推進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執法專項行動,加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違章建設項目的清拆力度,依法查處保護區內的違法行為。鞏固狼山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成果,逐步搬遷飲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內集裝箱及散貨專業碼頭。排查和依法取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排污口以及影響水源地保護的碼頭,實施水源地及周邊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定期調查評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環境狀況。依法劃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定期開展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調查評估,按照“水量保證、水質達標、應急保障”的要求,加強飲用水水源地及應急備用水源達標建設。對未達到Ⅲ類水質要求的飲用水水源要制定并實施水質達標方案。加強飲用水水源風險防控體系建設,進一步優化沿江取水口和排污口布局。強化對水源周邊可能影響水源安全的制藥、化工、造紙、制革、印染、電鍍、農藥等重點行業企業的執法監管。推進水廠加速提標擴能,組織實施狼山水廠深度處理改造,實現供好水向供優質水轉變。到2020年,全市基本實現“雙源供水”。
(四)著力解決突出水環境問題
全面整治城鄉黑臭水體。按照“控源截污、內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態修復、長效管理”的技術路線,系統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實現城市“河道清潔、河水清澈、河岸美麗”。對已經排查清楚的黑臭水體逐一編制和實施整治方案。全面排查,建立縣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檔案,制定整治方案和年度實施計劃,完善城市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向社會公布黑臭水體名稱、責任人及達標期限。采取截污、清淤、活水、保潔、生態修復等措施,系統治理黑臭水體,實現水面無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口、水體無異味。到2020年,將全市黑臭河道疏浚一遍,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
重點治理劣Ⅴ類水體。根據《關于印發南通市重點斷面水質提升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對重點斷面開展水質提升專項整治行動。同時,制定劣Ⅴ類斷面(點位)所在控制單元水質達標方案,開展水環境污染綜合治理。定期向社會公布實施情況,對水質不達標的區域實施掛牌督辦,必要時采取區域限批等措施。對枯水期等易發生水質超標的時段,實施排污大戶企業限產限排等措施,進一步減少污染物排放,保障水質穩定達標。加強入江支流、入海河流環境綜合整治,編制整治方案,加強斷面水質自動監測,消除劣Ⅴ類入江和入海河流。
六、進一步提升城鄉生態環境質量
按照“治企、管車、控煤、降塵、禁燒、聯防”12字方針,堅決打好大氣污染防治組合拳,改善城市空氣質量。以農產品用地和城鎮建成區為重點,加強土壤污染防治。以加快完善農村環境基礎設施為重點,不斷美化鄉村人居環境。
(一)努力改善空氣質量
實施空氣質量達標計劃。全面推進各縣(市)、區城市空氣質量限期達標工作,制定并實施分階段達標計劃。完善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加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等主要污染物綜合防治。加大酸雨防治力度。
開展細顆粒物污染防治。加快能源消費結構優化調整,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加大煤炭清潔利用力度。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減少221萬噸,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超過11%,電力行業煤炭消費占煤炭消費總量的比重提高到65%以上,天然氣利用規模力爭達到15億立方米。嚴格控制新建燃煤發電項目,沿江地區除公用燃煤背壓機組外不再新建燃煤發電、供熱項目,新建煤電項目主要布局沿海地區,并實現等量或減量替代。禁止新建燃煤供熱鍋爐,2019年底前,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淘汰或實施清潔能源替代,6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實現超低排放,其余燃煤鍋爐全部達到特別排放限值。加快淘汰煤電落后產能,至2020年,關停華能南通電廠、南通美亞熱電、啟東國信熱電等4臺共72.7萬千瓦燃煤發電(熱電)熱電機組。穩步推進“煤改氣”工程,不具備集中供熱或可再生能源替代條件的地區,推進天然氣替代工業散煤。有序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通過冷、熱、電聯供方式實現能源梯級利用,提供能源綜合利用效率。加快輸氣管道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啟通天然氣管道盡早建成投運,提高天然氣管網覆蓋率。依法有序推進位于城市主城區的化工、印染、鋼絲繩等重污染企業環保搬遷或關停。強化機動車尾氣治理,加快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大力實行公共交通電動化,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統一新車和轉入車輛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強對新生產、銷售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達標監管,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實施清潔柴油機行動計劃。繼續推進實施船舶排放控制區,禁止向內河和江海直達船舶銷售渣油、重油以及不符合標準的普通柴油,禁止海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燃油,推進靠港船舶優先使用岸電。扎實推進油氣回收深度治理。強化揚塵污染防治,開展建設工地、港口碼頭堆場揚塵在線監測試點。
