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8〕39號 2018年4月27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南通市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和《南通市全面加強電子商務領域誠信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通市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98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和全面加強電子商務領域誠信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17〕144號),加快推進我市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弘揚誠信傳統美德,營造良好信用環境,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國家和省、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堅持政府推動、社會共建,健全法制、規范發展,全面推進、重點突破,強化應用、獎懲聯動的基本原則,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以建立健全個人誠信記錄和推廣信用惠民應用為主要手段,大力弘揚誠信文化,完善個人信息安全、隱私保護與信用修復機制,全面推進守信聯合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積極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主要目標
到2018年底,完成重點領域重點人群個人信用記錄建設,實現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全覆蓋,建立健全個人及其行為的信息記錄、歸集、管理和使用,以及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機制。
到2020年底,在全市范圍內建立起全面、規范、有效的個人誠信體系,實現各級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個人信用信息交換、共享和應用,構建較為完善的個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推動信用信息在個人經濟社會活動中廣泛應用,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讓誠信成為全社會共同的價值追求和行為準則。
三、重點任務
(一)加強個人誠信教育
1.大力弘揚誠信文化。將誠信文化建設擺在突出位置,按照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社會發展各方面的要求,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依托社區(村)各類基層組織,大力普及信用知識,貫徹落實公民誠信守則,推進南通誠信鄰里建設,將誠信教育貫穿公民道德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全過程。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教育,營造“守信者榮、失信者恥、無信者憂”的社會氛圍。
(牽頭單位:市文明辦,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
2.廣泛開展誠信宣傳。結合春節、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網絡誠信宣傳日、信用記錄關愛日、誠信興商宣傳月、知識產權宣傳周等法定節假日和重要時間節點,積極利用網站、報刊、廣播、電視、公眾號等各類媒體平臺,集中宣傳信用政策法規、信用知識和典型案例。廣泛開展“信用消費進萬家”“放心消費創建”“商務誠信五創一建”等誠信主題宣傳活動,創作刊播題材多樣、表現活潑的誠信主題文藝作品、公益廣告,豐富誠信宣傳載體,借助互聯網等新媒體宣傳模式,提升誠信宣傳水平。運用公益性文化單位等陣地,通過經典誦讀、道德講堂、展覽展示等形式,培育誠信理念。
(牽頭單位:市文明辦,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
3.積極推介誠信典型。大力發掘、宣傳各行業各領域誠信典型,廣泛開展選樹誠實守信道德模范、身邊好人、誠信市民、優秀志愿者、優秀志愿服務組織等活動,推出一批誠信人物、誠信群體,進一步擴大誠信典型“南通現象”影響力。開展“志愿江海”品牌項目、示范基地選樹工作,組織好“志愿江海20周年”“風尚南通 志愿江海”月月主題行動,進一步豐富江海志愿者品牌內涵。支持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向社會推介誠信典型和無不良信用記錄者,推動實施跨部門、跨領域的守信聯合激勵措施。
〔牽頭單位:市文明辦、市經信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
4.抓好重點人群誠信教育。深入開展黨員干部誠信教育,引導黨員干部以身作則、率先垂范,用模范行為帶動誠信風尚的形成。抓好企業管理者群體的誠信教育,引導樹立誠信守法經營理念,在生產經營、財務管理、勞動用工和環境保護、稅費繳納等各領域建立信用管理機制。加強對重點職業人群的守信遵規教育,培養職業操守。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文明辦、市經信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
5.全面加強校園誠信教育。將誠信教育作為中小學和高校學生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內容。在中小學德育課程中對誠信道德教育進一步作出明確規定和要求,在社會實踐和校園生活中予以體現,將誠信教育融入學生生活實際和文明校園創建,組織開展“誠信養成教育”系列活動。推動高校加強信用管理,建立健全18歲以上成年學生信用檔案,將學生個人誠信作為升學畢業、評先評優、獎學金發放、鑒定推薦等環節的重要考量因素。推廣江蘇聯院通州分院試點經驗,在高校誠信教育基地開展誠信積分活動。舉辦校園誠信主題辯論賽、大學生誠信知識競賽和誠信典型評選等活動,加強校園內誠信觀念宣傳。對在國家考試中舞弊、學術造假、不履行助學貸款還款承諾、偽造就業材料等失信行為強化教育,并記入個人信用檔案。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市文明辦、團市委、人民銀行南通市中心支行)
