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發〔2017〕60號 2017年10月27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中小餐飲食品安全既是滿足大眾普遍需求,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內容,也是創建國家文明城市、衛生城市、食品安全城市的重點工作。為進一步規范全市中小餐飲經營行為,提升供給質量,構筑餐飲服務“安全、便捷、優質、經濟”的消費環境,不斷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與獲得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及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14部門《關于提升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的意見》(食安辦〔2017〕31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按照“屬地管理、疏堵結合、分類施策、便民規范”的原則,完善地方政府領導、企業責任主體、監管部門參與、街道(鄉鎮)為主的推進機制。通過許可發證一批,整改規范一批,依法查處一批,逐步消減無證餐飲存量,堅決遏制無證餐飲增量,全面實施中小餐飲規范提升工程,提升餐飲行業食品安全水平,切實保障大眾飲食安全。
通過綜合治理,到2020年底,建成市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街區20條,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店、食品經營示范店200家,標準化升級改造餐飲服務、食品經營店2000家,新建或改造升級示范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示范單位、原輔食材配送示范單位10家。
二、實施范圍
有固定食品加工制作和就餐場所,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500㎡以下的中小餐飲店,以及有固定門店專門從事食品現場制售,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200㎡以下的食品經營店,尚未能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和已取得食品經營許可但實際經營條件已不符合法定許可要求的食品經營者。
三、重點工作
(一)堅持分類指導,依法許可一批
1.加大投入,改造提升。對因設施簡陋、設備簡單、布局不合理等未取得許可的食品經營者,加大檢查和指導力度,督促食品經營者對照標準,加大投入,實施改造提升。對普查登記在冊的無證食品經營者,加大扶持、激勵力度,推動整改到位,對符合許可條件的及時予以辦理許可。
2.集體配送,轉型發展。對位于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的,引導其加盟連鎖經營,由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或中央廚房統一配送成品或半成品,餐具集中清洗,門店僅限簡單加熱銷售,實現無油煙、不擾民經營的,及時予以辦理證照。大力扶持、激勵餐飲單位開設連鎖門店或吸納無證餐飲加盟轉型經營,對改造后符合許可條件的及時予以辦理許可。
3.協作互助,規范經營。對確有消費需求,因空間限制、硬件達不到許可條件,但有一定規模的餐飲集中街區,加大扶持、獎補力度,積極發展協作互助模式,建設一批街區餐飲配套加工點,通過資源整合、街區互助、協作聯盟等方式,實行原料集中采購、集中切配,餐具集中收納、集中洗消的管理模式,滿足食品安全要求。對集中切配、洗消,現場加工符合許可條件的,及時予以辦理許可。
(二)堅持管服結合,規范提升一批
4.合理規劃布局。完善商業網點餐飲服務規劃布局,細化功能分區,預留相關管道,完善配套設施,建立現代餐飲服務體系。各地政府要建立部門聯動機制,互通信息,按照職能分工對餐飲單位加強事前告知,預先從嚴把關,從源頭上消除無證餐飲成因。
5.落實主體責任。落實餐飲服務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實施餐飲食品安全管理人才培養計劃,依法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隨機監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督促指導餐飲單位開展自查,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落實進貨查驗、溯源管理、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環境衛生控制、人員健康管理、設施設備維護等規定,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督促網絡第三方平臺和自建網站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嚴格查驗入網經營者資質,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鼓勵食品經營者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檢查評價,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鼓勵餐飲單位采用色標管理、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等先進管理方法。
6.培育示范典型。堅持標準規范先行,分業態制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標準,鼓勵和支持食品經營者按照標準改造提升,培育一批示范中小餐飲單位、示范食品店、示范餐飲街區、示范中央廚房、示范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示范原輔食材配送單位等,構建多層次、全方位餐飲服務示范引領體系。培育本土品牌中餐連鎖企業,大力推廣名店、名廚、名菜,積極培育地方餐飲品牌,弘揚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保護和傳承餐飲老字號。加快推進生態、安全餐飲原輔食材配送單位建設,鼓勵建設冷鏈配送系統,構建放心食材供應鏈。支持餐飲服務單位實施“農餐對接”,鼓勵實行“農戶+基地+餐飲單位”、“生產基地+中央廚房+餐飲門店”等經營模式,推廣使用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平臺,實現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可追溯。打造和升級一批歷史與現代交融、經濟和文化并舉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街區,為廣大消費者創造優美舒適的放心餐飲環境。
