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7〕145號 2017年9月27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南通市內河干線航道沿線非法碼頭整治工作行動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南通市內河干線航道沿線非法碼頭整治工作行動方案
為深化全市“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和交通干線沿線環境綜合整治五項行動,推進全市內河干線航道沿線港口安全、綠色、集約、有序發展,建立完善內河港口碼頭長效管理機制,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內河干線航道沿線非法碼頭整治工作的意見》(蘇政辦發〔2017〕75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全市內河干線航道沿線非法碼頭整治工作行動方案。
一、整治范圍和工作目標
對我市列入《江蘇省干線航道網規劃》確定的3455公里高等級干線航道網沿線非法碼頭,采取關停、拆除、搬遷、規范提升等方式,加大整治力度,規范一批符合產業規劃和政策、具備經營條件的港口碼頭,依法取締嚴重影響生態安全、供水安全、航運安全和防洪安全的非法碼頭。2018年6月30前,所有非法碼頭一律停止作業;2018年底前,完成依法規范提升、搬遷或拆除工作;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拆除場地清理,開展生態修復。
通過整治實現“三個一批”整治目標,即:有序納規一批符合產業規劃和政策、具備經營條件的港口碼頭;依法取締一批非法經營的港口碼頭;優化提升一批合法經營的港口碼頭,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內河港口碼頭長效管理機制。
二、工作原則
(一)政府主導、屬地負責。建立“政府主導、屬地負責、全市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市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市內河干線航道沿線非法碼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內河干線航道沿線非法碼頭整治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是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交通主管部門具體負責轄區內河干線航道沿線非法碼頭整治工作的推進落實。
(二)疏堵結合、綜合治理。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統籌考慮內河港口碼頭布局與地方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把內河干線航道沿線非法碼頭整治與“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交通干線沿線環境綜合整治、化工企業“四個一批”專項行動、推進“河長制”工作、通揚線航道改造工程等工作結合起來,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治工作行動方案。
(三)標本兼治、長效管理。堅持整治與管理并重,堅持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加大內河干線航道沿線的巡查力度,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對拆除后的非法碼頭,要加強跟蹤督查,落實生態修復措施,切實鞏固整治成果。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一)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全市內河干線航道沿線非法碼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擔任組長,分管副秘書長、市交通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市監察局、市行政審批局、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規劃局、市國土局、市交通局、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工商局、南通供電公司及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人為成員,統籌推進,協調解決內河干線航道沿線非法碼頭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市環保、水利、公安等部門為辦公室成員單位。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明確一名聯絡員,并建立聯絡員制度。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明確牽頭部門和職責分工,全力推進內河干線航道沿線非法碼頭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職責分工
1.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1)調查摸清全市內河干線航道沿線碼頭情況,審核確定“三個一批”分類整治清單,研究制定全市內河干線航道沿線非法碼頭整治行動方案及依法納規條件、優化提升標準等,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分解目標任務,制定考核辦法和督查計劃,推進整治工作有序開展。
(2)組織召開工作例會和聯絡員會議,協調解決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3)向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和市各有關部門通報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2.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市監察局:負責對涉及失職、瀆職或其他違法違紀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市經信委:負責對申請納規的港口碼頭提出是否符合產業規劃的意見。
市行政審批局:負責按規定對新建內河港口碼頭公共作業區項目辦理立項手續,
市財政局:負責本級內河干線航道非法碼頭整治工作所需經費的安排,并對經費使用實施監督。
市公安局:負責內河非法碼頭整治過程的執法保障工作,及時查處阻礙行政執法的違法行為,加大對暴力抗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市規劃局:負責對《南通市內河港總體規劃》中港口碼頭公共作業區用地的規劃調整,有效保障內河港口碼頭的規劃用地。
市國土局:負責協調各地內河港口碼頭公共作業區項目的用地計劃及審批,履行好國土監管職責,配合河道管理部門對未經批準在河道灘地修建廠房或者其他建筑設施的行為進行查處。
市交通局:負責內河干線航道沿線非法碼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維護水上交通運輸秩序,禁止船舶停靠非法港口碼頭;對符合產業規劃、政策的港口碼頭辦理相關納規手續;加強日常巡航,及時查處損害航道、影響通航安全的違法案件。
市環保局:負責對內河港口碼頭提出環境保護整治要求,指導各地查處內河港口碼頭環境違法行為。
市水利局:負責協調全市河道(非航道)上水利確權土地范圍內的非法港口碼頭整治,對未經批準在河道灘地修建廠房或者其他建筑設施的行為進行查處,配合整治航道上的非法港口碼頭。
市工商局:負責對內河非法碼頭工商登記情況的核查,對明令關停的,依法吊銷、注銷營業執照。
南通供電公司:協助對明令關停的非法碼頭采取斷電措施,協助拆除相應的供電設備。
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轄區內河干線航道沿線非法碼頭整治工作,并結合屬地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推進方案。
各有關部門對符合產業規劃和政策、具備經營條件的內河港口碼頭,依據各自職責,在辦理相關手續時予以支持,對補辦手續存在較大難度的,可以采用專家評審會、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檢測報告、多部門聯席會議等形式實施納規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和市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此次內河干線航道沿線非法碼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推進。要進一步強化主體責任的落實,明確任務清單和整治重點,逐項分解落實到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并根據目標任務、時間節點倒排工作計劃,確保綜合整治提升行動順利實施。
(二)部門聯動,合力推進。全市內河干線航道沿線非法碼頭整治工作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作為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要明確時間節點,2017年9月30日前,編制完成工作方案和實施計劃;2017年底前,制定整治工作《公告》和《停止經營作業通知書》,并送達每一個非法碼頭以及所屬公司法人。要圍繞各階段整治任務,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強化綜合協調,加大綜合執法力度;市各有關部門要既分工又協作,各司其職不推諉,合力推進整治行動有序開展。
(三)依法行政,確保穩定。保持安定團結、社會穩定,是各級政府和部門應盡的政治責任。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和市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開展整治工作,堅決防止工作簡單粗糙,把思想宣傳工作做到位,把關心群眾利益放在前,把各項保障措施落實處,嚴格執法、文明執法。
(四)嚴格考核,提高實效。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和市有關部門要制定信息報送、月度會議、督查考核等配套制度,納入考評體系。市內河干線航道沿線非法碼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成立專門督查組,每季度開展不少于一次督查,對各地在規定時間節點完成的工作進行督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及時通報整治進展情況。對未認真履行職責、整治不力、影響整治大局的,要及時報告領導小組嚴肅追責,切實提高整治工作成效。