6.廣泛開展信用教育培訓。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高校院所開設信用管理相關專業及社會信用領域相關課程。建立健全信用管理職業培訓與專業考評制度。加大對信用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豐富信用知識,提高信用管理水平。鼓勵各類社會組織和企業建立信用管理和教育制度,組織簽署入職信用承諾書和開展信用知識培訓活動,培育企業信用文化。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市文明辦、市人社局、市經信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
(二)加快推進個人信用記錄建設
7.推動完善個人實名登記制度。以公民身份號碼制度為基礎,推進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實現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全覆蓋。實現市人口信息庫與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個人信用基礎數據庫對接和信息共享,運用信息化技術手段,不斷加強個人身份信息的比對、核查、反饋工作,確保個人身份識別信息的唯一性。推動在金融、民政、教育、司法、交通、社保、政務服務、納稅、涉稅中介服務、互聯網、寄遞、通信、水電氣等領域的實名登記和個人身份信息實時核查服務,穩步推進個人身份信息網上一體化認證、核查和信息服務,為準確采集個人信用記錄奠定基礎。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市經信委(市信用辦)、市各有關部門〕
8.建立重點領域個人信用記錄。以食品藥品、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環境保護、生物安全、寄遞安全、產品質量、稅收繳納、醫療衛生、勞動保障、工程建設、金融服務、知識產權、司法訴訟、電子商務、志愿服務、涉稅中介服務、統計調查等領域為重點,建立健全公務員、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及其工作人員、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責任人、律師、教師、醫師、執業藥師、評估師、稅務師、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建筑師、會計師、審計師、統計從業人員、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認證人員、金融從業人員、導游、寄遞人員、安全評估師、衛生評估師、道路運輸經營者及從業人員、機動車駕駛人、環境影響評價及檢驗監測從業人員、質量檢驗檢測人員、專利代理人、電子商務平臺從業人員以及工程建設設計、施工、監理負責人及相關注冊人員等重點人群個人信用檔案。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個人信用基礎數據庫,加快完善個人信用記錄歸集機制,擴大歸集領域和范圍,歸集各類職業人群基礎信息、履職信息、榮譽信息,以及在取得各類職業資格、職務、榮譽、執業過程中違法違紀或違反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失信信息。個人征信機構要大力開展重點領域個人征信信息的歸集與服務。鼓勵行業協會、商會等行業組織建立健全會員信用檔案。
〔牽頭單位:市經信委(市信用辦)、人民銀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市人社局,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
(三)完善個人信息安全、隱私保護與信用修復機制
9.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嚴格按照規定健全完善并執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規章制度,明確個人信息查詢使用權限和程序,建立健全個人信息查詢使用登記和審查機制,防止信息泄露,保障信息主體合法權益,確保信息安全。加強信息安全監管技術手段建設,完善網絡、主機和信息系統、數據庫等安全防護設施,嚴格實施網上應用統一身份認證,強化信息系統安全審計,實時監測分析異常應用,及時發現并處置違規應用行為。加大通信市場準入管理,建立互聯網企業增值電信業務許可的信用信息記錄和審查制度。嚴格執行國家關于郵政寄遞業信息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做好快遞業安全監管。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市網信辦、市通管辦、市郵管局、人民銀行南通市中心支行)
10.加強隱私保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要求,加大對泄露、篡改、毀損、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等行為的查處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規范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加大對各查詢網點的授權、查詢結果、查詢人員全過程管控。加強金融消費者信息保護工作,打擊防范通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落實通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規范通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行為。加強對信用服務機構、互聯網企業、大數據公司、移動應用程序開發企業以及其他查詢、使用個人信用信息的單位的重點管控,規范其個人信息采集、提供和使用行為。建立信用服務機構及相關人員信用檔案和違規經營“黑名單”制度。(牽頭單位:市公安局、人民銀行南通市中心支行,配合單位: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金融辦、市信用辦、市工商局、南通銀監分局、市網信辦、市通管辦等市有關部門)
