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8〕23號 2018年3月23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精神,加快建設和改造一批充分考慮老年人生活需要、軟硬件配套完善、能滿足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需求的住宅小區(社區),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適宜養老住區建設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蘇政辦發〔2015〕120號)要求,現就開展我市適宜養老住區建設試點示范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以居家、社區養老為基礎,以設施、服務配套為重點,堅持軟硬件并舉,有序開展適老住區建設和改造試點工作,積極探索“居住宜老、設施為老、服務助老、和諧敬老”的方式和路徑,給廣大老年人提供健康舒適的居住環境和實用便捷的養老服務,為應對人口老齡化,建設強、富、美、高新南通作出積極貢獻。
二、主要目標
按照省統一部署,從2018年起,縣(市、區)每年至少啟動1個新建適老住區和1個既有住區適老化改造試點項目。市政府對照省里制定的建設和改造標準,每年從各地申報試點項目中,推薦1個新建項目和1個改造項目申報“江蘇省適老住區試點示范項目(星級)”。力爭到2020年底前,在全市建成一批示范效果明顯、可復制、宜推廣、群眾滿意度高的適老住區。
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政府主導和規劃引領作用。各地要把新建適老住區和既有住區適老化改造,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按照“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養老為依托、機構養老為補充”的要求,結合老年人常住人口構成、規模以及養老服務設施需求,根據本地實際和適老住區建設改造計劃,合理確定養老服務設施類型、布局和規模,實現適老住區資源設施均衡配置,并將有關內容納入城市、鎮總體規劃及城鎮住房建設發展規劃,加強區域養老服務設施資源統籌協調,推進城鄉養老服務一體化。
(二)完善適老住區規劃建設標準體系。各地在制定城鎮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要按照人均用地、人均建筑面積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室內外養老公共服務設施。新建住區公共服務設施,應包括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商業服務、社區服務等設施,按每百戶20至30平方米、服務半徑步行15分鐘以內,配套建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并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民政部門要積極參與社區服務用房的協調配置,既有住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設施未達到標準的,應由當地政府通過新建、置換、改造、租賃等方式,按每百戶15至20平方米、服務半徑步行15分鐘以內,配套建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住房保障部門(或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快推進既有住區適老化改造,包括居住環境、社區道路等無障礙化、健身休憩、標示照明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設施改造;并根據《江蘇省省級適老住區建設引導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蘇財規〔2017〕7號),組織好引導資金的申報、使用和管理。
(三)加強適老住區服務設施規劃建設監督管理。市、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有關部門在新建住區項目規劃設計審批時,要把好適老住區服務設施審查關。規劃、建設部門要會同民政等部門嚴格按照《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城市社區體育設施建設用地指標》、《城鎮老年人設施規劃規范》等標準要求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并按照《養老設施建筑規范》、《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準》、《老年人養護院建設標準》等標準與住宅同步規劃、設計和建設。建設部門要加強養老服務設施設計、施工、驗收、備案等環節的監管,保證工程質量安全。民政部門要加強對適老住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改造的指導,參與新建適老住區公建配套設施建設情況的專項核查和移交工作。住房保障部門(或相關職能部門)要會同規劃、民政等部門對既有住區適老化改造提出計劃,并推進適老服務設施改造到位。
(四)鼓勵社會化養老機構參與住區助老服務。鼓勵社會組織承接購買養老服務項目,積極引入品牌化、連鎖化、專業化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為住區內老年人提供優質便捷的養老服務。物業服務企業可根據業主要求,針對老年人提供特約服務,或與專業養老機構合作,為住區老年人提供居家養老服務。鼓勵物業服務企業通過自辦、上門等服務方式參與養老服務,針對住區內老年人家庭人口結構、身體狀況、生活習慣等提供個性化服務。住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應配備養老護理員為住區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家政助浴、精神慰藉等專業化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60歲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并提供每年1-2次健康管理服務。建立緊急救助的后臺應急服務機制,為高齡、重病、失能等老人提供特定醫療服務。
(五)營造適老住區尊老敬老社會氛圍。各地要積極培育發展為老服務公益慈善組織,搭建志愿者服務網絡,建立鄰里互助機制,推動信息共享化、互助常態化、活動經常化。利用社區服務熱線或網絡平臺,匯總公布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組織)、服務項目等信息,方便公眾選擇服務。建立健全住區尊老愛幼、鄰里和睦、互幫互助支持政策和措施。利用適老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場所,組織社工、志愿者等經常性地為住區老年人開展文化娛樂、繼續教育、健康指導等活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管委會)是促進適老住區建設試點示范工作的責任主體,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擔負起推進適老住區建設工作職責,協作配合、共同推進,確保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各地要建立適老住區建設試點示范項目工作推進機制,成立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充分發揮統籌協調和督查落實作用。各地、各部門要根據本方案的要求,及時組織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推進步驟和時間安排,并將任務逐項分解到位、落實到人。
(二)制定扶持政策。各地、各部門要對照適老住區建設試點示范工作目標任務,結合實際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財政部門要會同民政、建設、住房保障等部門研究制定適老住區建設試點示范工作的扶持政策。調劑解決養老服務用房涉及土地性質、房屋用途改變等問題的,民政、國土、規劃部門應積極予以支持;建設、消防部門要加強對房屋結構安全、消防安全的檢查。
(三)落實項目推進。各地要按照省、市統一部署,由建設、民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適老住區試點示范項目推薦工作,每年確定至少1個新建適老住區和1個既有住區適老化改造項目。對確定為江蘇省適老住區試點示范項目推薦對象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項目推進過程中問題的研究和解決,加大對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管,確保試點示范項目的質量和水平。
