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發〔2018〕49號 2018年9月17日
各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
《關于盤活老工業用地支持重大突破性產業項目加快培育現代產業體系的意見》已經于2018年8月23日市十五屆人民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盤活老工業用地支持重大突破性產業項目加快培育現代產業體系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對南通“一個龍頭、三個先鋒”的戰略定位,推動南通經濟高質量發展,按照“取之于工業,用之于工業”的原則,為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支持重大突破性項目,加快構建新型產業體系,現就進一步盤活老工業用地提出如下意見:
一、有序盤活老工業用地
產控集團對授權范圍內的國有土地和由其作為融資平臺,實施整體搬遷、退城進園企業的國有土地(簡稱老工業用地),應根據現有老工業用地情況,按兩年內基本完成盤活任務的目標,制定老工業用地盤活方案報市國資委。由市國資委牽頭,會同市國土、規劃、環保等部門根據城市建設計劃和重點項目推進等要求,排定老工業用地盤活計劃,報市政府同意后下達產控集團具體實施。土地盤活計劃一經下達,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達到上市出讓條件。因特殊情況未到達到上市出讓條件的,產控集團要向市政府作書面報告。對產控集團已盤活符合上市出讓條件的土地,市國土部門應當優先列入年度國有建設用地出讓計劃。
市國資委將產控集團老工業用地盤活工作列入年度工作任務,對按期完成的給予獎勵。未按期完成的,扣減國資公司負責人績效薪酬。
二、合理分配土地收益
產控集團盤活的老工業用地規劃用途改變為經營性用地的,對取得的土地出讓金,按以下順序分配:
1.提取15%作為軌道交通建設資金、應繳中央、省相關規費等,被征地農民保障資金不提取;
2.提取10%作為產控集團財務費用、土壤修復費用、補充發展資金等;
3.其余資金通過增加產控集團授權基數等方式用于市重大突破性產業項目建設。
三、明確市重大突破性產業項目建設資金使用原則
(一)決策機制。市政府成立市重大突破性產業項目建設資金管理委員會(簡稱管理委員會),由徐惠民市長擔任組長,單曉鳴常務副市長、陸衛東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發改、經信、財政、商務、科技、產控集團等部門參與。管理委員會負責決定資金投入原則、方向、計劃,審議并決策股權投資、專項獎勵項目等重大事項。管理委員會日常事務性工作由市經信委負責。
(二)使用方向。一是股權投入。根據引進項目的具體情況,由產控集團履行出資人職責,對該項目進行股權投資。二是專項獎勵。對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需要支持的重大突破性產業項目、重點企業的引進和培育、企業重大技術改造提升項目,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進行專項獎勵。三是設立基金。圍繞我市“3+3+N”主導產業,與社會資本合作發起設立產業直投基金、股權并購基金。四是其他使用方式。
(三)流程管控。一是單位申請。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主管部門、產控集團等均可提出申請,將項目情況分別報送市經信委(現有企業技改投入項目)和市商務局(新引進項目)。二是部門審核。市經信委、商務局對項目情況進行審核并由市經信委扎口提交管理委員會研究。三是管理委員會審議決策。如支持資金達到一定數額,按照市委、市政府“三重一大”有關規定履行相關審批程序。四是資金撥款。產控集團根據管理委員會決策意見和市經信委提供的相關手續辦理撥款。五是設立基金。由市經信委提交管理委員會決策,產控集團負責管理。
(四)監督管理。一是實行制度化管理。市經信委應制定股權投資運作管理規范,明確投資運營、風險防控、收益分配、績效考核等管理要求。二是建立定期報告機制。市經信委牽頭產控集團等相關部門定期向管理委員會報告直投、并購基金等運行情況。三是實行“一項目一審計”制度。按照投資項目建設運營情況,市經信委、產控集團等相關部門配合審計機構對項目開展專項審計。
四、政策執行時間及其他事項。
該意見自2018年10月1日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