11.建立信用修復機制。落實數據報送主體責任,按照“誰認定,誰修復”的原則,建立信用告知、約談、承諾機制,開展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糾錯、修復及異議處理、行政復議等工作,切實保護信息主體的合法權益。明確各類公共信用信息展示期限,不再展示和使用超過期限的公共信用信息。暢通信用修復渠道,豐富信用修復方式,公布投訴電話和投訴處理流程,完善投訴辦理機制,探索通過事后主動履約、申請延期、自主解釋等方式減少失信損失,鼓勵通過按時履約、志愿服務、慈善捐助等方式修復信用。
〔牽頭單位:市經信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
(四)依法推進個人信用信息共享使用
12.建立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個人信用基礎數據庫和服務平臺。以重點職業人群信用信息歸集為突破口,進一步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個人信用基礎數據庫,不斷開發完善平臺服務功能,實現個人信用信息的歸集、共享和應用。加強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個人信用基礎數據庫與市有關部門和縣(市)區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對接與信息交換共享。依法依規推動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個人信用信息數據與金融信用信息數據的共享。按照全省統一規范,加強個人信用基礎數據庫建設,歸集全市個人基礎信息、信用信息,包括資格資質、表彰獎勵、公共事業費欠繳、金融活動、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逐步實現各部門信息歸集交換全覆蓋。在“信用南通”網站開辟重點人群信用信息查詢專欄,依法依規面向社會提供查詢服務。推廣現代化服務手段,利用網站、“信用南通”微信公眾號及移動端APP等形式提供多渠道的信息查詢服務。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加強縣級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和個人信用基礎數據庫建設。
〔牽頭單位:市經信委(市信用辦),人民銀行南通市中心支行,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3.推動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落實國家和省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失信分類標準和共享交換規范,積極做好與國家、省目錄對接。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市人口信息庫等,逐步建立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聯、互通、互查機制。依托市信用信息聯合獎懲平臺,建立行政審批聯合懲戒共享數據庫和規則庫,將法院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當事人、統計嚴重失信企業和有關人員等有關部門依法認定公布的“黑名單”信息以網絡對接方式,嵌入各相關部門業務管理平臺,便于各部門自動比對、自動攔截、自動鎖定。
〔牽頭單位:市經信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公安局、人民銀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等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4.積極開展個人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各地各部門要依法依規向社會提供個人公共信用信息授權查詢服務。積極推動在行政管理中查詢和使用個人信用信息,各級政府部門要率先在企事業單位員工招錄(聘)、職稱評定、職業人群執業、高管任職、公務人員調任選任、后備干部提拔、評優評先、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資格審核等相關環節查詢和應用個人公共信用信息。探索制定基于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的分類管理和誠信積分管理機制。鼓勵引導各地各部門將社會信用積分、商務信用積分體系與社會公共服務有效結合,強化線上線下聯動。鼓勵推進個人信用信息作為行業市場準入、保險費率浮動、銀行信貸發放、水電氣等公共服務繳費方式調整的參考依據。積極探索各級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向個人征信機構提供服務。
〔牽頭單位:市經信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人社局、市委組織部、市總工會、市婦聯等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五)完善個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15.推動信用信息惠民服務。探索建立市民信用評價模型,將結果納入“市民通(我的南通APP)”“政務通”,為信用良好的個人提供優惠便利,讓信用“紅利”更好惠及廣大群眾。依法與有實力、有意愿的社會機構開展合作,實現個人公共信用記錄移動終端的授權查詢,充分發揮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在共享經濟、創業創新等方面的應用。對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實施信用分類監管確定的信用狀況良好的行政相對人、誠信道德模范、優秀志愿者,行業協會商會推薦的誠信會員,以及新聞媒體挖掘的誠信主體等建立優良信用記錄,各地區、各部門要創新守信激勵措施,在教育醫療、就業創業、社會保障、文化生活服務、評先樹優等領域給予重點支持并提供更多便利服務。推進實施我市優秀青年志愿者守信激勵計劃。深化銀稅合作,為守信個人提供基于信用的金融產品服務,通過一系列激勵惠民措施,引導廣大民眾維護自身信用形象,擴大守信激勵受惠人群,引導公共資源向守信個人傾斜。