(四)注重輿論宣傳。各地要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推進適老住區建設的重大意義和試點示范工作進展及實效,引導社會預期。要堅持屬地政府主導,相關部門負責,鼓勵社會各方參與,強化適老住區試點示范項目典型宣傳,形成推動適老住區建設的良好輿論氛圍。
附件1
南通市適老住區建設試點示范工作責任分解表
序號 |
工作任務 |
牽頭部門 |
配合部門 |
備注 |
1 |
把新建適老住區和既有住區適老化改造,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
發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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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把新建適老住區和既有住區適老化改造,納入城市、鎮總體規劃及城鎮住房建設發展規劃。 |
規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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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根據本地實際和適老住區建設改造計劃,合理確定養老服務設施類型、布局和規模,實現適老住區資源設施均衡配置。 |
民政局 衛計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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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建住區按照人均用地、人均建筑面積標準,規劃設置室內外養老公共服務設施,包括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商業服務、社區服務等設施,按每百戶20至30平方米、服務半徑步行15分鐘以內,配套建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 |
規劃局 |
教育局、民政局、建設局、文廣新局、衛計委、體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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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既有住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設施未達到標準的,由當地政府通過新建、置換、改造、租賃等方式調劑解決,按每百戶15至20平方米、服務半徑步行15分鐘以內,配套建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 |
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
民政局、國土局、規劃局、房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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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既有住區適老化改造,包括居住環境、社區道路等無障礙化、健身休憩、標示照明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設施改造;根據《江蘇省省級適老住區建設引導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組織好引導資金的申報、使用和管理。 |
房管局 |
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國土局、建設局、規劃局、城管局、文廣新局、體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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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強適老住區服務設施規劃建設監督管理。 |
規劃局 建設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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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鼓勵社會組織承接購買養老服務項目,積極引入品牌化、連鎖化、專業化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為住區內老年人提供優質便捷的養老服務。 |
民政局 |
衛計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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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物業服務企業根據業主要求,針對老年人提供特約服務,或與專業養老服務機構合作,為住區老年人提供居家養老服務。鼓勵物業服務企業通過自辦、上門等服務方式參與養老服務,提供個性化服務。 |
房管局 |
民政局 |
|
10 |
住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應配合養老護理員為住區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家政助浴、精神慰藉等專業化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60歲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并提供每年1-2次健康管理服務;建立緊急救助的后臺應急服務機制;為高齡、重病、失能等老人提供特定醫療服務。 |
民政局 衛計委 |
||
11 |
培育發展為老服務公益慈善組織,搭建志愿者服務網絡,建立鄰里互助機制,推動信息共享化,互助常態化,文化娛樂、繼續教育、健康指導等活動經常化。 |
民政局 |
文明辦、教育局、文廣新局、衛計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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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研究整合完善制定適老住區建設試點示范工作的扶持政策。調劑解決養老服務用房涉及土地性質、房屋用途改變等問題予以支持,對房屋結構安全、消防安全進行審查。 |
財政局 民政局 國土局 規劃局 |
建設局、房管局、消防支隊 |
附件2
南通市適老住區建設試點示范工作年度項目任務表
地區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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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項目 |
改造 項目 |
新建 項目 |
改造 項目 |
新建 項目 |
改造 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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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縣 |
1 |
1 |
1 |
1 |
1 |
1 |
|
如皋市 |
1 |
1 |
1 |
1 |
1 |
1 |
|
如東縣 |
1 |
1 |
1 |
1 |
1 |
1 |
|
海門市 |
1 |
1 |
1 |
1 |
1 |
1 |
|
啟東市 |
1 |
1 |
1 |
1 |
1 |
1 |
|
通州區 |
1 |
1 |
1 |
1 |
1 |
1 |
|
崇川區 |
1 |
1 |
1 |
1 |
1 |
1 |
|
港閘區 |
1 |
1 |
1 |
1 |
1 |
1 |
|
開發區 |
1 |
1 |
1 |
1 |
1 |
1 |
注:各縣(市、區)每年至少啟動1個新建適老住區和1個既有住區適老化改造試點項目(項目個數不受上限,鼓勵多建);新建適老住區建議按三星標準建設,既有住區適老化改造建議按二星以上標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