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推進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機動車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開展重點園區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化工企業全部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完成重點化工園區(集中區)和重點企業廢氣排放源整治工作。強制使用水性涂料,印刷包裝以及集裝箱、交通工具、機械設備、人造板、家具等行業,根據可行技術路線實現低VOCs含量油墨、涂料、膠黏劑和清洗劑等的替代。加強汽車維修、露天噴涂污染控制,推廣綠色汽修技術。實現儲油儲氣庫油氣回收裝置全覆蓋,已建油氣回收裝置確保穩定運行。加強城市服務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2018年底前,城市建成區所有干洗經營單位禁止使用開啟式干洗機,在除臭過程中不直接外排廢氣。到2020年,全市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總量削減20%以上。
強化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進一步完善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及時調整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年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協調解決區域突出環境問題,組織實施規劃環評會商、聯合執法、信息共享、預警應急等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通報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展,研究確定階段性工作要求、工作重點和主要任務。積極參與長江三角洲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建設區域聯動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體系。統一城市空氣質量監測運行管理方式,實現區域空氣質量監測信息互通和共享。
(二)全面推進土壤污染防治
強化土壤重金屬污染源頭控制。提高鉛酸蓄電池等行業落后產能淘汰標準,逐步退出落后產能。到2020年,電鍍、鉛酸蓄電池制造等重點涉重金屬行業主要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下降比例達到省要求。加強電鍍、鉛酸蓄電池、鋼絲繩、印染、制革等行業重金屬污染治理,推動電鍍、鋼絲繩等行業園區化發展,逐步將涉重金屬行業的重金屬排放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加強對重要糧食生產區域周邊的工礦企業重金屬排放監管,達不到環保要求的,實施升級改造,或依法關閉、搬遷。加強重金屬污染重點防控區域治理。
推進農用地土壤環境保護與安全利用。2018年底前,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施嚴格保護,確保其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永久基本農田一經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用途。除法律規定的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讓外,其他任何建設項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加強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排污行為的監管,將土壤污染防治作為環境執法的重要內容。對位于工礦企業周邊、城市郊區、污水灌區、交通要道兩邊等區域的水稻、蔬菜等敏感作物開展重金屬專項檢測,實施風險管控。加強對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的技術指導和培訓,引導和鼓勵各類為農服務組織開展專業化、社會化服務,通過科學化、專業化的生產,減少產地污染,提升農產品安全生產水平。
嚴控建設用地開發利用環境風險。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排查,掌握污染地塊數量、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建立調查評估制度,自2017年起,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化工、電鍍、農藥醫藥、印染、鉛蓄電池、鋼絲繩、制革、加油站、危險廢物處置場所等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以及上述企業用地擬改變用途為居住、商業和學校等公共設施用地的,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依據調查評估結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合理確定土地開發用途。土地開發利用必須符合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污染地塊,要實施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暫不開發利用或現階段不具備治理修復條件的污染地塊,由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組織劃定管控區域,采取監管措施。針對典型污染地塊,實施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開展污染地塊綠色可持續修復示范,加強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工程監管,嚴格防止二次污染。
(三)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