〔牽頭單位:市經信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6.對重點領域嚴重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落實各領域個人失信行為的分級管理和對具有嚴重失信行為的個人聯合懲戒措施。依法依規對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國防義務等個人嚴重失信行為采取聯合懲戒措施。將惡意逃廢債務、非法集資、通信詐騙、網絡欺詐、交通違法、妨礙醫療秩序、造謠傳謠、偷逃稅款,以及在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司法服務、產品質量、特種設備安全、環境保護、勞動用工、社會保障等領域具有違法違規和嚴重失信的個人列為重點監管對象,依法依規采取行政性約束和懲戒措施。在日常監督檢查、市場準入、行政許可、投資融資、政策扶持、考核表彰、高消費等方面依法采取限制措施,限制被招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請相關部門限制推薦為各級黨代會代表、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候選人,并通過有關部門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開。在對失信企事業單位進行聯合懲戒的同時,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采取相應的聯合懲戒措施,將聯合懲戒措施落實到人。鼓勵將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個人征信機構采集的個人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產生的嚴重失信記錄,推送至各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作為實施信用懲戒措施的參考。
〔牽頭單位:市經信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7.推動形成市場性、社會性約束和懲戒。建立健全個人嚴重失信行為披露、曝光與舉報制度,依托“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南通”等各級信用和部門網站、報刊等平臺,依法向社會公開披露各地區、各部門掌握的個人嚴重失信信息,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形成強大的社會震懾力。鼓勵市場主體對嚴重失信個人采取差別化服務。支持征信機構依法依規采集個人嚴重失信行為信息,納入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
〔牽頭單位:市經信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四、保障措施
18.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完善個人誠信體系建設支撐體系,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推進個人信用體系建設與管理相關工作,涉及重點職業人群信用管理的市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力量,負責相應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和信用監管。各地人民政府要統籌規劃,扎實推進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各級信用管理部門要建立工作考核推進機制,加強指導、督促和檢查。鼓勵和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共同推進,形成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強大合力。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經費保障,加大對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建設、信息應用、宣傳教育和人才培訓等方面的資金支持力度。
〔牽頭單位:市經信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19.強化制度建設。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個人誠信管理制度建設,加快完善個人公共信用信息記錄、歸集、處理和應用等各環節的規范制度,健全個人信用信息共享應用、失信程度認定、信用修復、信息安全及隱私保護等規章制度,著力提升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制度化水平。
〔牽頭單位:市經信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0.鼓勵先行先試。各地、各部門要結合本地、本部門的實際,選擇社會關注度高、影響面廣、應用需求迫切的重點領域積極開展本地區、本部門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創新實踐,為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積累經驗、做出示范。
〔牽頭單位:市經信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1.嚴格責任分工。各地、各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確定的職責分工,建立健全常態長效機制,認真抓好責任落實,制定實施計劃,確保責任到崗、工作到人、措施到位。