(三)堅持嚴格執法,依法查處一批
7.強化監督管理。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日常監督檢查,實施風險分級分類管理,開展餐飲單位放心食材、放心餐具、規范操作等專項行動,強化校園周邊、旅游景區、辦公聚集區和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餐飲單位監管,治理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突出問題。 建立完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部門聯動監管機制,加強部門合作,形成監管合力。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應切實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健全協調聯動、督查考核機制。商務部門要加強餐飲業的行業管理,強化教育培訓,規范行業秩序。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依法實施監督檢查,按規定公開檢查結果、抽檢信息、處罰信息、信用信息。環保部門要加強對餐飲單位油煙和環境噪聲污染的防治和監管。城管部門要加強對餐廚廢棄物的規范化管理。公安、衛計、物價、工商、質監、民宗等部門按照職責依法加強對餐飲服務的監督管理。實施綜合執法體制改革的地區根據執法職能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對普查登記在冊的無證經營者,鄉鎮(街道)要通過發放風險提示告知書等形式,加強培訓與指導,防范食品安全風險。
8.嚴格執法。對位于居民住宅樓、校園周邊、旅游景區等重點區域,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消防安全隱患、噪聲污染或油煙擾民且無法整改到位的無證照經營者,以及利用違法建設從事餐飲經營的,所在縣(市)區政府要組織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對向非法食品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的,要向房屋所有權人發放告知函,督促其收回所屬的場所,逾期未收回的,要依法對房屋產權所有者進行查處。對為無證餐飲提供服務的網絡平臺,要及時通報平臺所在地監管部門依法加強監管。各地要組織開展無證餐飲單位、無證食品店的普查建檔工作,2017年12月底前摸清底數。對普查登記后新出現的,一律及時予以查處,堅決遏制新的無證食品經營者出現。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屬地管理。實施中小餐飲食品安全規范提升工程,是滿足大眾消費需求升級,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餐飲業提質增效的必然要求,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縣(市)區、鄉鎮(街道)要切實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推進機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扎實有序推進中小餐飲食品安全規范提升工作。
(二)加大扶持力度。進一步加大政府對中小餐飲食品安全規范提升的激勵支持力度,從改造合規、提檔升級、示范引領等方面分類予以扶持。對在普查登記范圍內,通過加大投入、改造提升取得許可的無證餐飲店、無證食品店予以獎補;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先進,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食品安全示范示范街、示范餐飲店、示范食品店予以獎補;對大力發展現代服務體系,新設立或按照標準改造升級的示范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示范單位、原輔食材配送示范企業予以獎補。具體考核標準與獎補細則由市食藥監局會同市財政局另行制定。崇川區、港閘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獎補經費由市、區財政各列支一半,每年由各區按照市統一的考核標準進行考評,市財政獎補資金撥付到區財政,由區財政配套并下達各獎補單位。通州區、通州灣示范區、各縣(市)參照執行,經費由所在地財政承擔。
(三)推進社會共治。充分發揮食品行業協會作用,建立健全食品經營自律規范和自律公約,鼓勵開展質量安全培訓,開展第三方食品安全檢查服務,實現餐飲單位自主管理、自我約束、公平競爭、協調發展。深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積極探索食品安全信用評分和信用指數評價工作,健全完善監督評價、信息公示機制,引導消費者選擇安全衛生、信譽良好、價格公道的餐飲單位就餐。加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宣傳力度,暢通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渠道,落實投訴舉報獎勵制度,提高公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營造中小餐飲食品安全規范提升的社會共治氛圍。
各縣(市)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結合實際,制訂出臺具體的實施方案和獎補細則,精心組織,扎實推進,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中小餐飲食品安全規范提升工作列入食品安全綜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