完善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實施《南通市特色田園鄉村建設實施方案》,“十三五”期間培育建設20個左右特色田園鄉村試點村,其中2018年、2019年各10個。在省級、市級試點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效的基礎上,引領和推動面上工作開展,形成一批體現南通特色、代表南通水平的特色田園鄉村。鞏固和完善農村環境長效管理體制機制,在進一步完善“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城鄉統籌生活垃圾處理體系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實施《南通市治理黑臭水體專項實施方案》,以村莊小型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為重點,各縣(市)、區依據農村村莊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做好設施建設與運行管護工作。加快推進農村“廁所革命”,以消除舊廁和敞口糞坑為重點,將農村改廁納入村莊環境整治內容。到2020年,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農村無害化衛生戶廁普及率達到96%。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和水質檢測,開展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實現水廠和鄉鎮水質監測全覆蓋。開展村莊綠化行動,推進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庭院以及公共活動空間的綠化。積極開展生態文明示范村鎮建設、特色田園鄉村創建。
推進農村河渠塘壩綜合整治。實施農村清潔河道行動,開展截污治污、水系連通、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河道保潔,建設生態型河渠塘壩,整鄉整村推進農村河道綜合治理,創建水美鄉村。繼續落實農村河道的長效管理機制,推行農村河道輪浚機制。
嚴控農業面源污染。加快發展生態循環農業,推進農業清潔生產,提高秸稈、廢棄農膜、畜禽養殖糞便等農業廢棄物資源利用水平,積極宣傳,增強主動回收殘膜保護耕地的意識,改進經營模式,推廣易降解替代技術,科學減少農膜使用,實現農膜科學使用和廢舊農膜回收利用、防治農業面源污染。到2020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提高到95%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推動建立農村有機廢棄物收集、轉化、利用三級網絡體系,探索規模化、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機制。加強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和專業化統防統治。實施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開展化肥、農藥減量利用和有機肥替代利用,加大測土配方施肥推廣力度,引導科學合理施肥施藥。到2019年,主要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氮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62%以上。到2020年,化肥施用量較2015年削減5%,農藥施用量確保實現零增長。加大畜禽養殖污染物排放控制力度,到2020年全市規模化養殖場(小區)治理率達到90%。科學合理調整水產養殖空間,因地制宜確定水產養殖宜養區、限養區、禁養區。強化水產養殖業污染管控,開展池塘標準化改造,推廣養殖用水循環使用、廢水處理等技術,積極推廣人工配合飼料,加強養殖投入品管理,到2020年,對全市百畝以上集中連片淡水養殖池塘全部進行標準化改造,全市池塘工業化養殖推廣面積達到水槽面積2.6萬平方米、對應池塘面積2000畝左右。
七、進一步完善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堅持預防、預警為主,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的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優化產業布局,完善預案體系,加強聯防聯動,提升應急救援能力和保障能力,實施全過程管控,有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
(一)嚴格環境風險源頭防控
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強化企業環境風險評估,2018年底前,完成沿江石化、化工、醫藥、危化品和石油類倉儲等重點企業環境風險評估,建立全市重點環境風險企業數據庫,到2018年實現企業環境風險源全部入庫。開展縣(市)、區級區域環境風險評估,劃定高風險區域,從嚴實施環境風險防控措施。開展化工園區環境風險評估,穩控突發環境事件。
推進企業環境安全達標建設。從企業環境應急管理機構、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等級識別、突發環境事件隱患、監測預警機制建設、環境應急防控措施、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環境應急演練、環境應急保障體系建設等八個方面對較大及以上等級重點環境風險企業開展查改工作。到2020年較大及以上等級環境風險企業“八查八改”基本實現全覆蓋。
加強工業園區環境風險管控。實施技術、工藝、設備等生態化、循環化改造,加快布局分散的企業向園區集中,按要求設置生態隔離帶,建設相應的防護工程。強化園區規范化管理,依法同步開展規劃環評工作,建設專業化、清潔化綠色園區。積極開展重點化工園區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體系示范建設。實施“江海聯動”,推動沿江綠色化工企業搬遷進入沿海化工園區。
優化沿江企業和碼頭布局。嚴格按照區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加強分類指導,確定工業發展方向和開發強度,優化產業布局和規模,沿江地區不再新布局石化項目。禁止在長江干流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重點區域新建工業類和污染類項目,現有高風險企業實施限期治理。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及緩沖區內禁止新建碼頭工程,逐步拆除已有的各類生產設施以及危化品、石油類泊位。嚴禁新增危化品碼頭,加大長江沿岸現有危化品碼頭和儲罐的清理整頓力度,加強沿江危化品碼頭運行管理。
(二)強化環境應急聯動
加強環境應急預案管理。按照環保部《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存在環境風險企業開展環境應急預案編制、評估和備案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名錄,力爭到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企業預案備案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沿江沿岸化工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及備案。開展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編,2018年底前,完成地級及以上政府預案修編,完善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并實施動態管理。