〔牽頭單位:市經信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南通市全面加強電子商務領域誠信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和全面加強電子商務領域誠信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17〕144號),建立健全我市電子商務領域誠信體系,著力解決電子商務領域失信問題,營造良好的市場信用環境,促進我市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國家和省、市信用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加強電子商務全流程信用建設,推動電子商務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實施電子商務信用監管,開展電子商務信用聯合獎懲,加快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市場監管體系,營造誠實守信的電子商務發展環境,更好發揮電子商務在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中的重要作用,為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二、主要目標
力爭經過3~5年努力,全市電子商務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取得積極成效,電子商務信用監管機制初步建立,電子商務信用聯合獎懲廣泛開展,電子商務領域突出的失信問題得到規范治理,電子商務市場信用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三、任務分工
(一)加強電子商務全流程信用建設
1.落實實名登記和認證制度。督促電子商務平臺落實身份標識和用戶實名登記制度,對其平臺內開辦網店的單位和個人采集實名身份信息,定期更新并依法報送相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以食品(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農產品、日用消費品產品為重點,依法規范市場主體準入,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辦理工商登記和相關許可手續,將營業執照或身份核驗標識等信息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開。大力推廣使用數字證書和電子簽名,推動電子商務平臺和網店建立產品許可官方網站信息鏈接。開展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督促落實網絡交易平臺和網絡經營者主體責任,依法打擊偽造、冒用企業名稱等失信行為。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市通管辦、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行政審批局、市網信辦、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完善網絡交易信用評價體系。引導推動電子商務平臺制定電子商務企業和從業人員信用評價標準規范。推動電子商務平臺建立交易雙方信用互評、信用積分制度,探索建立交易后評價或追加評價及公開制度。積極支持電子商務平臺在對交易流程、流通環節進行實時動態監控的基礎上,加強對失信行為的分類與甄別,并與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合作,防范虛假營銷、偷工減料、過度包裝、惡意刷單等失信行為。支持開展第三方信用評價,定期或不定期對電子商務平臺、入駐商家和上下游企業實施綜合信用評估。
(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工商局、人民銀行南通市中心支行)
3.加強網絡支付管理。落實國家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加強電子商務平臺與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協調配合,進一步完善網絡支付服務體系,推動網絡支付業務規范化、標準化。引導各商業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加大安全投入,不斷完善安全技術,提升網絡支付風險防控能力。探索建立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紅黑名單制度,加強網絡支付業務的監管,加強監管部門間溝通協調機制,依法打擊無證從事網絡支付、多用途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等支付業務的非法機構,依法查處違規為無證從事支付業務機構提供通道的銀行和持牌支付機構。
(牽頭單位:人民銀行南通市中心支行,配合單位:南通銀監局、市金融辦)
4.加強寄遞物流行業信用建設。對寄遞物流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加強誠信宣傳教育和信用管理,逐步建立信用記錄和信用檔案,全面記錄日常監管、行政執法、消費者申訴、媒體曝光、許可管理、服務質量、寄遞安全等信息。支持物流企業搭建物流信息綜合平臺,實施商品寄遞全過程中的站點信息實時查詢和動態跟蹤,建立消費者滿意度反饋渠道。探索建立監管部門、商戶和消費者對寄遞物流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信用評價機制。建立健全責任倒查和追究機制,對嚴重失信寄遞物流企業限制入駐電子商務平臺。
(牽頭單位:市郵政管理局,配合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網信辦、市商務局、市質監局、南通檢驗檢疫局、市食藥監局)
5.強化消費者權益保障措施。支持和鼓勵電子商務平臺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基金,實施“先行賠付”。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舉報制度,暢通群眾舉報途徑和售后維權通道,加強溝通銜接,及時處理回應消費者反映的問題。
(牽頭單位:市工商局,配合單位:市商務局、市質監局、南通檢驗檢疫局、市食藥監局、市網信辦)
(二)全面推進電子商務信用信息歸集共享
6.建立健全信用記錄。各部門要建立健全電子商務平臺以及為電商提供支撐服務的代運營、物流、咨詢、征信等相關機構和從業人員的信用記錄,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推動電子商務平臺建立完善交易雙方信用記錄,以實名注冊信息為基礎,及時將惡意評價、惡意刷單、虛假流量、圖物不符、假冒偽劣、價格欺詐以及其他不誠信行為信息納入信用檔案,依法報送相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
〔牽頭單位:市經信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郵政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南通檢驗檢疫局、市食藥監局、人民銀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市網信辦等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7.建立事前信用承諾制度。建立市場主體事前信用承諾制度,推動電子商務平臺、入駐商家、個人賣家、物流企業等市場主體就遵紀守法、信息真實性、產品質量、服務保證、承擔的責任與義務等情況作出信用承諾,以規范格式向社會公開,自愿接受約束和懲戒。信用承諾事項納入市場主體信用檔案,接受社會監督,并作為事中事后監管的參考。
〔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經信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人民銀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市物價局、市統計局等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8.建立產品信息溯源制度。推行商品條形碼,圍繞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農業生產資料、特種設備、危險品、稀土產品等重要產品,推動生產經營企業加快建立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引導支持電子商務平臺和物流企業建立產品上架、銷售、配送、簽收、評價、投訴全方位全過程的線上留痕監管體系。
(牽頭單位:市質監局,配合單位:市工商局、市食藥監局、市商務局、南通檢驗檢疫局、市農委)
9.建立線上線下信用信息共享機制。依托市信用信息平臺,依法依規歸集電子商務領域信用信息,實現信用信息的互聯互通和共享交換,在辦理相關行政管理事項時按照有關文件要求使用市場主體的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引導和規范信用服務機構依法采集、整合、評估電子商務領域交易主體信用信息。支持各縣(市)、區、各部門與電子商務平臺、信用服務機構等各類社會機構建立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和應用機制,實現電子商務領域信用信息交互融合、共同應用。
(牽頭單位:市經信委、市工商局,配合單位:人民銀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市網信辦、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質監局、南通檢驗檢疫局、市食藥監局等有關部門)
(三)大力實施電子商務信用監管
10.加強電子商務信用社會監督。探索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依法采集電子商務平臺、交易主體及其物流等相關企業的信用信息,定期發布信用評價狀況報告,監測失信違約行為信息。推動信用服務機構加大電子商務領域信用擔保、信用保險等產品研發力度。制定相關程序規范,加強對南通“12345”“12312”“12315”“12318”“12331”“12358”“12365”等舉報投訴服務平臺電子商務失信信息的整合、共享、推送。在相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開通網絡失信舉報中心,暢通群眾舉報途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要及時采集部門監管、大數據檢測、群眾舉報等渠道形成的電子商務領域失信信息。〔牽頭單位:市經信委、人民銀行南通市中心支行,配合單位:市商務局、市工商局等有關部門〕
11.落實電子商務平臺主體責任。加大對重點電子商務平臺的指導,引導電子商務平臺建立健全內部信用約束、風險預警和舉報投訴處理機制,提高履行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的水平。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惡意刷單炒信的嚴重失信商家,電子商務平臺應按照有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求,及時向社會公示并發布風險提示,涉嫌違法違規的應報送相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查處。對不積極履行主體責任的電子商務平臺,有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及時采取約談、通報等措施,并依法查處。相關處理信息應當及時上傳至江蘇省市場監管信息平臺,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牽頭單位:市工商局、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有關部門)
12.更好發揮第三方機構和社會組織在電子商務信用監管中的積極作用。支持信用服務機構以需求為導向,依法采集電子商務平臺、交易主體及其物流等相關服務企業的信用信息,加大信用產品研發力度,提供信用調查、信用評估、信用擔保、信用保險等信用產品和服務。注重發揮電子商務相關協會、商會的作用,組織加強電子商務企業自我信用約束和行業自律,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牽頭單位:市經信委、人民銀行南通市中心支行,配合單位: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等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四)廣泛開展電子商務信用聯合獎懲