推進應急聯動機制建設。加強危化品和危險廢物運輸安全管理,研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管理體制和應急處置技術。以聯合培訓演練、簽訂應急聯動協議等多種手段,加強公安、消防、水利、交通運輸、安監、海事、環境保護等部門間的應急聯動,提高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和協同處置能力。
建立突發環境事件監控預警與應急平臺。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建立環境風險預警體系,加強信息公開。建設環境應急管理平臺,進一步規范日常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為應急處置提供科學決策。建立和整合轄區內企業環境風險源、環境應急處置方式、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以及重要環境敏感點位置等情況,提升應急管理和處置效能。
強化環境應急隊伍建設和物資儲備。探索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環境應急保障力量共建模式,開展環境應急隊伍標準化、社會化建設。以石化、化工、重金屬、印染、集中式污水處理、危廢處置等行業為重點,加強企業和園區環境應急物資儲備,構建市級環境應急物資庫。積極推動環境應急能力標準化建設。
(三)遏制重點領域環境風險
嚴防交通運輸次生環境污染風險。強化水上危化品運輸安全環保監管和船舶溢油風險防范,嚴厲打擊謊報瞞報等違法違規行為。按照國家與省部署,嚴禁單殼化學品船和600載重噸以上的單殼油船進入長江干線和長江三角洲高等級航道網。加強危化品道路運輸風險管控及運輸過程安全監管,推進危化品運輸車輛加裝全球定位系統(GPS)實時傳輸及危險快速報警系統,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等區域實施危化品禁運。
加強有毒有害物質環境監管。全面調查危險廢物產生、轉移、貯存、利用和處置情況,摸清危險廢物底數和風險點位。加強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規范化管理,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處置行為。將危險廢物焚燒、填埋等集中處置設施納入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并統籌規劃,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和水平,推進歷史遺留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實施加強放射源安全行動計劃,升級改造放射性廢物庫安保系統,強化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多措并舉,破解重化工企業布局不合理問題,重化工產業集聚區應開展優先控制污染物的篩選評估工作。嚴格新(改、擴)建生產有毒有害化學品項目的審批。
八、進一步強化協同保護制度保障
牢固樹立生態共同體理念,深化改革創新,大膽探索實踐,加快體制機制改革步伐,營造有利于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政策環境,引導、規范和約束各類開發、利用、保護自然資源的行為,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
(一)健全環境污染聯防聯控機制
貫徹落實省制定的長江經濟帶統一的限制、禁止、淘汰類產業目錄,加強對高耗水、高污染、高排放工業項目新增產能的協同控制。在長江流域嚴格執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標準。嚴格執行長江經濟帶水環境聯合執法監督機制、規劃環評會商機制、流域水環境協同保護機制、突發環境事件聯合應急響應機制等。加強跨部門、跨區域的環境污染聯防聯治,加快解決長江生態環境保護的重點難點問題。推進水權、碳排放權、排污權交易,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二)完善生態環境監測預警制度
建設統一的生態環境監測預警網絡。充分發揮各部門作用,統一布局、規劃建設覆蓋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生態狀況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到2020年,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實現環境質量、重點污染、生態監測全覆蓋。加強飲用水源監測能力建設,建立入河排污口監測系統。建立水質監測預警系統,加強水體放射性和有毒有機污染物監測預警,逐步實現水質變化趨勢分析預測和風險預警。進一步完善空氣環境質量監測網,提高市、縣空氣質量預報預警能力。
開展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評估。配合省開展環境容量研究,定期開展全域和特定區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估,針對不同資源環境超載類型,因地制宜采取差異化、可操作的管控措施,提高監測預警水平。配合省做好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估報告的發布工作。
(三)強化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環境管理措施
推進生態保護補償。加大財政對生態紅線保護區的補償力度。實施全流域水環境區域補償制度,完善流域生態補償結算機制。嘗試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試點,有效遏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行為。
落實規劃環評剛性約束。推進全市生態環境系統性、整體性保護。編制空間規劃應先進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各地區、各部門編制開發利用規劃時,應依法同步開展規劃環評工作,確定空間、總量、準入等管控要求。將規劃環評結論和審查意見作為規劃決策的重要參考依據,未依法開展規劃環評的規劃不得審批或實施。嚴格執行規劃環評違法責任追究。
推行負面清單管理。長江沿線一切經濟活動都要以不破壞生態環境為前提,配合國家、省制定產業準入負面清單,明確空間準入和環境準入的清單式管理要求。認真落實省制定的長江沿線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的岸線、河段、區域、產業以及相關管理措施。不符合要求占用岸線、河段、土地和布局的產業,必須無條件退出。嚴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布局新建重化工園區和危化品碼頭,嚴格限制在長江沿線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中重度化工項目。
促進與“一帶一路”融合。對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實行能耗等量或減量置換,嚴把高耗能行業準入門檻,遏制高耗能行業過快增長,深化節能量交易等市場化機制建設,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
(四)開展綠色發展示范引領
策應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制定《啟隆海永兩鎮策應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發展規劃》《東平—海永—啟隆城鎮圈協同規劃》,對啟隆、海永實行整體生態保護,在啟隆、海永和長江北岸區域規劃建設生態旅游區。
扎實推進生態創建。推進國家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市建設,加快構建海洋綠色產業結構,大力發展低碳循環海洋經濟;推進國家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積極開展生態文明創建,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推動綠色企業、綠色社區、綠色學校等“細胞工程”建設。推進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培育一批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鼓勵企業申報國家、省綠色制造集成項目。推進綠色消費革命,引導公眾向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轉變。
九、強化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是規劃實施主體。要根據任務分工,將目標、措施和工程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以及相關領域、行業規劃中,加大規劃實施力度,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生態損害責任追究制度,確保規劃目標按期實現。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分工做好統籌協調、督促指導工作。
(二)完善環境法治
根據生態環境保護需要,制定和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加大環境執法監督力度,推進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強化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加強環保、水利、公安、監察等部門協作,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機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報等規定。
(三)加強政策創新
持續推進環保信用體系建設,完善評級機制和平臺建設,擴大參評企業范圍,加強評級結果運用。完善環保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信用報告和信用承諾、信用審查制度,實行環保信用聯動激勵與懲戒。推動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繼續擴大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承擔范圍。嚴格執行《南通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實施細則》,全面推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推進綠色金融政策,大力發展綠色信貸,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綠色經濟的融資支持。
(四)加大資金投入
落實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重點任務與工程,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建設、資源節約利用等資金整合使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資金投入,創新投融資機制,采取多種形式拓寬融資渠道,鼓勵、引導和吸引社會資金以PPP等形式參與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
(五)加強科技支撐
加強南通市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基礎科學研究,系統推進區域污染源頭控制、過程削減、末端治理等技術集成創新與風險管理創新,加快重點區域環境治理系統性技術的實施,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區域環境治理技術模式。依托有條件的環保、低碳、循環等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推動工業園區向生態化方向發展。
(六)實行信息公開
市環保局、水利局、發展改革委建立健全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信息發布機制,定期公開水功能區達標狀況、跨地區斷面水質狀況、飲用水水源水質、空氣質量狀況、重要生態功能區狀況等生態環境信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定期公布本行政區域內生態環境質量狀況、政府環境保護工作落實情況等相關信息,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重點企業應當公開污染物排放、治污設施運行情況等環境信息。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力度,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環保的良好氛圍。
(七)嚴格評估考核
各地各部門要對規劃確定的重點任務、工程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加強督促檢查。在2018年底、2021年底,市環保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分別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