13.加強信用信息公示。建立電子商務平臺基本信息、信用信息及重大事件信息披露制度。建立電子商務主體信用檔案。加強對銀行信貸、合同履約、產品質量、售后服務等方面信用信息及其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的記錄、整合和共享。促進電子商務信用信息與社會其他領域相關信息交換和共享,推動開展電子商務與線下交易信用評價。引導電子商務平臺在網站首頁設立“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南通”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窗口,提供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查詢服務。引導電子商務市場主體公示更多生產經營信息,特別是采購、銷售、物流等方面的信用信息,完整公示產品信息和服務承諾。健全個人信息保護制度,保護電子商務領域消費者個人隱私。
〔牽頭單位:市工商局,配合單位:市經信委、市網信辦、市質監局、南通檢驗檢疫局、市食藥監局、市農委等市有關部門〕
14.加強對守信主體的激勵。加大對“紅名單”主體推介力度,在資金補助、公共服務、市場交易、社會管理等方面給予一定支持和便利政策。鼓勵電子商務平臺對“紅名單”主體在搜索排序、流量分配、營銷活動參與機會、信用積分等方面給予傾斜,強化正面激勵引導。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紅名單”企業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優化貸款流程,創新金融產品,積極做好金融服務。
〔牽頭單位:市經信委,配合單位:市工商局、人民銀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南通銀監分局、市金融辦、市網信辦、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郵政管理局、市商務局、市質監局、南通檢驗檢疫局、市食藥監局、市農委、市物價局、市統計局等市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15.嚴厲打擊整治電子商務領域違法失信行為。加強網店產品質量檢查,嚴厲打擊制假售假、以次充好、虛假宣傳、惡意欺詐、服務違約、恐嚇威脅,以及通過惡意刷單、惡意評價、空包裹代發郵寄等方式偽造交易記錄和物流信息實現“增信”“降信”的違法失信行為。加大對即時通信等社交網絡服務的監管力度,對通過個人社交平臺進行交易的行為加強監控和檢查,依法查處違法交易行為。加大對物流配送環節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支持物流企業搭建物流信息綜合平臺,實施商品寄遞全過程中的站點信息實時查詢和動態跟蹤,建立消費者滿意度反饋渠道。依法打擊利用電子商務平臺或物流體系非法采集、濫用、泄露和倒賣個人信息的行為。以網絡商標侵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虛假宣傳、刷單炒信等突出失信問題為整治重點,加強失信典型曝光力度,形成震懾作用。
〔牽頭單位:市工商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質監局、南通檢驗檢疫局、市食藥監局、市農委、市經信委、市網信辦、市交通運輸局、市郵政管理局等市有關部門〕
(五)保障措施
16.加強誠信文化建設。利用微博、微信、電視、報紙、各類移動應用程序等媒體傳播平臺,多渠道、多形式宣傳電子商務領域誠信典型,曝光嚴重失信典型。以春節、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國慶節等為契機,開展形式多樣的電子商務誠信主題宣傳實踐活動。發揮電子商務平臺主體作用,加強對電子商務各類主體的誠信教育。支持鼓勵電子商務平臺將信用狀況作為員工招聘、商家入駐的重要考量因素。開展電子商務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由市工商部門聯合市放心消費創建活動辦公室、商務局、信用辦等部門推進電子商務放心消費創建活動。
(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工商局等有關部門)
17.加強制度和規范建設。加快推進電子商務誠信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建設。研究制定全市電子商務領域統一信用信息采集、共享、披露、管理、評價等方面相關規范。研究制定我市電子商務地方標準,鼓勵我市企業參與電子商務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制定。鼓勵我市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園區)、示范企業在跨境電子商務、電子商務交易糾紛處理等方面先行先試,為電子商務相關政策法規、標準規范的研究制定提供實踐依據。
(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經信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南通檢驗檢疫局、市食藥監局、市農委、市郵政管理局、市網信辦)
18.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充分發揮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和市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協調解決電子商務誠信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電子商務領域誠信建設的組織領導,建立由信用、網信、公安、交通、商務、工商、質監、食藥監、郵政、人行等多部門協同監管工作機制。督促各有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抓好工作落實,對未按規定履行職責的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各有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把電子商務領域誠信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建立定期溝通聯系工作機制,按照職責分工,完成本部門相關電子商務領域誠信建設任務。
〔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經信委,配合單位:市工商局等市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